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35歲的遼寧沈陽女企業高管走進沈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自愿訂立合法遺贈協議,將個人名下房產、存款、股權、理財等總值1000萬元資產,全部贈予自己的小姨,徹底打破“遺產必留直系親屬”的傳統認知。
談及為什么這么年輕就“倒立遺囑”,這位女高管回答:“擔心有意外、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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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受訪單位提供
初衷:
把財富留給真正疼愛自己的小姨
據了解,當事人為35歲資深企業高管,高學歷、事業穩定,憑借職場深耕與理性投資積累千萬身家。其名下所有資產均為個人奮斗所得,屬于獨立私有財產,當事人目前未婚無子女。
“千萬資產是我半生打拼的全部積累,血緣不等于親情,長久陪伴、真心幫扶才是最珍貴的羈絆。我希望通過合法方式,把自己的財富留給真正疼愛我、支撐我的小姨,為她的晚年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當事人表示,若按照法定繼承規定,未來遺產將由父母優先繼承,這與她的內心意愿完全不符。經過長期慎重思考,她選擇前往正規公益遺囑機構,辦理專屬遺贈手續。
流程:
遺囑中特別增設資產隔離保護條款
明確該千萬資產專屬小姨個人所有
記者了解到,沈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標準化公益辦理流程,依次完成當事人民事行為能力評估、資產權屬核驗、身份信息核查,全程錄音錄像、留存指紋備案,配備兩名專業公益見證人員現場見證,整套遺贈文書完整錄入中心數據庫永久存檔,全程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同時,文書中特別增設資產隔離保護條款,明確該千萬資產專屬小姨個人所有,與小姨的配偶無關,杜絕后續婚姻變動導致的財產分割風險,全方位保障受贈人權益。
解析:
此案屬于合法遺贈
法律效力明確
針對本次特殊財產傳承案例,沈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負責人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篇作出專業解讀:
小姨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因此本次財產贈與行為屬于遺贈,而非普通遺囑繼承,完全合法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自然人可自主將個人合法財產,通過遺贈方式贈予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且遺贈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
同時,當事人父母身體健康、具備勞動能力與穩定生活來源,不屬于法律規定需要預留必留份的特殊群體,因此該遺贈無需為父母預留財產份額,不存在違法瑕疵。
據法治日報、指尖新聞沈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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