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付克友
近日,媒體實地暗訪河南多家代工廠發現,車間根本沒有水果和鮮榨設備,所謂“鮮果冷榨果汁”,全靠水、濃縮原漿勾兌而成。而這樣的勾兌果汁,包裝上堂而皇之打著“100%”“NFC(非濃縮還原汁)”等標注,擺上知名商超、電商平臺,暢銷無阻。
媒體曝光后,河南漯河市迅速響應,組織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深入5家涉事企業調查處置。河南贊漾飲品有限責任公司、漯河申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標簽虛假標注被立案,其余3家正在深入調查。
漯河市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全市開展飲料等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對任何虛假標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堅決“零容忍”,“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
“媒體曝光,監管介入,緊急整治”,這樣一套“組合拳”打得干凈利落,表態也擲地有聲,但卻似曾相識,也令人心生不安。問題的根源在于,這種“馬后炮”式的監管,還是停留在“滅火”而非“防火”層面。
道理很簡單,鮮榨果汁生產工廠里沒有水果,也沒有榨汁設備,怎么可能生產出鮮榨果汁?這不需要什么專業判斷,監管人員只要上門看一眼,就能發現問題,為何能長期存在?監管的“落后”,意味著常態化巡查機制缺失、源頭溯源抽檢不足、對代工廠生產線全流程監管存在盲區。
令人不安的事實是,此次被立案的河南贊漾飲品有限責任公司,因摻雜摻假、虛假標注等問題,累計被行政處罰三次,罰款總金額為14.4萬元;另一家涉事企業河南愛杞棗食品有限公司,今年6月剛因在產品標簽顯著位置虛假標注“100%”字樣等,被罰沒11萬余元。同樣的問題,屢罰不改。
說明什么?問題企業并非“初犯”,監管部門也很難說“不知情”。然而,日常的監管手段是什么?就是“罰酒三杯”。
比如,據媒體報道,贊漾飲品2025年營業收入達465萬元。14.4萬元對比465萬元,微不足道。違法成本遠低于造假收益,罰款就會被企業當作“經營成本”來精打細算。用濃縮汁兌水,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計,按NFC價格出售,利潤翻倍。在如此巨大的逐利沖動面前,不痛不癢的罰款無異于給造假者發“許可證”。
現在,漯河市承諾在全市開展飲料等重點行業專項整治。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它能否跳出“運動式執法”的窠臼?一旦熱度退去、鏡頭移開、專項檢查收隊,被暫時壓制的亂象便可能卷土重來。涉事企業被罰多次仍頂風作案,說明專項整治的威懾力隨著熱度消退而遞減,難以根治違法頑疾。
“運動式執法”治標不治本,專項整治不能替代常態化、制度化監管。事實上,此次NFC果汁勾兌事件,暴露的是整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深層漏洞:違法成本過低、標準執行乏力、常態化監管缺位等。真正要治本,就必須堵上制度性的漏洞。
車間沒有一顆水果,標簽卻敢寫“NFC”,這是企業違法逐利的膽大妄為,但更值得追問的是:監管的“眼睛”在哪里?“馬后炮”式的監管,本質上是一種“責任讓渡”——讓渡給媒體的暗訪,讓渡給輿情的倒逼。
但真正的監管責任,不是“曝光后再亮劍”,而應“亮劍在每一個日常”。讓每一次抽檢都經得起追問,每一家工廠都經得起突擊,每一個造假者都付出真正沉重的代價,才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才是監管不可推卸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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