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概念辨析到制度建構的深層邏輯與中國實踐的ESG基礎設施研究2.0
作者:王連升
Deep Logic from Conceptual Analysis to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and ESG Infrastructure Research in China 2.0
Author: Wang Liansheng
摘要:ESG基礎設施是支撐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理念落地并形成可持續投資生態的底層支持系統。本文超越將ESG基礎設施僅視為數據、評級與披露標準集合的傳統認知,提出ESG正在從一種非財務績效評價工具升華為“制度性基礎設施”的核心命題——它正深度嵌入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則,成為重塑經濟邏輯、增強系統韌性的制度底座。本文構建了“概念演進—構成要素—運行機理”的理論分析框架,系統比較了以ISSB為代表的全球標準框架與以歐盟CSRD為代表的區域性制度路徑的差異與趨同,深入分析了中國ESG基礎設施建設從“自愿披露”到“強制合規”再到“制度嵌入”的漸進演進邏輯。研究發現,2026年作為中國ESG信息強制披露元年,標志著中國ESG基礎設施建設完成了從“制度搭建”到“生態運轉”的關鍵躍遷;與此同時,評級分歧、數據質量、能力鴻溝等深層結構性困境仍需系統性應對。本文提出“披露制度—數據治理—評級優化—投資應用”四位一體的建構路徑,強調ESG基礎設施的制度化既是全球可持續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中國經濟從“高速度增長”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制度支撐。研究認為,中國應在保持全球接軌與本土特色動態平衡的基礎上,推動ESG基礎設施從“被動合規”走向“主動引領”,最終實現從“制度性基礎設施”到“高質量發展制度底座”的質變。
關鍵詞:ESG基礎設施;制度性基礎設施;信息披露;ESG評級;可持續金融;制度建構
Abstract: ESG infrastructure is the underlying support system that supports the implementation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concepts and forms a sustainable investment ecosystem. This article goes beyond the traditional understanding that ESG infrastructure is only a collection of data, ratings, and disclosure standards, and proposes the core proposition that ESG is evolving from a non-financi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tool to an "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 - it is deeply embedded in the basic rules of economic operation, becoming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for reshaping economic logic and enhancing system resilience. This article constructs a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of "conceptual evolution constituent elements operational mechanism", systematically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and convergence between the global standard framework represented by ISSB and the regional institutional path represented by EU CSRD, and deeply analyzes the gradual evolution logic of China's ES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from "voluntary disclosure" to "mandatory compliance" and then to "institutional embedding".