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四川彭州市人民法院庭審現場擠滿了人,審判席上,19歲的廖婷婷身形單薄,面色平靜。
面對公訴機關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她沒有痛哭懺悔,一字一句說出震碎全場的話:就算人生重來一次,我依舊會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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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走廊乃至院外,上千名村民手持聯名請愿書按滿鮮紅手印,齊聲向法官求情,懇請從輕發落這個親手殺死孿生妹妹的少女。
所有人清楚這不是一場冷血兇案,而是被精神病、貧困、無盡煎熬拖垮的家庭絕境,一對雙胞胎半生羈絆,最終走向以死亡收尾的慘烈結局……
01 雙生花開,安穩小家驟來噩夢
1988年,廖家迎來一對雙胞胎女兒,先落地半小時的是姐姐廖婷婷,緊隨其后的妹妹取名廖娟娟,夫妻二人還育有小女兒佳佳。
父親廖智勇是退伍軍人,在彭州做家電維修,母親操持家務,三個女兒長相清秀,鄰里都說廖家有福氣,雙胞胎姐妹從小形影不離,穿同款衣裳睡一張床,是人人羨慕的雙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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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故發生在廖娟娟16歲那年,原本活潑愛笑的妹妹突然性情大變,時常無故尖叫、摔砸家具,半夜狂奔出門,分不清現實與幻覺。
父母帶她輾轉多家醫院,最終確診重度精神分裂癥,伴隨嚴重躁狂,藥物只能短暫壓制,發病時的娟娟力氣大得驚人,撕咬家人、自殘撞墻,稍有不順心就歇斯底里嘶吼整夜。
這個普通工薪家庭瞬間墜入深淵,長期治療掏空積蓄,父親維修電器的微薄收入全部填進醫藥費,家中再無余錢。
母親日夜守著發病的女兒心力交瘁落下病根;未滿18歲的廖婷婷,主動放棄備戰已久的高考,扛起照顧妹妹的重擔。
她本該擁有大學、新生活,卻困在狹窄的出租屋里,日復一日看護失控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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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清醒時會抱著姐姐哭,反復道歉說自己控制不住,發病時她會抓撓婷婷,將滾燙熱水潑向她,整夜不讓任何人休息。
婷婷無數次在深夜抱著崩潰的妹妹流淚,一邊心疼,一邊被無邊無際的壓抑裹挾。
長期高壓照料下,廖婷婷被醫院診斷為重度抑郁,失眠、絕望、自我否定成了她的日常。
她無數次和父母說:娟娟活著,每一天都在受苦,我們一家人跟著煎熬,看不到盡頭。
家里實在無力承擔長期住院費用,只能短暫送醫緩解病情,2007年8月21日,娟娟再次躁狂發作,父母將她送入彭州精神病院。
廖婷婷主動提出獨自留下陪護,讓疲憊的父母回家休息,病房狹小,消毒水氣味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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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躺在床上,時而低聲嗚咽,時而渾身抽搐,嘴里不斷念叨著痛苦的囈語,那一夜,婷婷靜靜坐在床邊,陪了妹妹整整一夜 。
02 枕頭落下,親手終結妹妹
凌晨兩點,病房只剩下姐妹二人,窗外夜色濃重,病床上的娟娟又開始劇烈掙扎,哭喊著渾身疼痛,求姐姐讓自己解脫。
看著妹妹扭曲痛苦的臉,回想兩年來無止境的折磨、破碎的家庭、看不到希望的未來,廖婷婷心中積攢已久的絕望徹底崩塌。
她沒有掙扎猶豫,拿起床頭松軟的枕頭,輕輕覆在了孿生妹妹的臉上,娟娟起初下意識掙扎四肢不斷蹬踏,婷婷死死按住枕頭,身體控制不住地發抖,眼淚砸在枕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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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后,身下的掙扎漸漸微弱,直至徹底安靜,她緩緩松開手,掀開枕頭,看著妹妹失去生機的臉龐,沒有逃竄沒有哭喊,安靜坐在床邊輕輕擦拭妹妹臉上殘留的淚痕。
凌晨三點她拿出手機,廖婷婷平靜撥打報警電話,清晰告知警方,自己在精神病院捂死了親妹妹廖娟娟,等候民警到來。
警方趕到時,病房場景令人揪心,婷婷如實供述全部過程,言語間沒有恨意,只有濃重的疲憊與解脫。
審訊室里民警問是否后悔,廖婷婷眼神空洞語氣異常堅定地說道:我不后悔,她太痛苦了,我們全家也熬不下去了,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重來一遍,我還是會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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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千人請愿,街鄰都懂這個家庭的苦
消息傳遍彭州當地村落與街道,所有人沒有對廖婷婷口誅筆伐,自發聚集聯名上書法院。
短短數日,超過一千名村民、親戚、街坊鄰居簽下請愿書,按下手印,集體為殺人的少女求情。
開庭當日,上千人自發趕到法院,擠滿旁聽席位,走廊、院門外站滿請愿群眾。
廖婷婷八旬外婆年邁體弱,看到站在被告席的外孫女,當場哭到暈厥,廖智勇夫婦跪在審判長面前痛哭流涕。
夫妻二人主動遞交諒解書,攬下所有過錯:是我們做父母的無能,治不好女兒,拖累了婷婷,罪責在我們,求法官從輕處置,不要讓我們再失去僅剩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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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紛紛向法官陳述這兩年廖家的煎熬,常年聽見娟娟深夜嘶吼、猛砸東西。
看見婷婷放棄學業,寸步不離看護妹妹,年紀輕輕眼底全是疲憊;目睹廖家為治病負債累累,一家人常年食不果腹。
村民表示婷婷從來不是惡毒之人,她只是被無盡的絕望逼到絕境,她的行為不是惡意殺人,是不堪重壓下,想幫妹妹、幫全家掙脫無盡苦難。
庭審辯論環節,公訴機關堅持,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性質惡劣,即便事出有因,也應當從重處罰。
辯護律師當庭提交醫院診斷證明,證實廖婷婷案發時患有重度抑郁癥,長期遭受精神創傷。
同時呈上千份聯名請愿書、家屬諒解書、多年就醫單據,完整還原這個家庭兩年來的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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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婷婷全程情緒平淡,面對眾人的同情,沒有過多動容,只是重復那句不變的話:我知道殺人犯法,但我不后悔,娟娟活著每一天都是煎熬。
婷婷清楚自己觸犯法律,卻始終無法產生悔恨,長久的精神消耗,早已磨平她對“活著”的期待。
04 輕判背后,無法消解的時代困境
經過法庭綜合評議,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廖婷婷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存在自首、被害人長期重度精神疾病、被告人長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并患有抑郁癥、全部家屬諒解、上千群眾聯名求情等多重從輕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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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一出輿論立刻撕裂,一部分網友認為,生命平等,任何人無權剝奪他人性命,輕判是縱容私刑,不利于法治觀念普及。
另一部分民眾共情廖家遭遇,認為這是制度兜底缺失造成的悲劇,廖婷婷是苦難的犧牲品,判決兼顧法理與人情。
公訴機關不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認為案件手段殘忍,不應大幅從輕。
2008年7月,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再次核查全部證據,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量刑合理,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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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落地,廖婷婷走出法院,回到殘破的家中,失去妹妹的悲痛、背負殺人的標簽、旁人復雜的目光,依舊纏繞著她。
她依舊沒能改變內心想法,面對采訪依舊堅定那句話:如果重來,我還會殺她。這句話不是冷血,是兩年日夜煎熬刻在骨子里的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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