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臺坊
明鏡高懸鑒古今
賴安海
掛鏡臺,乾隆三十四年(1769)羅江知縣楊周冕領項修建羅江城池,將結余款建于東街城隍廟前。坊為大石方柱,青磚砌壁,左、中、右三門。正門上石匾額刻楊周冕草書“掛鏡臺”三大字,右門石匾額刻楷書“彰善”二大字,左門石匾額刻楷書“癉惡”二大字,意即“明鏡高懸”,能察善惡:凡積善之行,城隍彰之;有惡跡之為,城隍懲之。左中右三門皆有聯刻,為清道光十一年(1831)羅江知縣葉朝彩維修城隍廟及掛鏡臺時所撰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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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城始末
乾隆三十二年(1767)夏,涪江突發大水,綿州城被沖毀,難以復建。前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時任四川總督阿爾泰下令羅江知縣楊周冕領項重修羅江城池,欲遷綿州州治于羅江。楊周冕勞心籌劃,施工如建啟運橋法,歷時二年工竣。城墻周圍八百四十七丈七尺、高一丈三尺,頂寬七尺、底寬一丈二尺,青石包砌。城門四座:東名潺水、南名玉螺、西名鹿峰、北名金雁;城樓四座:東為望都樓,南為映奎樓,西為棲鳳樓,北為迎恩樓。疏浚環城城壕及引入城壕的唐代所筑芒江堰渠。又將結余款項,修整縣署,書“清慎勤”匾于公堂,撰聯自儆:
列吾宇者,勿游手、勿比匪、勿犯法違條,便是王風第一;
撫此都也,不沽名、不要錢、不徇人枉己,敢云杜母無雙。
又維修城隍廟,建掛鏡臺。楊周冕領項所建羅江城池提前于乾隆三十四年竣工,城內街面青石鋪砌,四門置吊橋以通往來,氣勢恢宏、固若金湯,儼然州城規模。
蒙冤待罪
工既竣,阿爾泰派大員驗收。驗收大員認為偌大工程,楊周冕定然撈了不少好處,欲索賄。楊周冕不善逢迎,不頌總督與知州之功,一味談百姓之力、精打細算之勞,經費多所結余,但全用于衙署擴建、城隍廟的維修,新建了掛鏡臺,故無有余資,并請大員一并驗收。至城隍廟掛鏡臺,楊周冕手指“掛鏡”“癉惡”,言己之自律。驗收大員怒道:“表甚功!城池偷工減料,三年不垮算你精!”楊周冕答:“十年當安然無恙!”大員說了個“好一個十年”,便怒回省城,稟報阿爾泰說:“羅江知縣楊周冕,修城余資不孝敬大人,反以己之功出狂言。”阿爾泰怒云:“修建城池偷工減料,專項經費挪作他用,城池工程低劣,免職羈留羅江,十年為期,城池堅固且免其罪,否則嚴懲不貸。”
乾隆三十四年,四川總督阿爾泰奏截羅江縣,移綿州州治于羅江。前羅江知縣楊周冕因城工事,以待罪之身羈留羅江,十年后以城池工程之優劣與否另作定論。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一月,阿爾泰因貽誤軍機,并勒索派買、短發價值、克扣養廉事發革職。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降旨:“阿爾泰以罪押于川省自盡。”惜楊周冕城工冤案未能得到上憲糾正。直到羅江城工案十年后的乾隆四十五年(1780),吏部得四川總督轉綿州知州呈請文書,方準楊周冕歸老云南大理。楊周冕是年八十六歲,回鄉時僅一琴一童,羅江父老捐資相送,塑像于寶峰寺。清嘉慶《四川通志》列其為四川名宦,永垂不朽。邑人范秀才著《掛鏡臺演義》小說傳之,亦有川劇《掛鏡臺》頌之。
古臺新韻
2004年,羅江“舊城改造”,縣文化旅游體育局搶救性遷建掛鏡臺于白馬關樓北七十九米金牛古道。當代詩人梁平在2006年中國·羅江詩歌節期間采風白馬關,感于掛鏡臺之事,欣然賦詩云:
白馬關過往的馬都要停留
在鏡前驗明身份
白,或者黑
樓上的鏡子格外明亮
妖魔,鬼蜮,甚至蟲蠅塵埃
所有陽光下的陰霾
都不能伺機
從明鏡前蒙混過關
這和舊時
衙門懸掛鏡子不一樣
衙門的鏡子看臉色
看驚堂木的起落
該詩于2012年碑刻于掛鏡臺石坊前。如今,遷建于白馬關金牛道上的掛鏡臺坊,已成為景區內“廉政”文化和“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教化世人的著名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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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辦公室
作者:賴安海
供稿:德陽市地方志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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