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2026, as the first year of mandatory disclosure of ESG information in China, marks a crucial transition from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to "ecological oper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ESG infrastructure; At the same time, deep-seated structural challenges such as rating differences, data quality, and capability gaps still need to be systematically addressed. This article proposes a four in one construction path of "disclosure system data governance rating optimization investment application", emphasizing that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ESG infrastructure is not only an inevitable trend for global sustainable financial development, but also a key institutional support for China's economy to move from "high-speed growth" to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Research suggests that China should promote ESG infrastructure from "passive compliance" to "active leadership" while maintaining a dynamic balance between global integration and local characteristics, ultimately achieving a qualitative change from "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 to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Keywords: ESG infrastructure; 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SG rating; Sustainable financ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2026年,對于中國資本市場而言,是環境、社會及治理(ESG)信息披露邁向“強制”時代的元年。1月30日,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證券交易所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修訂版。截至2026年4月30日,430家強制披露主體全部完成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披露率達到100%;A股已有270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2026年4月1日,我國金融領域首部以ESG命名的國家標準《債券發行人環境、社會和治理評價框架》(GB/T 46912-2025)正式實施。這一系列標志性事件表明,ESG正在從一種可供選擇的投資理念,加速演進為一種不可或缺的制度性基礎設施。
然而,何為ESG基礎設施?它的構成要素、運行邏輯和演進規律是什么?中國在建構ESG基礎設施過程中面臨哪些深層挑戰?這些問題的回答,不僅關乎學術理論的推進,更具有迫切的實踐指導意義。本文旨在超越將ESG基礎設施僅視為市場工具集合的狹義理解,從“制度性基礎設施”的視角出發,系統考察ESG基礎設施的概念演進、全球比較與中國路徑,為理解ESG的制度本質提供新的理論框架,為中國ESG基礎設施的進一步完善提供政策參考。
第二節 研究意義
理論意義。現有研究對ESG基礎設施的探討多停留在描述性層面,缺乏系統的理論分析框架。本文將ESG基礎設施置于“制度性基礎設施”的理論視域中加以考察,揭示其從市場工具到制度底座的概念躍遷邏輯,有助于深化對ESG制度本質的理解,豐富基礎設施理論和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范疇。
實踐意義。中國正處于ESG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窗口期。2026年作為強制披露元年,標志著制度建設從“搭框架”進入“精裝修”階段。在此節點上,系統梳理國際經驗、診斷本土困境、提出優化路徑,對于推動中國ESG基礎設施的高質量發展具有直接的決策參考價值。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論文框架
本文綜合運用文獻研究法、比較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文獻研究用于梳理ESG基礎設施的概念演進與理論基礎;比較分析用于考察全球主要經濟體ESG基礎設施的制度差異與趨同趨勢;案例研究用于剖析中國REITs ESG實踐等典型案例。
論文共分八章。第一章導論交代問題意識與研究設計;第二章進行概念辨析與理論建構;第三章考察全球ESG基礎設施的制度演進;第四章開展主要經濟體的比較分析;第五章聚焦中國的制度建構歷程;第六章診斷中國面臨的結構性困境;第七章分析中國實踐的前沿探索;第八章提出優化路徑并作研究結論。
