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就是氮化鎵。它是第三代半導體材料,也是寬禁帶半導體的重要代表。用最簡單的話說,GaN功率器件的作用,是讓電能轉換更快、更省、更小、更高效。
所以它會進入快充、電源適配器、數據中心電源、電動汽車、光伏儲能、工業控制等場景。
過去,外界看GaN,更多看技術、產能、良率和成本。現在,英飛凌與英諾賽科之間的全球專利戰提醒我們,GaN商業化真正提速之后,專利也開始從后臺走到前臺。
誰的產品能在美國賣?
誰的產品能在德國賣?
誰的產品能在中國賣?
這些問題,正在被專利訴訟和法院禁令重新切開。
一、先看時間軸
英飛凌與英諾賽科的GaN專利戰,并不是突然發生的。
它已經是一場跨越美國、德國、中國多個法域的全球攻防。
2024年3月,英飛凌率先在美國起訴英諾賽科。
英飛凌通過其關聯公司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英諾賽科相關GaN產品侵犯其美國專利,并尋求永久禁令。
這是雙方公開專利戰的重要起點。
2024年6月,戰場轉向德國。
英飛凌在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相應訴訟,并在德國針對英諾賽科相關產品申請禁令。此后,德國成為雙方GaN專利戰的歐洲主戰場。
2024年7月,英飛凌擴大美國訴訟范圍,并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起337程序。
英飛凌在美國訴訟中追加多件GaN相關專利,同時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試圖通過進口禁令阻止英諾賽科相關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2024年,中國戰場開啟。
英諾賽科在蘇州中院對英飛凌中國公司、英飛凌無錫公司提起兩起侵害發明專利權訴訟,指向英飛凌CoolGaN G3系列氮化鎵半導體產品。
這意味著,英諾賽科不再只是歐美訴訟中的被動應訴方,而是在中國本土市場發起反擊。
2025年11月,英諾賽科涉案中國專利經無效程序維持有效。
國家知識產權局分別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維持相關發明專利權有效。隨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也駁回了英飛凌針對無效決定提起的行政訴訟請求。
這為英諾賽科在中國申請禁令提供了重要權利穩定性基礎。
2026年5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有利于英飛凌的決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確認英諾賽科部分產品侵犯英飛凌GaN相關專利,并作出進口和銷售禁令。但英諾賽科同時強調,其當前商業化產品并不受該決定實質影響,仍可在美國繼續銷售。
這已經顯示出雙方專利戰的一個特點:法院和機構的判斷往往指向具體專利、具體權利要求、具體產品型號,而企業對外敘事則更重視當前產品組合和客戶信心。
2026年5月,蘇州中院一審支持英諾賽科。
蘇州中院在兩起中國專利侵權案件中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英飛凌相關產品構成專利侵權,分別判令停止侵害,并各賠償英諾賽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元,兩案合計約1000萬元。
同時,蘇州中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要求英飛凌立即停止許諾銷售、銷售、進口涉案CoolGaN G3系列產品,效力維持至案件裁判生效時止。
2026年6月12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維持蘇州中院禁令。
英飛凌不服蘇州中院行為保全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最高人民法院最終駁回復議請求,維持蘇州中院的行為保全裁定。
這意味著,在中國市場,英諾賽科獲得了對英飛凌涉案GaN產品具有現實約束力的禁令工具。
2026年6月18日,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支持英飛凌部分主張。
英飛凌公告稱,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在兩起進一步GaN專利侵權案件中支持其主張,禁止英諾賽科在德國制造、銷售和推廣更多被認定侵權的產品,并判令賠償損失。
不過,英諾賽科隨后回應稱,德國法院認定侵權的只是有限范圍的舊款產品,主要涉及部分已經停產的650V至700V封裝晶體管;其當前銷售的GaN功率器件產品不受影響,仍可在德國繼續商業化。
至此,格局已經非常清楚:
美國戰場,英飛凌拿到階段性優勢,但英諾賽科強調當前產品不受影響。
德國戰場,英飛凌繼續推進禁令,但英諾賽科強調被限制的是舊款產品。
中國戰場,英諾賽科取得反制,最高院維持對英飛凌相關產品的行為保全禁令。
這不是單一案件的勝負,而是一場多法域、多產品、多敘事的全球專利戰。
二、這場專利戰,為什么會影響全球市場
GaN的市場還沒有完全固化。這正是專利戰變得重要的原因。
當一個產業已經高度成熟,市場格局穩定,專利訴訟更多影響的是賠償、許可和局部產品線。
但GaN還處在快速商業化階段。數據中心電源、電動汽車電源系統、光伏儲能、工業電源、消費電子快充,都可能成為GaN放量的重要場景。
在這個階段,誰能率先進入客戶供應鏈,誰能完成產品驗證,誰能鎖定下游方案,誰就可能獲得長期市場位置。
因此,禁令的價值不只是“不讓某個產品賣”。
它可能影響客戶是否繼續導入某個供應商。
它可能影響下游企業是否調整設計方案。
它可能影響某個區域市場的供貨穩定性。
它還可能改變雙方未來談判中的籌碼。
這就是英飛凌與英諾賽科專利戰的特殊之處。
雙方爭奪的不是一個普通零部件市場,而是寬禁帶半導體未來應用中的關鍵入口。
對英飛凌來說,GaN是其功率半導體版圖中的重要增長方向。它需要通過專利保護,維護自身長期技術投入和市場地位。
對英諾賽科來說,GaN是其進入全球功率半導體市場的核心賽道。它需要證明自己的產品不僅能量產、能交付、能降本,還能經受主要市場的知識產權挑戰。
所以,這場專利戰本質上是在爭奪一個問題,誰有資格在全球GaN市場中繼續擴大份額?
