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下屬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在《聯邦公報》上正式發布最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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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變化是:已沿用近半個世紀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 D/S)居留制度被全面廢止。
F類學生簽證、J類交流訪問簽證、I類外國媒體記者簽證統一改為固定入境許可期限。
新規將于公報發布60天后,即2026年9月15日正式生效,覆蓋每年超240萬外籍赴美人群。
查詢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public-inspection/2026-14439/establishing-a-fixed-time-period-of-admission-and-an-extension-of-stay-procedure-for-nonimmigrant
一、什么是D/S制度?為何被廢除?
D/S制度概述
自1978年F簽啟用D/S、1985年J簽和I簽同步推行以來,三類簽證持有人入境時I-94表格僅標注“D/S”,無固定離境日期。
只要保持合法身份、完成對應學業或工作,即可無限期留美,監管權責主要交由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DSO)和交換項目負責人(RO)。
廢除D/S的四大理由
DHS給出了四大改革核心理由。
長期滯留亂象突出。
數據顯示,2000至2010年間入境、截至2025年仍持有有效F身份的外籍人員超2100人,部分學生連續30余年以“永久學生”身份反復就讀語言班、短期項目,嚴重違背簽證“臨時赴美”的立法初衷。
簽證欺詐泛濫。
大量“付費掛靠學校”“虛假OPT雇主”利用D/S制度漏洞牟利,ICE在2026年披露已查出超萬起OPT虛假用工欺詐案件。
國家安全監管漏洞。
9·11事件后相關法案及9·11委員會報告均要求強化外籍學生篩查。D/S體系下移民官員無定期核查節點,難以排查間諜、技術竊取、生物材料走私等風險。
監管標準不統一。
美國絕大多數非移民簽證(B/H/L等)均設置固定停留期限,F/J/I獨有的無限居留規則存在制度漏洞。
2025年8月DHS曾發布草案征求公眾意見,收到近2.2萬條反饋。
最終規則與此前草案相比變動不大,原草案舉措幾乎全部實施。
該規則被歸類為需國會復核的重大聯邦法規。
二、新規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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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廢除D/S,改為固定停留期限
新規最根本的變化是:F、J、I三類非移民簽證的I-94記錄將不再顯示“D/S”,而是改為具體的截止日期。
一旦超出獲批居留期限未離境且未辦妥延期手續,即構成非法滯留,將根據超期時長面臨3年或10年入境禁令。
(二)F-1學術留學生與J-1交流訪問學者:最長4年
F-1和J-1簽證持有人的入境停留期限與其I-20或DS-2019表格上的項目時長一致,但最高不得超過4年。
此外,允許在項目開始前30天入境、項目結束后30天內離境或轉換身份。
語言項目嚴格限24個月。
純英語培訓(ESL/ELT)學生累計居留總時長不得超過2年,徹底杜絕外籍人員長期靠語言班滯留美國。
畢業離境寬限期減半。
原有60天緩沖期縮減至30天。
學生完成學業、OPT結束或提前退學后,必須在30天內離境或辦妥身份轉換/延期,逾期直接開始計算非法滯留時長。
(三)轉學、換專業大幅收緊
新規對學術調整施加了前所未有的限制。
研究生階段:F-1學生禁止隨意更換教育目標或跨校轉學,僅極端特殊情況經SEVP批準方可調整。
學歷層級限制:學生完成一個學歷后,僅允許攻讀更高層級學位,禁止重讀同層次或降級專業。
新生限制:新生必須在首學年完成初始院校課程,不可隨意轉校。
不過,DHS在最終規則中保留了一項彈性條款:可根據實際執行情況
推遲或暫停
執行上述轉學限制,最長可維持到新規生效后兩年,且必須通過《聯邦公報》公告。
(四)OPT配套緩沖政策
按時提交OPT或STEM OPT延期申請的學生,在USCIS審理期間,最長240天內可繼續合法在校或校外工作,避免身份空窗。
(五)I類外國媒體記者簽證:差異化國別期限
I類簽證的停留期限被大幅壓縮。
持中國內地護照的I簽持有人:單次入境上限90天;
港澳特區護照及其他國家媒體從業者:單次最長240天。
到期如需繼續駐美報道,同樣需提交延期申請,接受背景核查。
三、延期(EOS)申請核心規則
所有超期停留需求必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正式申請,不再由學校或項目負責人全權辦理。
申請流程包括:
填寫I-539表格并繳納申請費;
強制采集指紋、照片等生物識別信息;
移民官員全面核查資金證明、學業進度、無犯罪記錄、境外居住證明等。
僅三類情況可獲批延期:有充分學術理由、確診重大疾病、自然災害或戰爭等不可抗力。
單純因學業進度拖沓、主觀原因導致的延期不予批準。
延期審理期間申請人可合法居留、正常上課或工作,但若最終被駁回,需立即離境并計入非法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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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過渡期安排
針對規則生效前已持D/S身份的在美人員,DHS設置了過渡機制。
現有D/S身份持有者將自動過渡到新系統,其獲準停留時間自新規生效之日起上限為4年;
一旦出境再返美,入境時將直接核發固定期限I-94,適用新規;
新規生效后6個月內申請OPT或STEM OPT的留學生,可暫時豁免
提交EOS延期申請;
新規設置了可分割條款:若單一細則被法院判定無效,其余政策仍可獨立執行。
對相關群體的影響與建議
對在美留學生:需重新審視自己的學業規劃。
博士、醫學等長周期項目學生尤其要注意,滿4年后必須主動提交I-539延期申請,由移民官員審核。
研究生轉專業、平級讀二碩的路徑基本被切斷。
對計劃赴美的新生:2026年9月15日后入境的F/J/I簽證持有人將直接適用新規。
選校和選專業時需更加審慎,因為轉學和更換專業的空間有限。
對持I類簽證的媒體記者:中國內地記者需特別注意90天的停留上限,提前規劃報道行程和延期申請。
對學校與國際學生辦公室:以往由DSO主導的身份管理權限大幅收窄,延期審批權收歸聯邦。
學校需協助學生適應新的申請流程和時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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