第二章 ESG基礎設施的概念辨析與理論框架
第一節 從市場工具到制度基礎設施:概念的三重演進
ESG基礎設施的概念經歷了從狹義到廣義、從技術到制度的三重演進。
第一重:作為市場工具的ESG基礎設施。《劍橋全球金融基礎設施手冊》將ESG概念化為支撐“可持續”投資的基礎設施,認為ESG構成了特定的市場裝置集合——數據、評級和指數——這些裝置定義了可持續投資的邏輯、結構和結果。在這一視角下,ESG基礎設施的核心功能是為資本市場提供可持續投資的信號與標準,其本質是一套市場協調機制。
第二重:作為生態系統的ESG基礎設施。隨著實踐深化,學界和業界逐漸認識到,ESG基礎設施不僅僅是數據與評級,而是一個涵蓋披露標準、數據服務、評級機構、投資機構、監管框架等多主體的生態系統。ESG投資各生態主體各司其職,彼此依存,相互協調,共同推進ESG投資的蓬勃發展。這一認識將ESG基礎設施從單一的“工具集”擴展為復雜的“生態圈”。
第三重:作為制度性基礎設施的ESG基礎設施。最新演進將ESG提升至制度層面。ESG正成為企業重塑經濟邏輯、增強系統韌性的“制度性基礎設施”——正如交通網絡、能源系統是實體經濟的物質基礎設施一樣,ESG正在成為可持續經濟的制度基礎設施。這一認識超越了工具理性,觸及ESG作為經濟社會運行規則的制度本質。
第二節 基礎設施隱喻的適用性分析
將ESG稱為“基礎設施”并非簡單的修辭借用。從基礎設施的經典特征來看——基礎性(為其他活動提供前提)、系統性(各要素相互依存)、公共性(具有正外部性)、長期性(需要持續投入)——ESG的各個構成要素均與之高度吻合。
更為關鍵的是,ESG基礎設施具有自我強化的“鎖定效應”。某種特定的可持續投資理念一旦被制度化,就會成為基準和通用標準,即便它未必是最優的。這意味著ESG基礎設施的建構具有深刻的路徑依賴性——早期選擇的披露框架、評級方法論和治理模式,將在相當長時期內塑造整個可持續金融生態的走向。這一“基礎設施鎖定”效應既為后發國家提供了“蛙跳”機遇(可以借鑒先發經驗避免鎖定于低效路徑),也構成了制度轉換的沉沒成本約束。
第三節 ESG基礎設施的核心構成要素與運行機理
綜合現有理論與實踐,ESG基礎設施可歸納為四大核心構成要素及其閉環運行機理:
披露標準是ESG信息生產的基礎規范,解決“披露什么、如何披露”的問題。全球層面有GRI、SASB、ISSB等標準體系,中國則形成了以交易所指引為核心、編制指南為補充的制度框架。
數據與評級是ESG信息從原始披露到投資決策的關鍵中介。數據是事實基礎,評級則是基于數據的價值判斷。當前全球ESG評級市場呈現機構多、框架差異大的特征。
機構投資者是ESG信息的需求方和實踐者。養老金、保險資金等“耐心資本”的資金特性與ESG長期穩健的風格天然匹配。截至2025年,國內ESG策略基金規模已突破5000億元。
監管與制度環境是ESG基礎設施的制度保障,包括強制性披露要求、綠色金融政策、碳市場機制等。
四大要素構成“披露標準→數據生產→評級加工→投資應用→反饋披露”的閉環鏈條。披露標準規范信息生產,數據治理確保信息質量,評級體系提供價值判斷,投資應用形成市場需求——任何一個環節的薄弱都會制約整個系統的效能。
第三章 全球ESG基礎設施的制度演進
第一節 ISSB:全球基準的建構與挑戰
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于2021年在COP26期間成立,2023年6月發布首批兩項標準——IFRS S1(一般要求)和IFRS S2(氣候相關披露)。截至2026年5月,全球已有42個國家和地區決定將ISSB準則納入法律或監管框架,覆蓋全球約60%的GDP。秘魯、埃塞俄比亞和阿曼是最新加入的國家。
ISSB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單一重要性”——僅從財務風險視角界定可持續信息的重要性。ISSB理事理查德·巴克明確指出,ISSB準則的總體目標是要求主體披露“對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在做出資源配置決策時具有參考價值”的可持續相關風險與機遇信息,可持續披露是財務報告的有機組成部分,而非獨立于財務信息的“非財務”補充。
2026年4月,ISSB在北京召開理事會會議,朝著將與自然相關的風險和機遇納入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方向邁出重要一步,計劃于2026年10月發布征求意見稿。同時,ISSB啟動了“護照化”(passporting)倡議,允許在某一司法管轄區運營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和國際公司子公司使用ISSB原始標準進行報告,而非適應本地語境的定制版本。這一倡議旨在降低編制者的復雜性,以最簡單的語言支持投資者分析。
然而,全球標準統一的進程仍面臨深層挑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采納節奏不一、本土化調整需求各異、企業披露能力參差不齊。ISSB準則的高質量采用與實施需要加強跨境制度銜接、深化各方協同。
第二節 歐盟:雙重重要性框架的制度激進主義
與ISSB的“單一重要性”不同,歐盟依托《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SFDR)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構建了更為激進的強制性披露框架,強調“雙重重要性”——既關注可持續議題對企業財務的影響(“由外向內”的視角),也關注企業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由內向外”的視角)。
