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諾誠游戲法 朱駿超 曾思雨 田夢琦
01
鷹角網絡通報內測泄密事件,
兩名泄密者公開道歉
近期,鷹角網絡發現旗下產品《明日方舟:終末地》部分未公開游戲內容被提前泄露并傳播。事件發生后,鷹角網絡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調查,并依法固定相關證據。
經查,相關泄露內容系杜某、嵇某參與《明日方舟:終末地》線下保密測試期間接觸的未公開游戲內容。
二人在參加測試前均已簽署保密協議,明確知悉測試過程中接觸的未公開游戲內容應當嚴格保密,卻仍擅自對外泄露并通過網絡傳播。線下保密測試是游戲研發及版本優化的重要環節,測試期間接觸的角色設計、玩法機制、劇情內容等未公開信息,凝聚了研發團隊大量投入,具有重要商業價值。
鷹角網絡指出,杜某、嵇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保密義務,破壞了線下保密測試的正常開展及保密管理秩序,損害了研發成果的保護,也對版本發行安排及游戲正常運營造成惡劣影響。
針對本次泄密行為,鷹角網絡已依法采取包括民事訴訟在內的法律途徑開展追責工作。杜某、嵇某均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公開賠禮道歉,并采取措施消除影響。目前,本次泄密事件的追責工作已全部完成。
諾誠評論:
未公開的游戲角色設計、玩法機制、劇情內容等信息,在滿足商業秘密構成要件的情況下,可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本案中,測試期間接觸的未公開游戲內容具有商業價值,鷹角網絡通過與測試人員簽署保密協議等方式采取了保密措施,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
泄密者擅自泄露并通過網絡傳播的行為,構成對商業秘密的侵害。
我們認為游戲公司可以從以下角度保護未公開游戲設計:
1. 完善保密協議條款:游戲公司在組織線下保密測試前,應與測試人員簽署保密協議,明確約定保密范圍、保密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保密協議條款應具體、可操作,便于事后追責。建議約定違約金條款,明確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或具體金額,降低舉證難度。
2. 建立測試信息追溯機制:游戲公司可建立測試信息追溯機制,對每位測試人員接觸的未公開游戲內容進行記錄和標識,如通過數字水印、分批次發放測試內容等方式,確保泄密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鎖定泄密源頭。
3. 設立舉報獎勵機制:鷹角網絡設立泄密事件舉報郵箱并對首位提供有效線索的關鍵協助者予以酬謝的做法值得借鑒。舉報獎勵機制有助于游戲公司及時發現泄密事件、獲取有效線索,提高追責效率。游戲公司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立類似的舉報獎勵機制。
02
SNK《最強斗王》打擊私服,
警方成功抓獲涉案團伙
《最強斗王》是擁有SNK《拳皇97》正版 IP 授權的策略卡牌格斗手游,該游戲去年10月上線微信小游戲測試,今年4月開啟全平臺公測,憑借懷舊格斗內容收獲大量玩家。
近期,游戲運營方陸續收到玩家反饋,有不法分子未取得權利人授權,破解游戲程序、私自架設私服牟利,既破壞正版游戲運營環境,也損害玩家合法權益。
運營團隊在核實全部私服線索后,聯合廣州公安海珠分局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經過多日偵查與跨省追蹤,警方成功搗毀涉案私服犯罪團伙,抓獲嫌疑人X某,查封扣押全部作案工具,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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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最強斗王”微信公眾號
諾誠評論:
從過往司法案例看,私服通常具有明確分工,包括:
1、技術開發人員:負責破解游戲程序、提供服務端文件、維護私服運行;
2、服務器運營人員:負責租用服務器、搭建私服環境、管理后臺;
3、代理推廣人員:負責發展玩家、推廣私服入口;
4、客服及財務人員:負責玩家溝通、充值收款和資金分配。
因此,游戲公司發現私服線索后,不應只關注公開推廣賬號,而應同步追蹤服務器信息、充值渠道、代理體系、客服賬號和資金流向,爭取從單個私服運營者向整個犯罪鏈條延伸打擊。
私服案件中,游戲公司內部掌握的大量數據,需要轉化為司法機關能夠采信的證據。重點應固定:
第一,侵權程序和運行證據。包括私服客戶端下載地址、登錄器、服務器信息、游戲運行過程、充值頁面等,證明對方未經授權提供游戲服務。
第二,技術比對證據。包括私服客戶端、服務端文件與正版游戲資源、代碼、素材之間的對應關系,用于證明復制、使用正版游戲內容的事實。
第三,經營獲利證據。包括充值記錄、支付賬戶、代理分成、客服聊天記錄、推廣材料等,用于證明其商業運營和違法所得。
03
靠造謠《原神》獲利,
公眾號運營者被判賠10萬元
