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但樓前近8米的空地被占去一半,原本十多個停車位的空地成了“死胡同”,電梯到底加裝還是不加,小區不同樓座的業主陷入爭執,居委會多次協調也沒找到好的方案……近日,家住市南區綠島花園小區的李先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
![]()
加裝電梯“擠占”車位
“老舊小區樓層高,沒電梯是糟心事,更難的找不到停車位。”李先生說,他們小區建成年代久遠,面積也不大。前段時間,小區的2號樓張貼了公示,三個單元要加裝電梯。單元最高的是6樓,沒有電梯,對于老人出行來說,確實不方便。
但是,小區里停車更是讓業主頭疼的難題。李先生說,停車位先天不足,為了緩解停車緊張,能利用的空間全都利用了,這才擠出40多個車位。2號樓前面的這一片空地,原本可以停放15輛車。
根據公布的示意圖,加裝電梯需要占據4米左右的位置。原本,樓前的空地就是8米左右。如果將車停進去的話,電梯就擋住了出來的路。如果要出門,就必須車輛全部挪出來才行。而且,樓座兩側還有3個停車位,也會受到影響。
“一下子少了三分之一的停車位,根本沒有地方停。”李先生說,小區附近漳州路上,天天停滿了車,根本找不著停車位。小區里的車位不夠用,所以不固定,都是先到先得。有時候沒辦法,他只能停在別人車后邊,經常晚上十一二點起來挪車。
“這個屬于小區的公共場地,應當綜合考慮所有業主的利益。”李先生說。
![]()
居委會:已開多次協調會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確實存在各種問題,但這么棘手的還是第一次見到。”7月20日,香港中路社區工作人員回復說,加裝電梯和停車位都屬于業主的剛需。對于2號樓的業主來說,上下樓梯是個難事。對于其他業主來說,停車也不好解決。他們也多次召開協調會,周邊也沒有可以協調出來的車位。
“目前已經把這個情況上報,正在研究解決的辦法。”工作人員回復說。
律師:加裝電梯需業主共同決定
記者采訪了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張寶清律師。張寶清律師介紹說,加裝電梯在法律上屬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或“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是必須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其表決程序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即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須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因加裝電梯受益程度不同,可能對其他業主的權益產生影響。法律法規倡導?友好協商優先?,鼓勵業主間通過協商達成補償方案。若協商不成,可申請社區、街道(鄉鎮)組織調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依法進行的加裝電梯施工,其他業主負有?不得違法阻撓?的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張寶清律師表示。??
半島新聞熱線:0532-9666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王田)
來源:半島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