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成都打拼的租房一族來說,好消息來了。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明確成都市租賃住房租住標準進一步加強住房租賃管理工作的通知》,給租房市場立下了新規矩,這份新規將從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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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最核心的變化,就是明確了“什么樣的房子能住人,一間屋子能住幾個人”。以后,出租房必須以原始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單位,不能私自打隔斷,也不能按床位出租。也就是說,過去那種把客廳隔成兩間、一個房間塞滿高低床的“群租”亂象,將被明令禁止。不僅如此,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室、儲藏室,還有車庫,這些非居住空間統統不能單獨租給人住了。
在居住密度上,新政也劃出了硬杠杠:租賃住房的單個房間,住人不能超過2個,而且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4.5平方米。當然,家里有老人孩子需要贍養、撫養、扶養,或者有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可以不受這條限制。
為了把這些標準落到實處,新規對房東、中介、網絡平臺等各方都提出了要求。房東必須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如實登記租客信息。如果集中出租的房間達到5間以上,或者住的人超過10個,那還得建立專門的管理制度,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申報。房產中介不得發布不合規的房源,網絡平臺也得負起審核責任,如果發現違規信息不處理,就要被追究責任。
這么大的事兒,誰來管、怎么管?成都這次構建了一個“市級統籌、屬地落實、行業自律”的監管閉環。市住建局、公安局、網信辦、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各區(市)縣則是具體執行者,推行“街鎮吹哨、部門報到”的工作機制。一旦發現違規線索,街道先登記,住建部門負責認定是否違反標準,最后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整個過程從發現、核實到整改處罰,環環相扣,確保新規不是一紙空文。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新規出臺前已經合法合規改造好的“N+1”存量住房,政策也留了緩沖期——現有合同期內可以繼續租,合同到期后必須拆除隔斷恢復原樣。這種柔性處理,既照顧了現有租客的居住權益,也穩妥推進了城市住房的安全治理。
需要注意的是,這份通知主要管的是城鎮國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賃。像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按日計費的民宿等,不適用此規定。這次新規的出臺,標志著成都向打造更規范、更安全、更有尊嚴的租房環境邁出了堅實一步。(趙蝶)
編輯: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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