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棟誠,19歲,就讀于廣東金融學院。三個月前,這個大一男生把海南航空告了。
官司源自一次航班變動。4月初,胡棟誠計劃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起飛前幾天,他收到海南航空通知,航班時刻將向前調整10分鐘,提前到早上7點30分起飛。
這意味著停止值機和登機的時間也會提前,胡棟誠搭首班地鐵去機場的計劃,變得極不保險。他提出免費退改簽機票,之后又提出由航司承擔打車前往機場或提前住在附近的費用,均被海南航空拒絕。
海南航空引用其《國內運輸總條件》中的條款表示,只有航班提前超過15分鐘,才能為旅客辦理免費退改簽。
胡棟誠隨后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海南航空賠償他提前一晚住在機場附近的103.84元房費,更重要的是,確認海航運輸總條件中的格式條款無效。
胡棟誠告訴中國新聞周刊,6月初,他與海航相關負責人在法院進行了調解,“當時他們已經承諾會修改運輸總條件”。在回復媒體時,海南航空也曾表示,將于7月30日前,完成對運輸總條件的修訂工作。
日前,中國新聞周刊在海南航空官網看到,于7月10日生效的《國內運輸總條件》中,發生航班出港提前的情形,均可辦理非自愿變更或退票,已經不見“提前超過15分鐘”的限制。
胡棟誠坦言,這是他沒想到的結果。為了應對可能到來的開庭,他和兩位同學準備了二十多份證據、一萬多字的訴辯狀,還進行了一次模擬開庭。但還是有人對他說,航司的法務很強大,告不贏的。
胡棟誠設想過官司可能的各種結果,都能接受,他覺得50元訴訟費花得很值。作為一個法律愛好者,他學會了寫訴狀、體驗了訴訟流程,作為一個飛行愛好者,他有機會和航司高管面對面聊上幾個小時。
以下是胡棟誠的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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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已對運輸總條件做出修改
被模擬開庭打個措手不及
我和海航正式調解是在6月初,第一次進法院,還挺緊張的。
畢竟是那么一個嚴肅的場合。怕遲到,我提前規劃好了路線,刮了胡子,穿著打扮也更正式講究,選了一套自己平時最喜歡的衣服。
這次見面之前,我和海航有過一次線上溝通,工作人員說,愿意賠付我的個人損失,運輸總條件比較難改。他問我:是不是不改就不撤訴?包括法院工作人員也跟我說,大公司的條例都有法務審核,我不讓步,調解的難度會很大。
那只能等開庭了,修改條款是我最核心的訴求。我也想有機會和負責運輸總條件的工作人員溝通下,看看他們為什么覺得我是錯的。
為了應對可能的開庭,我給法院提交了27份證據,除了相關的消費記錄、抵達機場的用時,還有海航條例可能違背的民航規定,以及其他航司的條例,大多沒設置提前起飛的時間門檻。海南那邊只提交了3份證據,主要是時刻調整通知和會員權益規則。
除了我自己,我們學校法律專業的兩位同學,也全程參與了起訴。我們借用學校的場地搞了一次模擬開庭,他們倆扮演海航的法務,負責“刁難”我。我們之前沒通氣,各自準備對方可能提出的問題。
模擬的時候,臺下還坐了十多個不認識的同學,他們都是聽說我的事,來旁聽“吃瓜”的,一下更像法庭了。
扮演海航的同學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他們提出,我可以早起乘坐機場巴士,而且運輸總條件是經過民航局審核的。我沒想到他們說這些,回應得一點不好。
模擬開庭后,我們三個進行了復盤,通過查資料和詢問專業人士,確認民航局只是對運輸總條件進行備案,并沒有審核。我們還完善了如果選用其他交通方式去機場,可能產生的花費和風險。不知不覺,寫了一萬多字訴辯狀,我們一下有信心了,即使開庭,至少不會被懟得啞口無言。
意想不到的結果
正式調解時,海航方面來的是兩位部門負責人,他們稱呼我“胡先生”,整個氛圍很友好。
他們先跟我解釋,海航有人性化措施,如果停止登機時發現旅客已經過安檢了,會等一兩分鐘。我反駁,因為有“超過15分鐘”的時間限制,等是人道,不等是道理,旅客不敢賭你們會等。
他們又說,出臺這個限制,是為了防止某些“黑票代”利用條款賺取差價,比如發現航班時刻提前了,又有低價票,就把原來的票退掉。我又反駁,這不該成為他們把風險轉嫁到旅客身上的理由。
