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趙蘇玉,是杭州市富陽區新桐鄉江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今天,我要實名揭露新桐鄉人民政府及本村村干部濫用職權、違規出租村集體農用地、包庇企業違法用地,以及鄉政府監管缺位、行政不作為的惡劣行為!懇請廣大網友、媒體朋友以及上級相關部門,能夠關注此事,為我們全村老百姓守住集體土地,守住耕地紅線。
一、暗箱出租集體農用地,村民全程不知情,屬于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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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竹家塢1.8畝農用地,是屬于全村人的集體土地,卻在我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村干部出租給杭州榮昊建設有限公司,一簽就是 9 年。直到今年5 月份我向新桐鄉人民政府咨詢后才得知相關情況。鄉政府早期在政務答復稱江洲村2024年經村集體討論后,將江北竹家塢1.8畝農用地租賃給杭州榮昊建設有限公司,雙方于2024年8月30日簽訂土地承包協議,租期從2024年9月1日至2033年8月31日,長達9年,租金每畝1000元/年,逐期遞增10%,總金額17874元。同時在政務答復里證實,企業承租前,沒有提交任何用地經營規劃、方案、耕地保護承諾書。企業在取得土地后直接改變農用地原有屬性,硬化地面、搭建構筑物、修建封閉式圍墻,擅自將農用地用于非農業建設,這是國家嚴厲打擊的“以租代征” 違法行為。
二、違法占地長期擱置不整改,兩級部門答復形成完整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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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集體土地被違規出租、農業地遭破壞后,我多次撥打政務電話反映情況,鄉政府答復雖口頭承諾落實整改,但現場始終沒有實質性整治:違規圍墻完好保留、硬化耕地未復耕、涉事企業持續占用農用地,鄉鎮屬地監管職責完全落空。為完整還原土地出租、用地審批、違法查處全流程事實,維護村集體及全體村民的合法權益,我方依法分別向新桐鄉人民政府、區自然資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綜合兩家單位答復內容,事實真相一目了然。
1.新桐鄉人民政府拆分答復,刻意回避程序缺失的違法事實
我們向新桐鄉人民政府申請公開地塊租賃村民表決記錄、村集體三資全套備案材料、鄉鎮租賃審批卷宗、違建整改處置全部文書,鄉政府答復明顯避重就輕、選擇性拒絕:一是土地出租全流程合規檔案全部答復不存在。村民議事表決記錄、土地租賃協議、租金監管臺賬、村級三資備案均無存檔;鄉鎮層面資產審核意見、三資監管審批表、備案回執、內部簽批流程、鄉班子研討記錄、租賃事項請示批復等整套審批文件全部缺失。足以證實本次集體土地出租未履行村民民主表決、村級上報備案、鄉鎮審核審批全部法定程序,從源頭程序嚴重違規。二是該地塊違建圍墻、違法用地對應的現場核查筆錄、勘驗照片、整改通知書、全套處置執法材料,鄉政府以“事項尚在辦理、屬于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為由,直接拒絕向群眾公開。土地出租無任何合規存檔,查處違建的執法卷宗又說不予公示、鄉鎮分別以 “資料不存在”“案卷不予公開” 兩套理由搪塞村民,刻意回避程序缺失的違法事實,嚴重侵害全體村民知情權與監督權。
2.區自然資源局如實答復無任何用地審批資料,坐實企業違法占地事實
我們同步向區自然資源部門申請公開地塊用地備案材料、農用地轉用審批文件、臨時用地審批手續以及違法巡查查處卷宗,自然資源部門依規如實答復:本機關不存在上述相關信息。結合兩級部門答復可以形成完整證據鏈:涉事地塊沒有任何合法用地備案、農用地轉用許可、臨時用地審批手續,企業在無任何法定審批前提下擅自圍擋、硬化農用地、搭建構筑物,屬于典型未批先建、違法侵占耕地。區級自然資源部門無相關審批檔案,這一答復直接坐實了該地塊無任何合法用地手續的違法本質,也側面印證了鄉鎮、村干部放任企業違規用地的失職行為。
三、土地出租決策程序嚴重違法,鄉政府官方答復前后自相矛盾
更離譜的是整件事的決策流程,鄉政府在政務答復里前后說法矛盾,一開始稱經過村集體討論,后又改口僅開過小型村務聯席會。核實后真相令人震驚:村書記董安波、副書記趙冬平,只召集另外4名村委,6 個人私下商議,就敲定長達9年的集體土地出租。全程未征求全體村民意見,未履行法定民主決策程序。
四、鄉政府辯解無法律依據,企圖以租金金額規避法定民主程序
為了規避責任,新桐鄉人民政府還以“該筆租賃整體租金不足3萬元”作為理由,主張該事項不用經過黨員議事審議、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僅通過村務聯席會議即可判定合規。該說法完全不符合法律法規:對外出租集體農用地屬于村集體重大事項,現行法律規章從未設置租金金額門檻,無論租金數額高低,都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同步完成村級備案、鄉鎮層級審核審批,法定流程缺一不可。鄉政府該套說辭,純粹是為村干部越權違規行為推卸責任。
五、實名訴求:懇請上級部門全面介入調查,從嚴追責
在此,我以江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鄭重向上級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求助,懇請各位領導、相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盡快介入調查,徹底查清此次農用地違規出租、企業違法用地事件的全部事實真相,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切實為我們村集體和全體村民主持公道,具體求助事項如下:一是懇請上級部門依法督促新桐鄉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立即收回江洲村湯趙江北竹家塢1.8畝集體農用地,責令租賃該地塊的建設公司限期拆除違規圍擋、硬化地面及搭建的建筑物,全面恢復土地原貌;二是懇請紀檢監察機關對江洲村村干部董安波、趙冬平濫用職權、違規處置集體農用地、包庇企業違法用地等違紀違規問題進行全面核查,依規依紀對兩人作出嚴肅處理,免去其村內所有相關職務;三是懇請上級部門對新桐鄉人民政府分管城建李副鄉長、城建辦裘主任等干部履職缺位、監管失職、敷衍整改等問題進行核查,依規追究其失職瀆職責任。
耕地保護是國家不可逾越的紅線,是全體村民共同的生存根基。如今少數村干部暗箱操作出租耕地,鄉鎮監管缺位、村民維權訴求得不到實質性解決,違法占地狀態持續至今,一系列亂作為、不作為深深寒了全村百姓的心。我們始終相信上級部門能夠秉公執紀、為民做主,幫助我們解決難題,不要讓我們在喊冤維權的路上越走越遠!同時懇請廣大網友、媒體轉發擴散此文,共同監督基層依法履職,推動相關單位徹查全部違法違規事實,嚴肅追責問責,為村集體挽回經濟損失,還我們普通老百姓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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