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調整202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明確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及月繳存額等核心事項,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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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基數:以職工上年度月均工資為基準
2026年度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職工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資確定,工資總額依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計。其中,月繳存基數上限為莆田市統計局公布的2025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3985元;下限執行福建省人社廳公布的莆田市最低工資標準2045元。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按最低標準核定基數;高于則按實際月均工資核定。
繳存比例與月繳存額:單位自主定比例,上下限明確
繳存比例方面,單位可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確定,且同一單位繳存比例與職工繳存比例需保持一致,比例確定后年度內原則上不得變更。
月繳存額由單位和職工兩部分組成,計算公式為“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 + 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計算結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據此測算,2026年度月繳存額上限為5756元(23985元×12%×2),下限為204元(2045元×5%×2);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可在本年度上下限標準內自主確定。
調整時間:分階段推進,仙游縣單獨安排
本次繳存基數調整時間為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仙游縣轄區行政事業單位調整時間延后至2026年12月31日至2027年1月31日。文件要求各單位如實統計職工工資總額,嚴格按標準計算繳存金額并按時足額匯繳,確保政策落地合規有序。
此次調整旨在適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效能。
來源:莆田晚報 全媒體記者 吳林玉
責編:許伯英
編審:蔡雪杰
審核:許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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