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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孫曉斌 北京康瑞律師事務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衡陽華菱鋼管有限公司(下稱“華菱鋼管”)與某法國油氣裝備企業(下稱“上訴人”)之間的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作出終審判決(案號:(2024)最高法知民終658號),撤銷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全部訴訟請求。康瑞辦案團隊代理華菱鋼管,于二審階段成功翻盤。
一審中,華菱鋼管被認定構成專利侵權。二審階段,康瑞團隊接受委托后,將全部火力集中到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中一個看似不起眼的技術術語 ——“附件”—— 究竟應當如何解釋這一核心爭議上。圍繞這一術語,團隊從權利要求文本、說明書及附圖、專利審查檔案三個層次層層遞進展開論證,并最終以禁止反悔原則鎖定勝局,成功說服最高人民法院認定被訴產品不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本文借此案,談談禁止反悔原則在侵權抗辯中的實戰運用。
一、一個術語,兩種解讀
涉案專利涉及一種改進的螺紋管連接結構。這里需要先交代一點行業背景:在石油、天然氣開采領域,井下所用的油管和套管通常是分段生產、分段運輸的,到了使用現場再將一段段管子連接起來下入井中,而承擔這一“連接”功能的關鍵部件,就是油套管螺紋接頭。本案涉案專利與被訴侵權產品,正是這樣一種用于連接分段油管的螺紋接頭。在這類接頭中,凸螺紋元件(公端)的端部有一段被稱為“唇部”的結構,唇部上有用于實現密封的“唇部密封面”。權利要求1將唇部中的一個部分稱為“附件”,并限定其“從唇部密封面延伸到遠軸向對接表面,并具有不同于唇部密封面的、面對配合螺紋元件的圓周表面”。
爭議恰恰落在“具有不同于唇部密封面的圓周表面”這一限定上。專利權人在侵權訴訟中主張,這里的“不同”是功能上的不同 —— 即“附件”是唇部上不起密封作用的那一部分,只要被訴產品的唇部存在一段不密封的表面,就構成“附件”。按此讀法,被訴產品的唇部密封面直接延續而成的表面也會被納入“附件”范疇,侵權隨之成立。
康瑞團隊則主張,“不同”是結構上的不同 ——“附件”必須是從唇部密封面單獨突出、其圓周表面與唇部密封面并非是同一個面的獨立結構。兩種讀法,使得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相差懸殊,案件成敗系于此。
二、回到專利文件本身
權利要求解釋的起點永遠是權利要求文本本身,并結合說明書及附圖。康瑞團隊首先回到文字描述本身:權利要求1明確記載“附件”是唇部的一部分、位于唇部密封面與遠軸向對接表面之間、且具有“不同于”唇部密封面的圓周表面。“不同于”三個字,在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通常理解中,指向的是兩個表面在結構上各自獨立,而非同一表面在功能上分段。
更關鍵的是附圖。涉案專利說明書附圖2至附圖7共涉及三個實施例,無論具體到哪一個實施例,附圖中的“附件”部分都是從唇部密封面單獨突出的一個結構,其圓周表面與唇部密封面始終不是同一個表面。說明書全文沒有任何文字支持“附件是唇部不起密封作用的部分”這一讀法。換言之,專利權人在訴訟中提出的功能性解釋,在專利文件內部找不到任何落腳點。
三、藏在審查檔案里的關鍵
如果說申請文件的文本和附圖已經使天平傾斜,那么真正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康瑞團隊主動調取并提交的涉案專利的審查檔案。這也是本案中最能體現辦案專業性的一環。
審查檔案顯示,專利權人在授權階段答復第二次審查意見時,曾主動將“附件”的限定方式從功能性限定特征(“增加唇部徑向剛度、減小軸向剛度”)修改為現在的結構性限定特征(“具有不同于唇部密封面的圓周表面”),并明確說明修改依據是附圖2至附圖7,強調“面對其他螺紋元件的附件外圍表面不同于該唇部密封面”。
