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大理市XX民宿未經登記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發現大理市XX民宿涉嫌在未辦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餐飲服務。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大理市XX民宿未經登記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未經登記、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對經營者而言,面臨高額罰款、停業整頓乃至取締的法律風險;對消費者而言,則意味著食品安全無保障、健康權益受威脅。唯有經營者依法取得全部必要許可、規范經營,消費者主動查驗資質、理性選擇,才能共同促進餐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案例二:祥云縣XX飯店未明碼標價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祥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發現祥云縣XX飯店涉嫌對其銷售的食品未明碼標價。經立案調查,當事人祥云縣XX飯店涉嫌對其銷售的食品未明碼標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祥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未明碼標價,對經營者而言,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商譽受損乃至更嚴重價格違法的法律風險;對消費者而言,則意味著知情權被剝奪、公平交易權受侵害。明碼標價看似小事,實則是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性制度。唯有經營者自覺履行標價義務、消費者根據價格信息自主選擇消費,才能共同營造透明、公平的消費環境。
案例三:大理市XX飲品店使用偽造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未經許可從事網絡餐飲服務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大理市XX飲品店涉嫌使用偽造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未經許可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大理市XX飲品店涉嫌使用偽造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未經許可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相關規定,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使用偽造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對經營者而言,面臨的不僅是行政處罰,情節嚴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對消費者而言,則意味著食品安全毫無保障、健康權益面臨嚴重威脅。此類案件的查處警示所有從業者: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假必受嚴懲,合規經營才是長久之道。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增強辨識能力,主動查驗資質,共同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四:大理市XX土特產店誘導消費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發現當事人大理市XX土特產店雇傭他人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大理市XX土特產店涉嫌雇傭他人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誘導消費案件警示所有經營者:誠信經營是底線,任何欺詐“套路”終將付出沉重代價——不僅是高額罰款,更是商譽盡毀乃至刑事追責。對消費者而言,則需保持理性、仔細核對、保留憑證、積極維權,共同維護公平、安全的消費環境。
案例五:大理市XX食品店銷售假肉干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案件線索移送函,發現當事人大理市XX食品店在景點景區向游客銷售假肉干。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大理市XX食品店銷售假肉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食品店銷售假肉干,對經營者而言,面臨的不僅是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失去人身自由、終身禁入食品行業;對消費者而言,則意味著權益受損、健康風險。此類案件的查處警示所有從業者:食品安全是底線,以假充真必受嚴懲,誠信經營才是唯一正道。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增強辨識能力、保留消費憑證、積極依法維權。
案例六:大理市XX租車公司涉嫌虛假宣傳電動自行車里程數案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問題線索移交函,發現當事人大理市XX租車公司涉嫌虛假宣傳電動自行車里程數。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大理市XX租車公司涉嫌虛假宣傳電動自行車里程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租車公司虛假宣傳電動自行車里程數,對經營者而言,面臨的不僅是高額罰款,更可能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喪失經營資格;對消費者而言,則意味著權益受損、出行計劃被打亂甚至面臨安全風險。此類案件的查處警示所有從業者:宣傳必須基于真實數據,夸大其詞必受法律嚴懲,誠信經營才是唯一正道。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增強辨識能力、仔細核對合同條款、保留證據積極維權,共同維護公平、透明的租賃市場秩序。
案例七:程XX經營中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案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消費者投訴舉報銷售榴蓮的流動攤販程XX向其銷售榴蓮時涉嫌使用不合格的電子計價秤,缺斤少兩。經立案調查,當事人程XX在銷售榴蓮時使用的電子計價秤具有計量作弊功能,并且該電子計價秤未經檢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計量器具,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經營中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對經營者而言,面臨的不僅是沒收計量器具、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更可能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甚至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對消費者而言,則意味著直接的經濟損失、知情權被剝奪以及市場信任的崩塌。此類案件的查處警示所有從業者:計量準確是誠信經營的底線,缺斤短兩必受法律嚴懲。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增強辨識能力、養成復秤習慣、保留消費憑證、積極依法維權,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計量秩序。
來源:大理市場監管
![]()
(省內順風車出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