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留言,反映解放路西路一家北京同仁堂門店存在私自占道行為。
該網友稱,該門店在盲道上設置阻礙欄,并在門前公共區域擺放多棵箱裝樹,將其據為己有,認為此舉既不道德又自私,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并對城市管理部門的監管提出質疑。
據留言內容,該門店在未見相關審批的情況下,直接在盲道上加裝阻礙設施,導致視障人士正常通行受阻。與此同時,多棵箱裝樹長期占據公共人行空間,被當作門店私有物品使用,擠占了市民通行和公共綠化資源。該網友在留言中言辭激烈,直指北京同仁堂作為知名品牌,此舉有悖企業形象,并追問城市管理部門對此類占道行為為何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盲道屬于城市無障礙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設置障礙。《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同樣明確規定,未經許可不得在城市道路及公共區域私設設施或堆放物品。
截至發稿時,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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