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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女干部占車位事件,在我看來就是一個糾紛,換以前就是報紙上的一個邊欄新聞,簡稱“豆腐塊”,到了互聯網時代卻了一個熱點事件,而且熱度持續不減,就算官方通報后仍“霸屏”,說實話確實出乎我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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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官方發布通報的第六天,大象新聞發布了一篇題為“ 長沙車位之爭聯合通報反釀二次輿情:文字“投機”耗損公信力”的文章。
該文稱,這樁持續十余天的鄰里糾紛本已達成和解、涉事干部停職,眼看就要塵埃落定,本該一錘定音的通報,反倒成了第二輪輿論風暴的導火索。
從網友逐字拆解措辭差異,到《中國新聞周刊》援引專家與律師觀點直指通報通篇“春秋筆法”、有拉偏架嫌疑,輿論焦點徹底從車位糾紛本身,轉向了官方通報的公正性。二次輿情的爆發原因就是通報全程的雙標用詞與立場傾斜。同是攔車對峙、缺席調解,對普通業主用帶負面定性的措辭,對涉事干部一方則用中性表述輕描淡寫;全文大篇幅鋪陳業主的訴求細節,卻對女干部長期占車位、預留虛假挪車電話等核心過錯一筆帶過,偏向性一目了然。
這種滿是春秋筆法的通報不僅沒有平息風波,反而持續放大了事件的負面影響。原本一樁民事小事拖成長效輿情,基層要投入額外人力反復釋疑,平白耗損治理資源;雙重標準的表述,直接戳中公眾對公平的樸素期待,拉大干群心理隔閡;長此以往,更會持續啃食官方通報的權威性與政府公信力,群眾再看通報先打三分折扣,信任的根基就在一次次文字投機中慢慢消解。
文章最后提到,政務通報不是粉飾矛盾的文字工具,而是還原真相、回應關切的權威發聲。總想著靠遣詞造句護短遮丑,耍文字上的小聰明,最終輸掉的是民心與公信力的大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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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就說過,該事件明明就是兩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為什么會動用如此之多的部門聯合調查?
但我想表達的是另一層意思。試想一下,如果此事發生在普通群眾身上,別說調查組了,大概率不會有哪個部門會過問,頂多能得到一句“你們自行協商解決,不行就走法律途徑”,最后還是不了了之。
所以,公眾對通報提出一些看法和質疑,在我看來是情理之中的事。
此事會不會有二次通報?
靜待官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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