“二游說事”微信公眾號運營者覃某長期以游戲評論為幌子,對米哈游及《原神》等產品發布負面評價,通過不公平對比其他游戲、散播對立偏見煽動玩家沖突。上述文章內容大多依據的是來源真偽不明、數據無法核實或與事實不符的信息,多篇文章閱讀量破10萬,覃某從中獲取大量收益。米哈游向其發函要求停止侵權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覃某雖以個人名義運營公眾號,但其以公開方式發表的意見與評價,無論傳播范圍還是效果,都可能影響不特定玩家及潛在玩家對涉案游戲和米哈游公司的評價,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范疇。
其次,該賬號簡介中寫明其主要發布涉案游戲資訊,同時覃某長期依此變現,其作為運營者理應審慎核查信息,但卻通過編造游戲未獲獎項、海燈節不實描述等虛假內容,引用無來源、不匹配的誤導性數據,對涉案游戲作出相對負面的評價,并在評論區引起相關群體的激烈討論,構成商業詆毀。
最終,法院判令覃某在公眾號首頁連續十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米哈游經濟損失與維權合理開支合計10萬元。
諾誠評論:
游戲評論與商業詆毀的界限,在于是否基于真實信息進行合理評價。本案中,法院并未否定游戲評論和玩家評價的正當性,而是重點審查賬號發布內容是否具有事實基礎,覃某發布的內容屬于通過虛假、不實信息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的行為。
本案另一個重要點在于,法院特別關注了賬號運營屬性。雖然覃某以個人身份運營公眾號,但法院認為,其長期發布涉案游戲相關內容,并通過流量獲得收益,因此并非普通玩家偶發評論,而是具有持續經營性質的信息發布行為。
對于游戲公司而言,面對類似“黑稿”“惡意測評”“競品拉踩”等內容,不宜僅關注文章觀點是否負面,而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維度:
第一,內容是否存在事實基礎。對于涉及游戲流水、用戶數據、獲獎情況、運營活動、產品質量等可驗證事實的信息,應重點核查其來源是否真實、數據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斷章取義。
第二,是否存在明顯不公平比較。正常游戲評論可以基于玩法、美術、運營策略等維度進行主觀評價,但如果賬號長期選擇特定競品進行對比,通過放大缺陷、忽略優勢,或者使用貶損性表達引導用戶形成負面認知,則可能被認定為超出合理商業評論范圍。
第三,是否存在流量獲利目的。實踐中,部分賬號通過制造游戲廠商之間、玩家群體之間的對立獲取流量,再通過廣告合作、商務推廣、賬號運營收益等方式變現。對于此類賬號,游戲公司在維權時應重點固定其商業化運營證據,以證明相關內容并非單純玩家表達,而是利用負面信息獲取競爭利益。
04
海外游戲在韓須本土代理,
違規最高罰2000萬韓元
2025年10月23日,韓國海外游戲國內代理人制度開始實施,適用范圍為在韓無經營場所、且上年銷售額達1萬億韓元或游戲日均新增安裝超千次的海外游戲企業,企業須指定韓國本土代理人對接監管,代理人需履行以下兩個職責:
1. 按照要求提交與游戲流通秩序、防止游戲被用于投機性行為及避免助長相關行為有關的報告;
2. 完成游戲信息標示,包括概率型道具概率信息公開。未指定或虛假指定代理人最高罰款2000萬韓元。
截至目前,韓國共有81家企業負有強制指定代理人義務,其中80家已完成登記,剩余1家進入處罰前意見征詢流程;另有24家無強制義務的海外企業主動設立代理人,合計104家海外游戲企業配備韓國本土代理人。
7月10日,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聯合游戲物管理委員會首次召集海外游戲企業韓國代理人開展集中座談,說明《游戲產業振興法》項下代理人法定職責與概率道具公示規范,結合違規案例講解概率信息標準展示形式,要求企業自查游戲內、官網等渠道概率公示內容并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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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誠評論:
韓國海外游戲國內代理人制度正在從“登記合規”進入“實質執法”階段。從監管態度來看,韓國當局顯然不滿于“紙面合規”。
81家負有指定義務的企業中80家已完成登記,但此次說明會重點講解的是概率型道具信息標示的違規案例及正確展示方式,這表明監管部門的關注重心已從“有沒有代理人”轉向“代理人是否真正在干活”——概率數據由誰核對、展示內容出錯后由誰修改、監管通知由誰響應,這些才是當前執法的關切點。
對中國出海企業而言,應注意三方面風險:
第一,韓國代理人不是簡單的“掛名聯系人”。企業需要確保代理人與國內法務、產品、運營團隊建立固定溝通機制,否則發生概率公示錯誤、監管問詢等情況時,可能因響應不及時承擔責任。
第二,應建立韓國市場專項合規流程。涉及抽卡、隨機獎勵、寶箱等概率型玩法的游戲,應在版本上線前完成概率信息審核,并保存調整記錄。
第三,代理人制度可能成為韓國監管直接介入海外企業的渠道。未來企業不能僅滿足代理人登記要求,而應將代理人管理、概率道具合規、監管響應機制納入長期運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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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葡萄招聘內容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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