2025年,歐盟圍繞CSRD推出多重調整,核心聚焦“延期實施、縮小范圍、簡化要求”,以緩解企業合規壓力。歐盟委員會于2025年2月提出《綜合法案》(Omnibus Package),旨在簡化ESG報告現有規則并減少企業的行政負擔。CSRD的披露門檻提升至1000人,第二波、第三波企業的適用時程延后至2028年。2025年7月,歐盟委員會通過了“快速修正”授權法規,允許第一波公司將部分披露項目分階段延長兩個財務年度。
歐盟的制度路徑體現了“制度激進主義”的特征——通過立法強制推動ESG披露的廣覆蓋和深穿透。但激進也帶來了合規成本高企、企業能力不足等“制度疲勞”問題,2025年的“減負”調整正是對這一問題的回應。
第三節 區域性差異與制度趨同
在ISSB框架與歐盟路徑之外,不同區域呈現出差異化的制度圖景。美國在聯邦層面缺乏統一的ESG立法,主要依靠SEC的規則制定和州級 initiatives,呈現碎片化特征。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亞洲經濟體則在積極推動ESG披露制度建設,但節奏和力度各異。
這種差異與趨同并存的格局,反映了ESG基礎設施建構中的深層張力:全球標準追求可比性與一致性,本土制度需要回應特定社會經濟語境。如何在二者之間取得平衡,是所有司法管轄區面臨的共同課題。2026北京國際可持續大會指出,亞洲在構建兼顧國際與本地化的可持續披露生態中正發揮重要作用。
第四章 主要經濟體ESG基礎設施的比較分析
第一節 制度框架比較
從披露標準的強制性來看,歐盟最為激進(CSRD覆蓋約5萬家企業),中國采取漸進路徑(2026年覆蓋約430家強制披露主體),美國最為分散。從重要性原則來看,ISSB堅持“單一重要性”,歐盟堅持“雙重重要性”,中國在框架層面與國際規則有效銜接的同時在具體指標上預留彈性空間。
從評級體系來看,全球ESG評級市場呈現高度分散的特征。穆迪、標普、MSCI等國際機構與國內評級機構在方法論、指標權重、數據來源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2026年1月,中國發布金融領域首部ESG評價國家標準《債券發行人環境、社會和治理評價框架》(GB/T 46912-2025),構建了“評價分項—評價維度—評價議題”三層體系,涵蓋3個評價分項、11個評價維度和33個評價議題。這標志著中國在評級標準化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
第二節 趨同動力與分化邏輯
ESG基礎設施的全球趨同受三大動力驅動:資本跨境流動的需求(投資者需要可比的ESG信息進行跨國配置)、全球供應鏈的傳導(跨國企業將ESG要求沿供應鏈傳遞)、國際組織的協調(ISSB、G20、IOSCO等國際平臺推動標準統一)。
與此同時,分化邏輯同樣強勁:制度傳統的差異(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對信息披露的理解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發達經濟體與新興市場的能力和優先級各異)、戰略利益的考量(各國在ESG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競爭)。
理解趨同與分化的雙重邏輯,對于中國制定ESG基礎設施建構策略具有重要啟示——既不能閉門造車、脫離全球主流水道,也不能全盤照搬、忽視本土制度生態的適配性。
第五章 中國ESG基礎設施的制度建構
第一節 從自愿到強制:披露制度的漸進演進
中國ESG信息披露制度經歷了清晰的“三步走”演進。
第一階段:自愿探索期(2008—2023年) 。2008年,上交所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暨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開啟自愿披露階段。此后十余年間,ESG披露以鼓勵為主,缺乏統一標準和強制約束。
第二階段:強制起步期(2024—2025年) 。2024年4月,證監會指導滬深北證券交易所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這是國內首個系統規范上市公司可持續披露的強制性規則。2024年12月,財政部會同外交部等九部門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試行)》,這是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的基礎性文件,明確要求企業披露的信息要具有可靠性、相關性、可比性、可驗證性、可理解性和及時性。
第三階段:強制合規期(2026年至今) 。2026年1月30日,滬深北交易所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修訂版,在原有框架基礎上增加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資源利用三項環境議題披露指南,給出量化數據核算方法、風險與機遇評估等明確要求。2026年,A股上市公司正式邁入強制性ESG信息披露新階段。
在制度架構上,中國形成了“交易所指引(強制性和底線要求)+編制指南(參考性規范和典型實踐推薦) ”的雙層體系。這一設計既確保了底線合規,又為不同能力的企業提供了彈性空間。
第二節 評級體系:從市場自發到國家標準
中國ESG評級體系建設經歷了從市場自發探索到國家標準引領的轉變。在市場層面,中債估值中心率先實現對近萬家發債企業和上市公司ESG評價全覆蓋,提供ESG數據庫、指數、咨詢報告等多維度服務。各類金融機構已將這些成果廣泛應用于債券投資、信貸管理、風險管理、產品創新等多種場景。
