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025年7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1.79億元。
同日,攜程發布關于落實行政處罰決定整改措施的公告:攜程全盤接受、堅決服從,并將嚴格落實各項整改要求。本次處罰對攜程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和教育。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指導和監督下,攜程將切實履行平臺主體責任,主動回應各方關切,目前已制定相關整改方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
罰沒款高達51.79億元,攜程全盤接受、堅決服從,除了政治因素外,我個人認真研究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市監處罰〔2026〕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許與保障了其陳述申辯權有關。
2026年1月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對當事人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立案并開展調查。其間,本機關對當事人進行了現場調查,提取了相關證據材料;對其他競爭性平臺和大量酒店經營者開展廣泛調查;全面分析梳理證據材料,深入開展大數據分析和算法解析;組織專家開展研究論證;多次聽取當事人陳述意見,保障其合法權利。
2026年7月1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其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理由和依據,以及其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放棄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3
在保障陳述申辯權的同時,國市監處罰〔2026〕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說理也特別充分,而且在說理中少見地回應了被處罰人的意見。
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提出獨家合作具有商業合理性,“特牌”酒店經營者自愿選擇獨家合作。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為,當事人提出的上述理由不成立,實施獨家合作行為沒有正當理由:當事人制定不合理的流量分配機制,對酒店經營者實施差異化流量分配,品質較好、服務優質、用戶認可的酒店經營者僅通過自然流量難以獲得靠前排序,為了獲得更多交易機會、增加經營收入,不得不選擇成為“特牌”并進行獨家合作。為吸引潛在用戶、拓寬獲客渠道、提升營業收入,酒店經營者普遍有在多平臺經營的意愿,調查證據顯示,大量的平臺內酒店經營者因違反獨家合作要求而被當事人懲罰,證明其并非自愿開展獨家合作。同時,在當事人采取流量傾斜等激勵性措施的情況下,酒店經營者是否自愿不影響該行為的違法性認定。
4
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提出“全網最低價”行為具有合理性:一是“全網最低價”有利于消費者,并防止酒店經營者在當事人平臺宣傳推廣而在其他競爭性平臺低價銷售的“搭便車”行為。二是“調價助手”遵循自愿原則,酒店經營者可自主開通和退出,僅在酒店經營者無訂單、轉化率及售賣進度不達標時調價,可以提升酒店經營者經營效率、優化價格管理。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為,當事人提出的上述理由不成立,實施“全網最低價”行為沒有正當理由:一是不能將價格作為衡量消費者利益的唯一標準,酒店品質、服務水平等同樣直接關系消費者利益,當事人要求酒店經營者給予“全網最低價”,扭曲價格機制,加劇行業“內卷”,導致逐底競爭、低價低質,損害消費者利益。特別是從長遠看,“全網最低價”影響酒店行業提升品質、優化服務,不利于提升消費者福祉。同時,當事人為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實施“全網最低價”行為,不當干預了酒店經營者的自主定價,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防止酒店經營者“搭便車”不能成為實施該行為的理由。二是調查證據顯示“調價助手”存在大量強制開通、不知情被開通、退出困難及退出后自動重新開通等情形,并非酒店經營者自愿使用。“調價助手”主要功能是比較競爭性平臺價格后自動調價,侵害了酒店經營者的自主定價權,是否提升酒店經營者經營效率不能成為實施該行為的理由。
5
國市監處罰〔2026〕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和消除違法行為后果的情況,以及部分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等因素,對當事人處以其2025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46,957,662,489元7.5%的罰款,計3,521,824,686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22修訂)第五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罰款,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具體罰款數額時,應當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和消除違法行為后果的情況等因素。
在法律規定為1%—10%的情況下,首要裁量標準是5.5%,目前處罰為7.5%,顯然認定為情節較重的情形,可惜此處說理不充分。
6
國市監處罰〔2026〕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告知: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根據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攜繳款碼(略)到17家中央財政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工、農、中、建、交、中信、光大、招商、郵儲、華夏、平安、興業、民生、廣發、浙商、浦發、江蘇)任一銀行網點或者網上銀行繳納罰款。
在一份正式的法律文書中,用工、農、中、建、交(銀行)這樣的簡稱顯然不妥,是為瑕疵。
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