說完這幾點后,他們才告訴我,已經開過會,決定要修改運輸總條件。他們說,還是要更多站在旅客角度考慮問題,用其他方式打擊“黑票代”。我猜測,可能也有輿論壓力的原因,而且如果真的開庭,法院認定條款無效,他們會更被動。
說實話,我沒想到最后是這個結果。之前,深圳的法院審理過另外一起案件,一位旅客被航司“躺飛公務艙”的宣傳吸引,花1000多元買了機票,結果發現,座椅根本達不到宣傳的“調整角度155°”。
航空公司應訴的時候說,他們的運輸總條件里寫明了,航班時刻表里的機型,不屬于航司與旅客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法院最后判決,航司賠償旅客300元,并且確認,在這名旅客與航司的合同中,航司應訴引用的條款是無效的。可到現在,航司也沒修改這個條款。
包括這次,我最初投訴時和海航溝通,也感受到了一種傲慢。我讀法條給工作人員聽,對方一直強調,我買票時勾選了協議,官網也有公示。我挺無語的,工作人員把“你勾選了”幾個字說得很大聲,比我還理直氣壯,好像有種看你能把我怎么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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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棟誠在新加坡旅行時拍攝飛機
“公平是相對的”
像很多人剛上大學時一樣,我有一陣很迷茫,感覺時間在流逝,自己要找點什么事情做,我試了很多事,比如練樂器、旅游。這次的經歷,讓我感到了久違的快樂。
本身我就是個飛行愛好者,5歲的時候第一次坐飛機,到高中加入了這方面的社團,興趣越來越濃。
飛行愛好者關注的方面很多,有人喜歡研究機型,有人在意機場規劃,我會對服務更關注,比如航司的條款,比如飛機上是不是有Wi-Fi、電視這類設施。我有時會覺得,國內航司投入了很多資金發展,但在一些服務細節上還有不少提高空間。
很多旅客對民航領域不了解,即使出行的時候有不好的體驗,也不知道該怎么投訴反饋。我因為自己的愛好,對這方面觀察更細致,有問題就要提出來,這也是我作為一個飛行愛好者的職責。
另外,我對法律也很感興趣,愛看羅翔老師的視頻,從初中政治課上開始接觸法律知識,我對這種文字的變化很敏感,法律很摳字眼,什么人干了什么事要負什么責任,一個細微表述的變化,就會帶來結果的改變。
其實我在生活中不是一個較真的人,像和朋友吃飯這類事,不會那么嚴格地按AA制算錢。對于不喜歡的人和事,我通常會讓他們慢慢淡出自己的生活圈子,什么事都較真太累了。
很多人對我起訴航司給了很高的評價,說我勇敢,一個年輕人敢于為了維護權益,向大機構發起挑戰。但我要說的是,我也會考慮利害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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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被大一男生給告了 資料圖
比如之前,我在一個票務平臺購買機票,發現行程單上的金額比付款價格少了40元,溝通失敗后,我也起訴了。票務平臺的人找到我,答應進行賠償,我就撤訴了,但后來平臺反悔,沒有兌現承諾的賠償。這件事我挺不開心的,但也沒再追究下去。一個是如果開庭要去外地,消耗太多精力,另外,也有其他博主已經曝光了這個現象。
我一直認為公平是相對的。這次面對海航,如果只是為了那100多塊錢住宿費,我不會起訴,得不償失,要付出太多時間成本。我之所以堅持做下來,是擔心自己以后再遇到類似的問題,而且這也關系著很多人的利益。
目前,我們還在溝通,是以撤訴還是簽署調解書的方式,結束這場官司。海航已經把住宿費轉給我了,我起訴時支付了50元訴訟費,法院還要和海航溝通,看他們能否承擔。
對這筆錢,我一點都不在乎,這50元花得很值。我學會了寫起訴狀、舉證質證,體驗了調解流程,還和航司高管面對面探討切磋了兩三個小時。
對了,這次起訴算社會實踐,我和另外兩位同學還能加學分。有人說,我們為了學分浪費司法資源,我不認同,我們的努力配得上這個獎勵。
用一個詞概括我這次的經歷:贏麻了。
記者:劉汨
編輯:胡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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