2026年4月1日,《債券發行人環境、社會和治理評價框架》(GB/T 46912-2025)國家標準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金融領域首部以ESG命名的國家標準。標準堅持四大編制原則:協調性(與現有政策體系一致兼容)、可行性(立足我國市場實際)、可擴充性(保持框架靈活性和適應性)、完整性(積極借鑒國際共識性框架)。該標準的實施為落實國家綠色發展戰略、引導金融資源精準配置、助力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撐。
第三節 投資生態:機構投資者的角色演進
機構投資者是ESG基礎設施的“需求側”力量。截至2025年,國內ESG策略基金規模已突破5000億元,占據全市場ESG概念基金總規模的近五成。華夏基金總經理李一梅指出,2025年中國ESG發展呈現制度、企業和資金的“三重力量”同頻共振,推動富有中國特色的ESG生態體系日益成熟。
基金公司既是ESG投資的實踐者,也是推動企業完善ESG治理的重要外部力量,通過股票篩選、投資者活動以及表決權的行使,持續向市場傳遞ESG價值。機構投資者正在從“沉默股東”轉變為積極推動者,用手投票重塑企業行為。
第六章 中國ESG基礎設施的結構性困境
第一節 評級分歧:信息效率的致命摩擦
ESG評級分歧是當前中國ESG基礎設施面臨的最突出挑戰之一。同一家企業在不同評級機構可能獲得截然不同的評價——評級機構在方法論層面的系統性差異是引發分歧的動因之一。分歧的根源在于缺乏統一、科學的評價體系,以及可能存在的數據質量和利益沖突問題。
評級分歧在中國語境下尤為突出。與國際主流評級機構相比,國內主流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相關性較低。ESG評級分歧顯著降低了信息傳遞效率,給市場投資帶來了摩擦。更深遠的影響在于,評級分歧還會顯著降低企業的供應鏈韌性水平,主要通過加劇供應鏈依賴和減少供應鏈融資兩條路徑發揮作用。
2026年A股ESG強制信披首年的評級數據印證了這一問題:約百家新披露主體綜合得分提升幅度接近10分,與此同時約30家上市公司綜合得分下滑超5分。評級分化之下,如何實現ESG從形式合規到實質提質的跨越成為焦點。值得注意的是,評級失分的首要因素是ESG報告披露連續性不足——30家下調企業中有20家未能在評級周期內保持連續一年期ESG報告披露。
第二節 數據質量:從“紙面合規”到“實質可信”的鴻溝
數據質量是另一核心痛點。此前企業披露環境信息多參考GRI、ISSB等國際標準,國內無統一指引,數據口徑、邊界、核算方法混亂。數據來源不清晰、核算不規范,導致信息披露質量、可信度較低。企業常常“重定性、輕定量”,多講理念、措施,少披露具體數據。
全國人大代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院長黃世忠在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關于加快制定我國可持續發展報告鑒證準則”的建議,呼吁遏制“選擇性披露”現象。當前ESG實踐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在于數據的真實性與可靠性——“紙面合規”和“選擇性披露”無法真正驅動行業進步。
2026年1月,財政部發布可持續信息見證業務準則的基本準則,給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立規矩”,明確了其審計、驗證方法。這標志著數據質量治理從“企業自說自話”走向“第三方鑒證”的制度化階段。
第三節 能力鴻溝:中小企業與強制披露的張力
能力鴻溝同樣不容忽視。當前強制披露要求主要覆蓋約430家重要指數樣本公司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對于大量中小企業而言,ESG披露的能力建設和成本負擔仍是現實挑戰。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發布的《ESG數據資產化:風險與治理白皮書(2025)》指出,ESG數據資產化在釋放價值的同時面臨多維度風險。
從披露數據來看,截至2026年4月30日,A股已有270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但披露數量不等于披露質量——ESG發展仍處在從“有無披露”向“披露質量”過渡的階段。如何幫助中小企業跨越能力鴻溝,是制度設計必須回應的公平性問題。
第七章 中國ESG基礎設施的實踐前沿
第一節 REITs ESG:從基礎設施資產到ESG載體
基礎設施REITs是ESG理念與基礎設施資產深度融合的創新實踐。2025年3月31日,華夏基金旗下管理的8只公募REITs同時發布了2024年度ESG報告,全面展示其在綠色運營、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領域的實踐成果。這是我國境內首次由同一基金管理人推動多只REITs集中發布ESG實踐成果,對我國REITs市場的ESG實踐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深圳證監局積極推動這一進程,通過“新上市REITs監管第一課”和現場調研走訪,推動原始權益人、運營管理機構、基金公司各方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圳證監局還指導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公募REITs專業委員會多次組織“REITs市場試行ESG評價”專題研討會。
