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號,臺南地方法院將11名與國民黨相關的人員判刑,臺南市黨部副主委莊占魁獲刑2年,緩刑5年,同時罰金60萬新臺幣。其他10名黨工,刑期從6個月到20個月不等,不過也都判了緩刑。
主要是在去年,針對民進黨民代王定宇和林俊憲的兩起罷免案,這11名藍營人士偽造材料3663份,其中有130份,是代替死人簽名的。這次還真不是民進黨栽贓陷害,是確有其事,證據確鑿,其中給王定宇偽造的1679份材料中,有70名死者簽名;給林俊憲偽造的1984份材料里,也把60位死者拿來濫竽充數,這明顯就是弄虛作假,被民進黨一抓一個準,國民黨還有口難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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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20號,朱立倫命令國民黨中央組發會主任給莊占魁打電話,要求在去年2月1號前分別提交對民進黨王定宇和林俊憲兩個人罷免連署的提議人名冊,各要3000份。10天時間,又是快過年了,挨家挨戶敲門找人簽名,實在是太難了。然后莊占魁心生一計,他趕緊召集黨工,走了一條所謂的“捷徑”,直接從黨籍系統調資料,抄寫黨員個人信息,然后偽造簽名,拼湊出了這些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死人在里邊的簽名材料。
莊占魁當然有錯,弄虛作假,判刑了活該。國民黨內也不止莊占魁這11個人這么干,今年3月,臺中地方法院也審理了34名國民黨黨工偽造4258份連署材料的案件,也被依法定罪。但是,就只莊占魁這些人罪有應得嗎?那些要他10天之內就交差的人,尤其是朱立倫這個混蛋,他為了個人目的,發起一場聲勢浩大、轟動全臺的罷免風潮,不斷地向自己的黨工施壓,難道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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