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星張栢芝先前被其過往的經紀公司AEG及合伙人余毓興控告,指其在收取高達4,276萬港元的款項后,未依約參與六部影片的拍攝工作,因而被追討超過1,276萬港元的經濟損失。 雖然法律最終還了她一個清白,但這場勝仗贏得一點都不輕松。 張栢芝在法庭上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曾一度情緒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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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栢芝近日出席高院。
親自出庭「壓力爆煲」
據了解,張栢芝在親自出庭接受交叉盤問時,因巨大的精神壓力全程神情緊繃而情緒激動。 全案最具關鍵性的突破口在于辯護律師提出的強烈反駁,原告方呈堂作為核心證據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在經過文件比對后,被質疑為蓄意仿冒的虛構文書,上方的重要署名根本非張栢芝本人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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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質疑原告方所提交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根本屬于偽造。 (IG@cecilia_pakchi_cheung)
法庭主張停拍責任歸于原告
除此之外,辯方在庭上明確指出,導致當初多部影視項目全面停擺的真正主因,完全是余毓興個人的行政調配與決策失誤所致,并非藝人本身消極違約。 高等法院經審理后,最終全面采納了張栢芝一方的陳述與法律觀點,駁回了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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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最終接納辯方理據,裁定張栢芝勝訴。 (IG@cecilia_pakchi_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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