更進一步,為使權利要求相對于對比文件D2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專利權人在意見陳述中明確指出:D2中“假定附件的圓周表面實際上是唇部密封面的直接延續”,因而D2不具有“附件”。這一句陳述,等于專利權人親手將“唇部密封面直接延續而產生的結構”直接排除在“附件”的范圍之外 —— 而這恰恰正是被訴產品所采用的結構。
四、禁止反悔:專利權人不得“兩頭得利”
禁止反悔原則的法理基礎,在于維護專利授權與侵權兩個程序之間的一致性,防止專利權人“兩頭得利”。專利權人在授權或無效宣告程序中,為了獲得授權、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往往會通過修改權利要求或者意見陳述來限縮保護范圍、放棄某些技術方案;正是憑借這種限縮,專利權才得以確立。既然專利權人已經從這種限縮中獲得了“專利有效”的利益,就不能在隨后的侵權訴訟中再行反悔,將當初明確放棄的技術方案重新撿回來納入保護范圍,從而又獲得“認定侵權”的利益。否則,社會公眾將無所適從 —— 人們本可以信賴專利權人在審查檔案中作出的承諾,安心實施被其放棄的技術方案,若允許其事后反悔,公眾的信賴利益將蕩然無存。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對此有明確規定: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或者無效宣告程序中,通過對權利要求、說明書的修改或者意見陳述而放棄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又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體到本案,禁止反悔原則的適用條件已經完整具備。第一,存在明確的限縮與放棄:專利權人在授權程序中不僅將“附件”由功能性限定修改為結構性限定,更在評價新穎性、創造性時白紙黑字地指出,“唇部密封面直接延續”而產生的結構不屬于“附件”,并據此與對比文件D2區別開來。這一放棄是為了獲得授權而主動作出的,指向明確、毫不含糊。第二,被放棄的,正是被訴產品所采用的技術方案:被訴產品的公端唇部那段從密封面延伸至對接表面的爭議表面,恰恰就是“唇部密封面的直接延續”,與唇部密封面本就是同一個面。第三,專利權人試圖在侵權訴訟中反悔:其在訴訟中提出的“附件”的功能性解釋,意在將當初為獲得授權而明確排除的“密封面直接延續”結構,重新拉回到“附件”的保護范圍之內。
可見,專利權人當初為越過D2、獲得授權而否定的技術方案,正是它如今為指控侵權而極力主張的。這種“授權時說不是、侵權時說就是”的前后矛盾,正是禁止反悔原則所要規制的典型情形。康瑞團隊據此論證:專利權人在授權階段已經明確放棄的技術方案,不得在侵權訴訟中再行主張,否則不僅違背誠實信用,也將使權利要求書喪失其向社會公眾公示的法律價值。最高人民法院最終采納了這一意見,認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既不相同也不等同,被訴產品不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
五、結語:審查檔案的價值不容忽視
本案的價值,在于完整呈現了禁止反悔原則從事實基礎到法律適用的全過程:申請文本與附圖劃定了權利要求解釋的基本框架,而真正鎖定勝局的,是專利權人自己在審查檔案中留下的限縮性陳述。對被訴侵權一方而言,主動調取審查檔案、從專利權人自己的意見陳述中尋找"自我設限"的痕跡,常常是扭轉戰局的關鍵一招。
權利要求書是向社會公眾公示的法律文件,一經授權即劃定了公眾可以自由利用的技術邊界。司法實踐反復強調,不應任由專利權人在侵權訴訟中重新解讀、擴大化解讀權利要求,否則將損害公眾的信賴利益。禁止反悔原則正是守護這一邊界的重要工具,而本案的最終改判,也是這一原則的有力注腳。
回到本案,從一審敗訴到二審完勝,康瑞團隊沒有單純就侵權比對論侵權比對,而是敏銳地將目光投向授權階段的審查檔案,從專利權人自己的陳述中找到決定勝負的突破口。正是憑借這份對案件關鍵點的精準把握、對專利全流程證據的深度挖掘,以及對每一份證據的較真,康瑞團隊成功為客戶徹底解除專利侵權風險,守住了其核心產品的市場空間 —— 而這,也正是康瑞團隊辦理復雜專利訴訟的專業底色。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知產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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