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民王女士收到一張罰單。她因未及時清理動物糞便等排泄物,存在污染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成為東莞南城首個被處罰的“鏟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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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東莞南城城管分局獲悉,該罰單是在莞香印巷大草坪開展小微執法時開出的。當時,這位市民在小狗排便后未進行清理就直接離開。執法人員發現該情況后上前開展條例教育,對這名市民的行為開出罰單,罰款50元。這也是東莞南城首張針對犬只排便未及時清理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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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莞市養犬管理條例》,在公共場所,市民若未在犬只排便后立即清理排泄物,影響城市公共場所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執法部門可對攜犬人處以最高200元罰款。
來源:廣州日報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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