ESG理念在REITs領域的應用邏輯在于:公募REITs重視ESG的核心邏輯是其資產屬性與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深度契合。將ESG融入REITs全生命周期,是基金管理人、運營機構提升資產質量、創造長期價值的主動策略。ESG評價更加關注基礎設施項目實現長期可持續的回報,強調與利益相關方的溝通協作,有效提高了基礎設施項目的抗風險能力。
第二節 碳市場:ESG基礎設施的制度協同
碳市場是ESG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2025年9月,中辦、國辦發布《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要求加強碳排放核算與報告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截至2025年9月底,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超過7億噸,CCER累計成交量為318.71萬噸。
碳市場與ESG披露之間存在深刻的制度協同:碳市場為ESG中的“E”(環境)提供了可量化、可交易的價格信號;ESG披露則為碳市場提供了企業層面的數據基礎。“十五五”時期將是我國綠色發展的關鍵攻堅期,預計將優化頂層設計、細化目標路徑、強化協同性,聯動碳市場與監管,用好綠色金融政策工具。
第三節 從“被動合規”到“主動引領”的轉型
中國企業的ESG實踐正經歷從“被動合規”向“主動創新”的轉型。2024年共1869家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續報告,披露家數占比達34.7%,較“十三五”末提升近9倍;披露公司市值約占全市場的70%。披露質量也有顯著提升:99.3%的披露公司包含量化指標,67.3%搭建了治理架構,44.0%制定了定量可持續目標。
企業ESG實踐正從“適應者”成長為“建設性引領者”。這一轉型既是監管驅動的結果,也是企業日益認識到ESG是長期競爭力的重要來源——在“雙碳”目標、綠色金融擴張與全球供應鏈低碳化的共同驅動下,ESG已從“價值倡議”加速演進為企業獲得市場準入、資本認可與長期競爭力的重要規則。
第八章 優化路徑與研究結論
第一節 “披露—數據—評級—投資”四位一體的建構路徑
ESG基礎設施的有效運轉依賴于四個環節的閉環聯動。基于前文分析,本文提出“披露制度—數據治理—評級優化—投資應用”四位一體的建構路徑:
披露制度是起點。應在現有“交易所指引+編制指南”雙層體系基礎上,逐步擴大強制披露覆蓋面,完善分行業、分議題的披露細則。2026年1月新發布的三項環境議題披露指南(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資源利用)是這一方向的積極實踐。
數據治理是關鍵。應加快推動可持續信息鑒證準則的制定與實施,建立數據質量的全鏈條監管機制。構建“三位一體”的治理框架——政府主導推動標準統一與監管穿透,行業自律建立行業規范與人才體系,企業內控實現數據治理與戰略融合。
評級優化是中介。應以《債券發行人環境、社會和治理評價框架》國家標準為基礎,推動國內ESG評級機構的方法論透明化和標準化,縮小評級分歧。
投資應用是牽引。應進一步培育機構投資者等“耐心資本”,擴大ESG策略基金規模,通過投資端的價值發現功能倒逼披露端和數據端的質量提升。
第二節 全球接軌與本土特色的動態平衡
中國在ESG基礎設施建構中堅持“積極借鑒、以我為主、兼收并蓄、彰顯特色”的原則。這一原則在實踐中體現為:在框架層面與國際規則有效銜接(如ISSB準則的趨同),在具體指標上預留彈性空間(如編制指南的分項設計)。
未來需要在保持這一平衡的同時,加快推動三方面工作:一是碳核算標準等基礎性設施的建設;二是可持續披露鑒證準則的制定;三是ESG數據資產化的制度框架。亞洲在構建兼顧國際與本地化的可持續披露生態中正發揮重要作用,中國應在這一進程中貢獻更多制度智慧。
第三節 研究結論
本文的核心結論可以概括為以下四點:
第一,ESG基礎設施正經歷從“市場工具”到“生態系統”再到“制度性基礎設施”的概念躍遷。這一躍遷反映了ESG在全球經濟治理中角色定位的根本性變化——它不再是可選擇的附加項,而是可持續經濟運轉不可或缺的制度底座。
第二,2026年是中國ESG基礎設施建設從“制度搭建”邁向“生態運轉”的關鍵轉折年。強制披露元年的開啟、首部ESG評價國家標準的實施、430家強制披露主體100%的披露率,共同標志著中國ESG基礎設施建設完成了階段性質變。
第三,評級分歧、數據質量、能力鴻溝等結構性困境仍需系統性應對。這些困境不是技術性的細枝末節,而是制約ESG基礎設施效能發揮的制度性瓶頸。
第四,“披露制度—數據治理—評級優化—投資應用”四位一體是破解困境的系統路徑。任何一個環節的單兵突進都難以奏效,只有四個環節協同發力,才能推動ESG基礎設施從“被動合規”走向“主動引領”,最終實現從“制度性基礎設施”到“高質量發展制度底座”的質變。
ESG基礎設施的制度化既是全球可持續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中國經濟從“高速度增長”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制度支撐。在全球可持續規則重構的進程中,中國有能力也有責任從“適應者”成長為“建設性引領者”,為全球可持續金融體系建設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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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生態環境部. 全國碳市場發展報告(2025)[R]. 2025.
