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廣西北海市紀委監委消息,當地通過多渠道收集醫務人員的收入數據,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講課費等,再運用大數據將某醫生的收入與同科室、同職稱醫生的平均收入進行對比,然后鎖定。
結果發現,多名醫務人員收入情況異常。
專案組從多名醫生和藥代身上打開突破口,立案34件,依法留置市人民醫院原院長陳某、副院長莫某及合浦縣人民醫院黃某等人。
醫療反腐,特別是今年五月之后3萬入刑,很多醫生都有一個隱隱擔心。
擔心什么呢?
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法。
從法理角度看,醫生群體并不是懷疑執法機關的動機,而是擔心規則覆蓋范圍過寬后,自由裁量空間被動擴大,不同案件之間,就可能出現較大的解釋差異。刑名不具,則為不可測。
其實,多慮了。
早就說過,即便3萬入刑線一樣劃定,但哪怕是醫生與科主任,處罰也是不一樣的。
因為醫生,是屬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科主任屬于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決定你是什么身份定性的,不是醫院性質,不是編制,甚至不是職稱,而是你作為醫務人員在收回扣時,行使的是什么性質的職權。
是屬于“從事公務”,還是屬于“利用職務便利從事技術性、業務性工作”。
科主任利用職權決定進不進這個藥到科室,這是利用職權。
醫生利用處方權開這個藥,這是利用職務便利。
表面看,科主任和醫生兩個人,都收了錢,都跟藥品耗材購銷有關,行為高度相似。
但定罪邏輯,全然不同。
因為普通醫生沒有采購建議權、沒有品牌推薦權、沒有行政管理權。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診療中選擇使用某家企業的藥品或耗材。這本質上是在行使處方權、診療判斷權。而處方權屬于技術性、業務性職務,不屬于“從事公務”。
也正是基于此,2026年5月1日,“兩高”在《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 8 條后半條規定:在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和量刑時,應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和情節,準確評估社會危害性,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這句“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的要求,也就意味著在具體量刑時,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醫生,可以主張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爭取較受賄罪更輕的量刑結果。
因而,在具體案件辯護時,可明確主張兩類犯罪社會危害性不等同,不能簡單按數額對標重判。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的小醫生如果已退贓、就應優先主張從輕、減輕,甚至不予追究刑責。
![]()
最后,想說的是,我個人認為,醫療反腐,真正需要解決的是制度,而不僅僅是個體。特別是普通的一線小醫生。
醫療領域的問題,從來不是單一因素造成的。它涉及醫療服務定價機制、醫院績效制度、醫保支付體系、藥企營銷模式以及醫生薪酬結構等多個層面。
如果這些結構性問題長期存在,那么單純依靠刑法治理,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反腐當然重要。但反腐的最終目標,不應只是懲罰個體,而應推動制度優化。
一個成熟的治理體系,不僅能夠發現和處罰違法行為,更能夠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產生的制度土壤。
只有當醫生能夠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獲得與其勞動價值相匹配的回報,當行業規則足夠清晰、邊界足夠明確、執法足夠統一時,醫療生態才可能真正走向良性循環。
醫客說
說實話,我們不懷疑反腐的決心,也不想為誰開脫。但作為一名普通醫生,我確實有個隱憂: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法。
刑法修正案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門檻從6萬降到了3萬,這和公職人員的標準拉平了。可問題是,我們的“處方權”和院長的“采購權”,性質真的完全一樣嗎?法律上說,我們是“業務便利”,不是“從事公務”,這沒錯。但在實際辦案中,面對同樣的3萬塊錢,我們是按“非國家工作人員”輕判,還是不知不覺就按“公職人員”的標準來頂格處理?兩高的解釋里那句“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彈性太大了。彈性大了,就是“不可測”。
我們不怕規矩立得嚴,就怕規矩立得寬,卻執行得窄。怕的是,明明是同樣的案情,今天查這個人,明天放那個人;怕的是,大數據鎖定的那一刻,你沒有辯解的空間,只有“配合”的余地。
醫療反腐,抓院長、抓主任,我們舉雙手贊成,那是清理門戶。但對于千千萬萬個像我這樣的一線小醫生,僅僅靠“嚴刑峻法”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如果不改醫療服務定價,不改醫生薪酬體系,不讓陽光收入真正匹配我們的勞動價值,那回扣的土壤就還在。今天用大數據抓了3萬的,明天換個馬甲,講課費、咨詢費照樣會冒出來。因為人的生存邏輯和職業尊嚴,總得有個著落。
我們期待的反腐,最終不是為了把醫生都送進去,而是為了讓我們能挺直腰桿說:我的每一分收入,都來自我的技術和付出,而不是來自藥片里的灰色提成。
什么時候,醫生的收入結構透明了,執法的標準統一了,我們心里的石頭,才算真正落地。
【責編】醫客君
【文章來源】老葉說醫,作者葉正松
【圖片來源】網絡
【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版權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聯系微信:xxxfff0518 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感謝您對醫客的支持!
【投稿郵箱】yike@touchealth.com
推送規則已調整,內容不再按時間排序。
請各位同仁將【醫客】設為?星標。
我們持續聚焦醫者心聲,愿始終與你同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