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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來,多起涉及知名藥企虛開發票的案件密集被曝光。其中,作為受票企業,山東北大高科華泰制藥有限公司不久前才因虛開發票被立案,此事引發了外界廣泛關注。
苑東生物,一家科創板上市的化學原料藥企業,剛剛就因為涉虛開發票事項被稅務通知罰款了。并且,從公告來看,其被罰背后,是被自己的上游服務商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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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苑東生物昨晚披露的公告, 下屬全資子公司西藏潤禾藥業有限公司收到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稽查局下發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藏稅稽罰告〔2026〕12 號)。
稅務機關擬認定西藏潤禾在2017年度至2021年度取得上游服務商虛開及作廢發票,應補繳企業所得稅857.91萬元,擬對西藏潤禾處以罰款428.96萬元,合計近1287萬元,并對上述少繳稅款,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據稱,稅務機關認定檢查過程中未發現資金回流情況,虛開發票系上游服務商行為,無證據表明西藏潤禾主動參與虛開。
苑東生物表示,基于會計謹慎性原則,西藏潤禾已就上述應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在2025年度財務報表中預提,預計不影響公司 2026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具體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后的數據為準。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上述事項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中前期差錯的情形,不涉及對前期財務數據的更正調整。
對于西藏潤禾與稅務機關在稅收法律的理解與適用問題上存在差異,公司也將督促西藏潤禾按照《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陳述申辯材料。
從公告來看, 西藏潤禾上游服務商虛開發票的跨度挺久,從2017年到2021年持續了五年。為什么上游能長期、大額虛開,藥企卻察覺不到這一情況呢?
首先,或許因為交易本身是真實服務,發票票面形式完全合規,肉眼、基礎財務審核看不出破綻。
在這樣的情況下,藥企財務只核對 “票、合同、付款、交付材料” 四樣紙面材料,沒法穿透核查上游服務商自身有沒有足額申報稅款、有沒有隱匿收入、有沒有對外虛開。上游服務商對外開具的發票本身是從稅務局正常領用的真發票,只是服務商自身為少交企業所得稅 / 增值稅,故意不確認對應收入、甚至作廢發票,屬 于上游單方面偷稅,下游從票面上完全分辨不出。
另外,藥企合作服務商時,合作前會進行基礎工商、資質盡調,但不會按月核查上游納稅申報記錄、發票作廢記錄,以及實時監控上游稅負率是否異常等,這就導致稅務系統多年后留意到服務商稅務問題,進而倒查所有下游受票企業。等稽查上門,藥企才第一次知道上游多年偷稅虛開的情況。
但不知情≠無責,即便無主觀惡意,不合規發票不能稅前扣除,必須補稅并給與從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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