[15]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Z]. 2025-09.
[16] 深圳證監局. 深圳局指導轄區公募REITs發布ESG報告[EB/OL]. 2025-04-09.
[17] 深圳證監局. 深圳證監局指導轄區REITs專委會助推市場高質量發展[EB/OL]. 2025-03-27.
[18] Tian G G. ESG Measurement and Ratings Divergence: A Cross-Jurisdictional Review of Institutional, Stakeholder, and Digital Accountability Perspectives[J]. 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 2026.
[19] 張躍勝. 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如何影響企業ESG表現?[J]. 管理學刊, 2025, 38(1): 1-20.
[20] 2026北京國際可持續大會. 韌行致遠,共塑未來:ISSB準則跨境高質量采用與實施[C]. 北京, 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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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連升,研究員,深耕社會責任(CSR、ESG)標準化與可持續發展、供應鏈管理(供應鏈責任追溯等)及政產學研用媒利益相關方的CSR影響,綠色金融與產業實踐應用、新型工業化與品牌影響力提升等領域的實踐研究與標準化落實工作。推進電子信息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實踐性工作,持續提升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服務能力,支撐工信部企業社會責任朋友圈進一步夯實。基于中國企業實踐和全球商業環境變遷的優先級,提出的“三層利益相關方”理論,重構了企業利益相關方。提出"責任閉環"哲學本體論、"價值沉默"戰略方法論、"CSR為魂,ESG為體"價值論。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戰略合作部部長。
自2019年入職協會,加入工業和信息化系統。
期間:
支撐完成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熱點問題跟蹤研究支撐專項、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建設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合規體系建設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合規監管工作推進試點專項、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及標準化工作專項等課題40余個。
模式
提出“精標準、強評測、鑄品牌,聚技術、合服務、賦發展”的合作共贏模式。
標準
主導編制或參與多項行業關鍵標準,如《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26),《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評價指標體系》(T/CESA 16003),《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存儲設備》(T/CESA 1258)等綠色制造標準,《信息技術 開源治理》(T/CESA 1270.1)規范開源技術應用中的責任管理系列標準,覆蓋ESG治理、綠色制造、數字化轉型等領域。參與起草IPC-1401B《電子行業ESG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2026年,三項電子信息行業ESG行業標準在研,本年度立項論證,預計2027年發布。
項目
策劃組織統籌項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評測”,累計評測企業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屆“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年會”、2021、2022、2023、2025綠色供應鏈高峰論壇,打造“國際視野 中國實踐”的交流平臺。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聯合國婦女署賦能職業女性職業發展項目,推動女性職工職業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
報告及文章: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如,
- 《金融電子化》雜志,發表《淺談綠色金融在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中的矛與盾》
- 《信息技術與標準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研究》
- 《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雜志,發表《以標準建設引領行業長遠發展---談新版《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的謀與變》
-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產業ESG治理的價值鏈穿透實踐研究》
如,
- 《論聯合國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歐美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北京市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長三角經濟帶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上海市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天津市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深圳市的企業社會責任》
- 《論重慶市的企業社會責任》
- 《女性供應商在產供鏈價值重構與產業發展戰略中的深層作用與實踐路徑研究》
- 《從“智能肌體”到“產業神經”:2025中國智能制造的系統性躍遷與實踐路徑研究》
- 《“十五五”時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政產學研用協同的機遇、挑戰與路徑研究》
- 《全球供應鏈ESG風險與出海企業的責任供應鏈管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歐洲供應鏈治理新范式: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硬約束”與“軟共識”研究》
- 《2025年度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與可持續發展深層次剖析》
- 《全球交易所社會責任治理與產供鏈企業溯源管理的協同演進:理論、實踐與制度創新研究》
- 《標準引領與系統變革:中國電子產業女性職業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治理路徑研究》
- 《超越邊界: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構研究》
- 《創新生態失衡與組織認知陷阱:中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路徑研究》
- 《河南省汝陽縣從扶貧幫扶到鄉村振興的實踐路徑: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雙重視角研究》
- 《從邊緣到核心:雙重約束下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范式重塑研究》
- 《數字時代的性別重構:電子信息行業性別平等與職業女性可持續發展賦能路徑研究》
- 《科技與自然的和解:臺積電水資源閉環管理體系的深度解構及其對全球高耗能產業綠色轉型的啟示》
