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仝若楠 三湘都市報)
夏夜星城,煙火升騰。隨著暑期旅游旺季到來,口味小龍蝦成為長沙遞給外地游客的一張“美食名片”。然而,當消費者在手機上點開熟悉的連鎖品牌“聚味瞿記·龍蝦堂”時,或許并未察覺,自己未曾細想就下單的可能是一家藏在巷子里、衛(wèi)生狀況堪憂的小作坊。
近期,各大外賣平臺上涌現(xiàn)出大量名稱、商標高度近似的瞿記“高仿”龍蝦店。記者連日在長沙調查發(fā)現(xiàn),確有部分店鋪通過形近字替換、文字拆分、圖標模仿等手段大打“擦邊球”,讓人防不勝防。
小店花式“蹭熱度”,一字之差真假難辨
7月19日,記者在外賣平臺搜索長沙定王臺附近的小龍蝦店發(fā)現(xiàn),一家名為“瞿記小龍·蝦大閘蟹(國金店)”的店鋪頗為顯眼。其頭像采用紅底白字樣式,“瞿記龍蝦”字體上方配有嵌入白色藝術化“龍”字的圓紋,與知名度較高的“聚味瞿記”圖標風格極為相似,后綴標注的“國金店”更具迷惑性。
![]()
然而,記者實地走訪發(fā)現(xiàn),該門店實為“瞿記燒烤龍蝦館”,既非“聚味瞿記”,其真實門頭也與外賣頁面展示的照片不符。
類似的“障眼法”比比皆是。通泰街的一家“瞿記小龍蝦燒烤·大閘蟹”,線上圖標為一個內含繁體“龍”字的白圈,與正版標識有異曲同工之處。但其線下實體店并無堂食區(qū)域,且真實門頭與平臺照片出入較大。
![]()
在五一廣場附近,“翟記龍蝦·99元6斤小龍蝦(國金中心店)”的環(huán)形發(fā)光招牌紅底白字,若不細看,“翟”與“瞿”極易混淆。記者探訪發(fā)現(xiàn),該店內布局簡陋,缺乏正規(guī)連鎖餐廳的動線設計,玻璃門上張貼告示指引外賣騎手繞行至側面的簡陋出餐口。
![]()
記者查看外賣平臺公開的銷售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這些小龍蝦門店的生意火爆。“翟記龍蝦·99元6斤小龍蝦(國金中心店)”月銷過萬單,“翟記龍蝦·66元6斤小龍蝦(五一廣場店)”更是位列芙蓉區(qū)小龍蝦商家排行榜第一名,而“聚味瞿記”多數(shù)門店月銷卻在1000至5000單之間。
冷凍蝦冒充活蝦,衛(wèi)生狀況堪憂
火爆銷量的背后,是令人擔憂的后廚現(xiàn)狀。
在“瞿記小龍蝦燒烤·大閘蟹”店內,記者看到廚師制作外賣時未佩戴口罩,敞開的食用油桶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未加蓋密封。操作間內甚至有孩童隨意走動,人員混雜,衛(wèi)生隱患突出。
“翟記龍蝦·99元6斤小龍蝦(國金中心店)”的出餐口周圍環(huán)境粗糙,墻面斑駁,線路雜亂裸露,空間狹窄局促。
除了操作不規(guī)范,也存在虛假宣傳問題同樣突出。在“翟記龍蝦66元6斤小龍蝦(五一廣場店)”,首頁醒目地打著“活蝦現(xiàn)做,肉鮮飽滿”的標語。店員也表示,店內小龍蝦均為活蝦現(xiàn)做、自己動手清理,目前門店已經(jīng)營多年店內使用的是活蝦。
但記者到訪時,一輛貨運車輛直接停靠門店門前卸貨,工作人員不斷將紙箱包裝的“液氮冷凍小龍蝦”運送至門店隔壁的“蝦好恰食品配送公司”。該配送公司表示,翟記龍蝦門店的小龍蝦與配套配料正是由他們統(tǒng)一供貨。周邊超市經(jīng)營者也稱,這家店實際開業(yè)僅一年,并非店員口中的“多年老店”。
監(jiān)管部門也已關注到了相關情況。近日,長沙市市場監(jiān)管局針對外賣平臺涌現(xiàn)大量仿冒聚味瞿記的“擦邊”門店投訴開展專項檢查。執(zhí)法人員在一家“翟記龍蝦店”發(fā)現(xiàn),食材未按要求覆膜加蓋,操作間隨意堆放紙箱,直接用塑料袋盛裝食品,廚房內甚至違規(guī)擺放員工藥品和消毒藥劑,當場責令整改。另一家“大瞿記蝦尾龍蝦燒烤”則被查出垃圾桶未加蓋、砧板發(fā)霉、衛(wèi)生間緊鄰廚房等嚴重衛(wèi)生隱患。
商家辯稱“各是各”,消費者頻頻“踩坑“
面對質疑,這些“擦邊”門店如何回復?
“翟記龍蝦·66元6斤小龍蝦(五一廣場店)”店員表示,取名是老板決策,“那兩個字不一樣,你想點聚味就點聚味,想點翟記就點翟記。”而“瞿記小龍·蝦大閘蟹(國金店)”商家則稱:“姓瞿的又不止一家,他是聚味瞿記,我申請的是瞿記,各是各。”對于是否存在顧客認錯店鋪的情況,商家否認:“那不會,我做的時間比‘聚味瞿記’還長,只是說它注冊了,我沒注冊而已。”
然而,消費者的說法卻是另一番景象。在該店鋪評論區(qū),有顧客留言稱,因相似的Logo和品牌標識誤下單,收到后發(fā)現(xiàn)并非“聚味瞿記”,且小龍蝦個頭小、螺肉不新鮮。商家以“價格低”為由解釋品質差距。
記者在多家“擦邊”店鋪下看到,類似的吐槽屢見不鮮。有消費者留言吐槽:“本來以為是聚味瞿記,沒想到是‘擦邊球’。”還有顧客直言:“這個瞿記還是我印象中的瞿記嗎?完全可以認為是假冒的。”
聚味瞿記相關負責人接受三湘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起初接到消費者投訴,顧客反映用餐口味不符,溝通后才發(fā)現(xiàn)大家誤把名稱、字形高度相似的仿冒門店當成了正版聚味瞿記。“我們堅決維護自身品牌合法權益,采用相應的法律手段,如及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和線上外賣平臺報備,申請下架這些仿冒店鋪。”
他也提到,受商標條例相關影響,加之“仿冒”門店背后相關主體規(guī)模較大,即便投入大量資金、人力持續(xù)通過法律打擊,效果也微乎其微,“只能盡量降低品牌形象受損帶來的負面影響”。
律師說法:“傍名牌”涉嫌多重違法
湖南和大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友華律師指出,此類行為已觸碰法律紅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guī)定,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亦明確規(guī)定,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企業(yè)名稱等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與他人存在特定聯(lián)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企業(yè)創(chuàng)名牌往往需要數(shù)年乃至數(shù)十年的積累,‘傍名牌’不僅損害了被侵權企業(yè)的商譽,更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王友華強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jié)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懲罰性賠償。
全媒體記者 仝若楠 通訊員 顏瑞 張舒
編輯丨陳舒儀 實習生 李佳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