三、中德兩把禁令,切開的是兩個市場入口
從結果看,中德兩地法院近期形成了一種非常典型的交叉禁令格局。
在德國,英飛凌對英諾賽科發起進攻。
在中國,英諾賽科對英飛凌形成反制。
這兩把禁令的方向正好相反。
德國禁令切向的是英諾賽科在歐洲市場的產品銷售和推廣空間。
中國禁令切向的是英飛凌在中國市場相關GaN產品的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
這說明,在全球半導體專利戰中,一個企業很難在所有法域都只扮演進攻方。
在美國和德國,英飛凌是主動出擊者。
在中國,英飛凌則成為被申請禁令的一方。
同樣,英諾賽科在歐美需要回應英飛凌的專利攻勢,但在中國又可以依靠本土專利對英飛凌產品提出侵權主張。
這就是全球專利戰的真實狀態:
企業不是在一個法院里打一場官司,而是在多個市場、多個法院、多個專利組合之間同時博弈。
一個市場的失利,可能通過另一個市場的反制來平衡。
一個國家的禁令,可能成為全球談判的一張籌碼。
一個產品型號的調整,可能改變整個訴訟敘事。
這場GaN專利戰真正值得關注的,不是簡單判斷誰贏誰輸,而是看專利如何開始切割全球市場。
四、德國法院裁決背后:專利正在變成歐洲市場的入口工具
德國一直是歐洲專利訴訟的重要戰場。原因很簡單,德國市場重要,法院效率較高,禁令救濟對企業影響直接。
在英飛凌與英諾賽科糾紛中,英飛凌選擇德國作為重要進攻陣地,并不意外。
德國是歐洲工業制造和汽車電子的重要中心,也是功率半導體應用的重要市場。
如果能在德國獲得禁令,影響的不只是德國本土銷售,也可能影響英諾賽科在歐洲客戶中的市場信心。
這也是為什么英飛凌在公告中強調,法院支持其GaN專利主張,并禁止英諾賽科制造、銷售和推廣更多被認定侵權產品。
但英諾賽科的回應也很關鍵。
它沒有簡單否認德國法院作出的不利認定,而是強調法院認定侵權的只是有限范圍的舊款產品,當前商業化產品不受影響,仍可繼續在德國銷售。
這背后其實是高科技專利戰中非常重要的一種能力,設計繞行能力。
如果企業能夠通過產品迭代,使當前產品落在對方專利保護范圍之外,那么即使舊款產品在訴訟中失利,也不一定會實質影響當前市場供應。
因此,德國戰場給企業的啟示是,在專利戰中,法律團隊負責打官司,研發團隊也必須參與戰斗。
真正成熟的應訴,不只是寫答辯狀,還包括產品設計繞開、型號切換、客戶解釋和供應鏈穩定方案。
五、兩個法院釋放一個信號
德國法院和中國法院的具體制度不同,案件階段也不同。
但它們共同釋放出一個信號,在GaN這樣的新興技術賽道中,法院不再只是事后判賠的機構,也可能通過禁令直接影響產品能否進入市場。
德國法院支持英飛凌部分專利主張,顯示出歐洲市場對專利禁令的現實威懾。
中國最高院維持行為保全,顯示出中國法院在技術迭代快、市場窗口短的專利案件中,也愿意通過臨時禁令保護權利人的市場利益和判決可執行性。
這對未來半導體專利訴訟會產生幾方面影響。
第一,禁令會成為企業專利策略中的核心工具。
過去企業打專利官司,常常重點關注賠償金額。
但在GaN、SiC、AI芯片、電源管理芯片等領域,禁令可能比賠償更重要。
因為賠償解決的是過去的損失,禁令影響的是未來的市場入口。
第二,企業會更加重視專利質量,而不是單純追求專利數量。
真正有價值的專利,不是擺在專利墻上的數量,而是能不能經受無效挑戰,能不能覆蓋對手產品,能不能在關鍵法域轉化為禁令。
第三,全球化企業必須準備多法域同步作戰。
只在中國有專利,不足以支撐全球市場。
只在美國、德國有專利,也無法避免在中國被對手反制。
未來半導體企業的專利布局,必須覆蓋主要制造地、銷售地、客戶所在地和競爭對手核心市場。
第四,產品研發必須和專利訴訟聯動。
英諾賽科在德國和美國持續強調當前產品不受影響,背后反映的是產品迭代和設計繞開的重要性。
在高科技專利戰中,最好的抗辯有時不是語言,而是新產品。
第五,下游客戶會把知識產權風險納入供應鏈評估。
GaN器件是中間品,一旦進入服務器、電動汽車、工業電源等終端系統,替換成本并不低。
如果某個器件被禁售,下游客戶可能面臨重新設計、重新測試、重新認證、重新導入供應鏈的壓力。
因此,未來客戶選擇GaN供應商,不會只看價格、性能和交期,還會看知識產權穩定性。
知產力判斷
寬禁帶半導體的競爭,已經不只是晶圓、良率、成本和客戶的競爭,也是專利能否變成禁令、禁令能否變成市場籌碼的競爭。
GaN專利戰才剛剛開始。而它真正提醒所有半導體企業的是,技術決定產品高度,專利決定市場入口。
在全球半導體競爭中,沒有一個市場天然安全,也沒有一家企業可以只靠技術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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