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在江蘇鹽城,一起涉案6400萬元的巨額工程款維權案,已在司法程序中被拖延近十年,成為當地司法公信力難以抹去的污點。
這筆本應受法律嚴格保護的凍結資金,竟在法院眼皮底下被人公然私吞,而負有監管、追討職責的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卻始終消極不作為,讓受害者陷入維權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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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巨款離奇"蒸發",公司副總公然違法
2016年初,鹽城商人張繼祥因民間借貸糾紛,亭湖法院依法裁定,凍結其掛靠在江蘇神龍海洋工程集團的6400萬元工程款,并向公司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明確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擅自劃轉、處置。
這本是保障債權人權益的正常司法程序,卻成了噩夢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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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期間,神龍公司原副總經理陳某興,無視法院生效裁定,利用職務便利,膽大妄為地將這筆被凍結的6400萬巨額資金,分批私自轉入其個人及關聯賬戶,長期用于個人經營牟利,拒不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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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神龍公司破產,管理人出具專函,明確證實該筆款項屬張繼祥所有,系陳某興個人非法侵占,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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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法院明確定性違法,5名法官被問責
陳某興的違法行徑,早已被上級法院查實。2022年1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認定,亭湖法院在此案中存在三項重大違法過錯:
1??在無給付內容的確認之訴中,違法采取保全措施;
2??對當事人的復議申請,長期不予審查,剝奪法定救濟權利;
3??對保全擔保人資格審查嚴重不嚴,直接導致巨額資金被轉移。
省高院已對涉案5名法官作出問責處分,并兩次要求亭湖法院立即整改、追回款項。
然而,這份權威的糾錯結論,卻成了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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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維權路漫漫,法院始終"零作為"
從2016年資金被非法劃轉至今,近十年時間里,張繼祥為討回血汗錢,持續申訴、上訪、反映問題,歷經三千多個日夜的煎熬。但亭湖法院始終無動于衷:
?既不啟動任何強制執行措施,向陳某興追討被侵占的資金;
?也不追究陳某興非法處置凍結財產、職務侵占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更不將案件移送公安立案,任由違法者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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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上級法院的問責與當事人的血淚申訴,亭湖法院以敷衍、推諉、拖延應對,用"不作為"的方式,讓受害者獨自承擔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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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阻礙正義?司法公信力不容踐踏
6400萬元,不僅是張繼祥的畢生心血,更關聯著數十名材料供應商、農民工的血汗錢與生計。
法院的凍結裁定本應是財產的"安全鎖",卻淪為違法者的"遮羞布";上級法院的糾錯指令本應是維權的"尚方寶劍",卻遭遇基層法院的"軟抵抗"。
此案暴露出的,不僅是個別法官的失職瀆職,更有司法程序空轉、糾錯機制失靈的深層問題。法律的尊嚴不容挑釁,司法的公信力不容踐踏。
我們強烈呼吁:相關部門立即介入監督,督促亭湖法院依法履職,追回被侵占的6400萬元款項,嚴懲違法者與失職者,讓遲到的正義早日到來,還鹽城百姓一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后續:不少網友留言追問:省高院早已定性基層法院違法、問責5名法官,為何十年過去,受害者依舊分文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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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亭湖法院下達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續篇深挖此案層層反常,撕開基層司法消極履職的現實困局。
2016年,張繼祥名下6400萬工程款經亭湖法院依法凍結,同步送達協助執行文書,明令禁止任何人劃轉處置這筆資金。
可神龍海洋公司副總陳某興無視司法裁定,利用職務便利分批將巨額凍結款項轉入個人賬戶,長期用于個人經營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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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亭湖法院凍結款項被陳某興劃轉占有的證據
后續企業破產清算材料白紙黑字佐證,該筆資金歸屬張繼祥,系陳某興非法侵占,全套轉賬、財務憑證證據完整留存。
案件并非無人核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早在2022年就出具權威核查結論,直指亭湖法院三大核心違法過錯:
無給付內容案件違規保全、長期擱置當事人復議訴求、擔保人資格審查疏漏直接造成巨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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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江蘇省高院法官在與張繼祥的談話中確認亭湖法院的重大錯誤
依規對5名涉事法官作出處分,還先后兩次下發督辦通知,明確要求亭湖法院立刻啟動追贓、整改糾錯。
一紙高院定論、兩次專項督辦、完整證據鏈條,本該是當事人維權的突破口,卻成了無人落實的空文。
十年來,張繼祥持續申訴、信訪、遞交材料,三千多個日夜奔走維權,亭湖法院始終保持“零作為”:
1.不向陳某興開展任何強制執行,不查封、不凍結其名下資產,放任侵占者坐擁不法收益;
2.明知陳某興私自轉移司法凍結財產涉嫌刑事犯罪,拒不移送公安立案偵查;
3.對上級法院整改指令陽奉陰違,僅以口頭答復、書面搪塞應付,無實質追款動作。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轉移已被法院凍結的巨額財產,屬于情節嚴重,理應追究非法處置凍結財產罪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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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興具備足額還款能力,不存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客觀障礙,卻能十年逍遙法外,難免讓群眾滋生包庇、利益勾兌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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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神龍公司證明張繼祥進賬工程款2.243億元
陳某興稱已付給張繼祥1.46億元,余額恰是6400萬元
更值得警惕的是司法層級監督機制失靈。
上級法院法定督辦權,是約束基層履職的關鍵抓手,相關規定明確,下級法院拒不落實督辦意見,上級可調卷、提級執行、通報追責。
但本案中,省高院兩次督辦未撬動亭湖法院履職,糾錯程序完全空轉,司法公信力持續受損。
這筆6400萬不只是商人張繼祥的個人資產,背后捆綁數十名材料商、農民工工資,一旦款項無法追回,底層從業者血汗錢徹底落空。
法院凍結裁定本是財產安全屏障,如今卻因自身履職漏洞,讓司法保全淪為不法分子侵占資產的便利通道;法官問責處分僅停留在紙面,沒能彌補當事人實打實的巨額損失。
有錯必糾、失職必擔是法治底線。
基層法院手握司法權力,更應扛起追贓挽損責任,而非推諉躺平、讓百姓獨自承擔司法失職帶來的損失。
在此持續呼吁:
紀檢、檢察、上級法院多部門聯合介入徹查,查清十年不作為背后根源,從嚴追究失職人員責任;
立即啟動全流程追款,足額追回6400萬工程款;
依法立案查辦陳某興非法處置凍結財產的犯罪行為,打破監督空轉僵局,給維權十年的當事人、鹽城百姓一個公正答復。
法律不容架空,監督不能擺設,遲到的正義,不該讓群眾苦等十年!
大家如何看待法院凍結資金被私自轉移、上級督辦長期落實無果的現象?歡迎評論區理性留言討論。
來源:大話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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