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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蔣方舟贏了。
7月13日,蔣方舟輸了。
前后不過8天,中國人民大學對同一篇碩士論文、同一個畢業生,給出了兩份截然相反的結論。第一次,是“未發現學術不端”;第二次,是“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撤銷碩士學位”。
從“虛驚一場”到“一錘定音”,中間到底發生了什么?
01 第一次調查:8位專家、法律監督、3個月,結論是“沒有不端”
讓我們先回到7月5日。
那天晚上,人大發布了一份措辭嚴謹的通報。通報顯示,2026年4月10日學校收到舉報,隨即啟動了調查程序。調查陣容堪稱豪華——校內外8位該領域知名專家組成專項調查組,還聘請了知識產權法和行政法領域的法律專家“全程參與、全程監督”。
調查組做了什么呢?調取論文、比對文獻、多次問詢當事人。舉報人肖鷹前后提交了23項指控,學校逐一核查,最后給出了六點認定:注釋引用錯誤、作者姓名拼寫錯誤、出版時間寫錯(1980年寫成1080年)、文獻名稱錯誤、轉引標成直引、個別段落應注未注。
結論是: “部分注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處理結果是:約談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約談文學院黨政負責人,責令整改。
這份通報發出來的時候,蔣方舟大概松了一口氣。她在7月4日剛剛報警,稱肖鷹的指控是“污蔑式舉報”和“網絡暴力”。人大的結論,似乎證明了她是對的。
8位專家、法律監督、3個月調查——這套流程走下來,看起來足夠權威、足夠嚴謹了吧?
02 第二次調查:新線索、9處重合、8天,結論是“撤銷學位”
然而,僅僅8天之后,7月13日晚,人大再次發布通報。
這一次,措辭完全不同。
通報稱,“接到新線索后,學校高度重視,立即組建由多位校內外知名專家參與的調查組”。經核查,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有9處與境外某篇期刊論文存在文字重合,且相關內容未標注引用、未列明參考文獻。
依據《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認定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撤銷碩士學位。
隨后,蔣方舟發微博道歉:“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對此事的處理。因此事被驚擾并失望的讀者,我致以歉意。對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深致歉意。”
8天前,她還是“沒有學術不端”的畢業生;8天后,她成了一個被撤銷學位的“學術不端者”。
03 一個問題:8位專家,3個月,沒查出9處重合?
現在,讓我們把兩次通報放在一起看。
第一次調查:8位專家 + 法律專家全程監督 + 歷時近3個月(4月10日至7月5日)。調查組調取了論文、比對了文獻、多次問詢了當事人。23項舉報逐項核查。
第二次調查:“接到新線索后”組建調查組。查出了9處與境外期刊論文的文字重合,未標注引用、未列明參考文獻。
問題來了——第一次那8位專家,到底有沒有看過這篇境外期刊論文?
如果看過,9處文字重合為什么沒發現?如果沒看,那“比對文獻資料”比的是什么?8位專家、3個月、23項舉報逐項核查,卻漏掉了9處與境外論文的文字重合——這到底是“沒查到”,還是“沒想查”?
有網友在新聞評論區留言:“不是不存在學術不端嗎?咋了?自己又推翻自己了!?人大這事做的也荒唐。那前幾天那個聲明的專家委員會都是吃干飯的?”
話糙理不糙。
04 “新線索”到底是什么?
人大的第二次通報提到了一個關鍵信息—— “新線索” 。
這個“新線索”是什么?是誰提供的?為什么第一次調查沒有發現?
通報沒有說明。我們只知道,7月3日,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肖鷹在微博再次實名舉報,曬出多張證據圖。隨后,又有博主揭露蔣方舟碩士論文“累積抄襲約4000字”。
這些是不是“新線索”?通報沒有明說。但可以確定的是,第一次調查結束后不到一周,學校就收到了足以推翻此前結論的新證據。
這讓人不得不問:第一次調查結束得太快了?還是“新線索”來得太巧了?
05 一個被忽略的人:那個被停招一年的導師
在這場風波中,有一個人被夾在中間——蔣方舟的導師。
第一次通報中,導師被暫停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當時的邏輯是:論文存在“學術不規范”,但不算“學術不端”,所以學生沒事,導師受罰——理由是指導學生不力。
第二次通報認定論文存在學術不端,撤銷了學生的學位。導師當初的“失職”反而被坐實了。
蔣方舟在道歉聲明中專門提到:“對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深致歉意。”
一個導師,因為學生的論文出了問題,先是背了“不規范”的鍋被停招一年,后來又因為“不端”被坐實而承受更大的壓力。在學術生態里,導師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視的“夾心層”——學生出事,導師首當其沖。
06 學術調查,不能只有“反轉”沒有“追責”
8天反轉,人大的兩次通報留下了太多 unanswered questions:
- 第一次調查的8位專家,是怎么得出“未發現學術不端”的結論的?
- 9處與境外期刊的文字重合,是查重系統就能發現的問題,為何第一次沒查到?
- “新線索”到底是什么?來自哪里?
- 第一次調查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需要追責?
學術調查的權威性,建立在嚴謹和公信力之上。一次草率的“未發現”,加上一次倉促的“撤銷”,透支的不只是當事人的命運,更是公眾對學術共同體的信任。
人大在第二次通報中表示,將“持續深化學風建設,優化論文質量管理,夯實學術道德教育,堅決維護學術規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這些話很對。但在說這些話之前,或許更應該回答一個更基本的問題——
那8位專家,到底查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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