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一家建筑公司的負責人老張坐在我對面,手里拿著一沓厚厚的竣工結算資料,眉頭緊鎖。“陳律師,這個項目我們干了兩年多,工程早就驗收合格了,甲方也住進去了。但我們報的914萬結算,他們只認4000萬,還說是我們虛報。現在拖了兩年多,一分錢沒給,工人工資發不出,材料商的貨款也付不了。”
老張的處境在建筑行業并不少見。工程干完了、驗收合格了、甲方都住進去了,但結算款卻遙遙無期。更讓人憋屈的是,甲方一句“結算金額不對”,就可以把錢壓著不給。
我是陳春麗律師,在漢中執業多年,目前擔任漢中市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今天就用老張的真實經歷,聊聊建設工程結算爭議中的幾個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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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基本情況是這樣的:幾年前,老張的公司中標了某房地產公司的室外配套工程,合同價498萬元。施工期間,甲方要求變更和增加了大量工程量,老張都按要求做了,也有相關簽證記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老張的公司編制了竣工結算書,確定工程造價為914萬元,報送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甲方應在收到結算書后28天內完成審批。如果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結果甲方既沒有在28天內提出異議,也沒有付錢。老張等了兩年,期間多次催討,甲方始終以“金額不對”“還在審核”為由拖延。直到資金鏈快斷了,老張才下定決心起訴。
這個案子的核心爭議點有兩個。
第一,工程造價的認定。甲方主張914萬與498萬相差太大,申請司法鑒定。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后,結論工程造價為716萬元。雖然比老張報的少了近200萬,但仍然是甲方需要支付的大額款項。
第二,合同效力問題。庭審中,甲方提出工程存在“先施工后招標”的情形,主張施工合同無效,從而不應當支付工程款。這個邏輯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明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說白了就是:合同無效,不代表工程款不用付。前提是工程干完了、驗收合格了。
法院最終采納了鑒定結論,判決甲方支付工程款7167578.99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之日起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老張等了兩年多,終于拿到了判決。雖然比預期的914萬少了近200萬,但比起甲方之前一分錢不給的態度,已經是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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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問與答
問:甲方不認可施工方的結算金額,施工方應該怎么辦?
協商不成的,起訴到法院并申請司法鑒定是唯一出路。鑒定機構會依據圖紙、簽證、驗收記錄等資料重新核定工程造價。鑒定費由申請方預交,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問:如果工程合同被認定無效,還能拿到工程款嗎?
能。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折價補償。前提是工程已經驗收合格,并且有完整的施工記錄和結算資料來支撐工程造價。
問:施工過程中甲方口頭增加了工程量,但沒有書面簽證,怎么辦?
如果完全沒有書面證據,主張很難成立。但如果存在微信聊天記錄、郵件往來、會議紀要等能證明甲方確實提出了變更要求的證據,仍然可以主張。
一點心得
這個案子的核心啟示是:工程款糾紛爭的是“干了多少活、值多少錢”,不是“合同有沒有效”。合同即使無效,只要你把活干完了、驗收合格了,法律就會保護你獲得相應的報酬。關鍵是施工過程中的證據要完整——簽證記錄、變更指令、驗收單、結算書,缺一不可。
老張的案子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他等了兩年才起訴。這兩年甲方并沒有因為他的等待而改變態度,反而讓他多承受了兩年資金壓力。如果老張在合同約定的審核期限屆滿后就及時起訴,結果可能會更早到來。
如果你是施工方,正在被甲方拖欠工程款,建議把竣工結算書和全部施工資料整理好,對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計算逾期時間。如果已經超過約定期限,盡快行動——判決不會主動送上門,需要你主動去爭取。
我是漢中陳春麗律師,專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人身損害賠償。如果你在漢中遇到類似的法律問題,歡迎通過評論或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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