- 《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范式重構:上交所《規范運作指引(2025年修訂)》的深度解讀與實踐路徑》
- 《責任共生機制:構建人類未來可持續價值創造的倫理與實踐框架研究》
- 《全球視野下的中國企業信譽構建:社會責任、品牌傲慢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度剖析》
- 《“人工智能+制造”專項行動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全球實踐、多維影響與未來路徑研究》
- 《中國綠色電力證書(GEC)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國內閉環到國際互認》
- 《《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實踐邏輯、多維價值與行業革新路徑:基于標準解讀與企業實踐的分析研究》
- 《從合規到核心競爭力:綠色供應鏈管理的CSR治理與實踐路徑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跨行業驗證、動態平衡與技術重塑》
- 《從“技術驅動”到“責任引領”: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社會責任治理的演進、挑戰與優化路徑》
- 《“不出海,就出局”:集體誤判、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基于中國出海企業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國有資產法》出臺背景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SJ/T 11728-2018)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學術研究》
-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戰略路徑與創新實踐:基于“十五五”規劃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
-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多維透視與實踐創新研究》
- 《工信部下屬198個學協會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中國實踐:基于中電標協社責委的機制創新與ESG融合路徑》
- 《從合規到賦能: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演進與實踐路徑研究》
- 《科技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維整合與實踐路徑研究》
- 《全球多極化格局下的中國知識產權治理:績效躍升、結構審視與戰略前瞻研究》
- 《新型工業化視角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路徑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點工作的深度分析》
- 《從價值覺醒到生態共治:王連升思想視域下中國互聯網巨頭的ESG治理范式重構》
- 《企業ESG賦能人工智能創新的機制與路徑研究:走向可持續的智能未來》
- 《標準價值、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聯想集團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
- 《ESG績效與財務績效、創新績效的量化關系研究:基于行業與規模異質性的深層次剖析》
- 《人工智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度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產業大會的觀察與思考》
- 《市場監管總局政策調整的深層次解讀: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視角的企業“標準機遇”研究》
- 《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務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
- 《我國首部大模型國家標準實施: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連升CSR-ESG思想體系的深度剖析、前沿應用與全球治理融合研究》
- 《從責任閉環到價值自覺:王連升本土化思想在新興治理領域的理論構建與實踐智慧研究》
- 《數字化健康管理的ESG價值重構: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實踐路徑研究》
- 《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關鍵因素: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北京神州泰岳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創新驅動下的戰略轉型、財務績效與技術實踐研究》
- 《從本土實踐到全球引領:中國ESG創新的深度演進與全球化價值研究》
- 《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
- 《王連升可持續商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思想體系“戰略羅盤與價值共生”研究》
- 《基于標桿案例的深度剖析,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與研究》
- 《網絡安全企業的責任閉環: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天融信ESG實踐深度剖析研究》
- 《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以臺達為標桿的可持續發展樣本》等400余篇。
兼任:
-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委員
- 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綠色金融專委會創始委員
- 廣東省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會企業社會責任專委會副會長
- 山東省人工智能學會青年科學家委員會委員
- 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協會專家
- 北京市發改委ESG生態研究特邀專家
- 北京ESG研究院專家顧問
- 上海市計算機行業協會 特聘顧問
- 全球電子協會亞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 瑞典國家外交部CSR特邀訪問學者
- 北大創新評論特邀專家
- 證券日報特約專家
- 大學客座教授等
-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編委兼總編輯
-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編委兼總編輯
-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編委兼總編輯
活動
參與中歐企業社會責任圓桌論壇、IPC中國電子制造業年會等國內國際會議的主旨發言或對話,闡述了產業在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和綠色投資領域的實踐研究。
公益
連續20年堅持知識公益,已有超過710萬人次享受了知識公益的專業幫扶。
榮譽
2020-2025年間,被評為
- “2021年度中國產業研究突出貢獻者”
- “2022年度電子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突出貢獻者”
- “2024年度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準委員會杰出服務服務個人”
- “2025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委會杰出服務個人”
- “2025全球電子協會中國ESG杰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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