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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立陶宛新總理明道加斯·辛克維丘斯(Mindaugas Sinkevicius)上任首日便公開表示,2021年允許臺灣以“臺灣”名義開設代表處的決定“或許過于大膽”(maybe too brave)。
這已是立陶宛近半年來第三位政府高層就此事件公開認錯——從“匆忙”到“戰略錯誤”,再到“過于大膽”,立陶宛政壇對四年前那場豪賭的反思,正在不斷加深。
2021年7月,臺當局宣布將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設立“臺灣代表處”。這一決定之所以引發巨大爭議,關鍵在于名稱——其他國家設立的代表處通常使用“臺北代表處”而非“臺灣”,以避免暗示國家主權。立陶宛打破了這一外交慣例。
中國外交部隨即表示“強烈抗議和堅決反對”,并于2021年8月召回駐立陶宛大使,同時要求立陶宛召回駐華大使。2021年11月,中方進一步將兩國外交關系降為代辦級。
外交降級之外,經濟反制接踵而至。中國暫停了通往立陶宛的貨運列車,停止發放食品出口許可,削減信貸額度,并將立陶宛從海關系統中移除。2021年12月,立陶宛對華出口較上年同期暴跌91.4%。立陶宛經濟與創新部長奧什里內·阿爾莫奈特(Au?rin? Armonait?)承認,外國投資者因擔憂政治風險正在改變投資計劃。
進入2026年,立陶宛政壇對當年決定的反思呈現密集化態勢:
2月,時任總理因加·魯吉涅內(Inga Ruginien?)在接受波羅的海通訊社采訪時直言,立陶宛“跳到了火車前面,然后輸了”(jumped in front of a train and lost)。她批評這一決定未與歐盟和美國協調,“我們有臺灣代表處,但世界并沒有欣賞它,沒有人欣賞”。
3月,議長尤奧扎斯·奧萊卡斯(Juozas Olekas)表示,立陶宛“當時沒有做好充分準備”就做出了開設代表處的決定,“在準備程度上是一個錯誤”。他承認立陶宛未能與盟友充分協調,“我們仍然是唯一的一個”。
7月,新總理辛克維丘斯在上任首日稱該決定“過于大膽”,“可能脫離了當時的整體背景”。他的政府綱領明確將“恢復正常外交關系”——恢復互派大使——列為首要目標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立陶宛高層的認錯均附帶一個重要前提:不關閉代表處。奧萊卡斯明確表示“執政聯盟從未提出關閉該辦公室”;外長凱斯圖蒂斯·布德里斯(K?stutis Budrys)也強調“議程上沒有關閉代表處這一項”。
立陶宛的困境在于:一方面希望修復對華關系以恢復經貿利益,另一方面又不愿完全放棄與臺灣的“成果”。正如議長所言,立陶宛需要在“與中國關系正常化”和“加強與臺灣經濟聯系”之間尋找平衡。
中國的立場始終明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2026年2月表示,“中立溝通的大門始終敞開”,但要求立陶宛“將改善雙邊關系的意愿轉化為具體行動,盡快糾正錯誤”。
從“過于大膽”到“戰略錯誤”,立陶宛四年的反思軌跡揭示了一個地緣政治的現實:在涉及中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單方面的“勇敢”往往伴隨著難以預料的高昂代價。而對于立陶宛而言,如何在不關閉代表處的前提下真正“糾正錯誤”,仍是一個尚未解答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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