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臺南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出來,國民黨中央還沒反應過來,綠營那邊已經把新聞稿準備好了。11個人,全部有罪,全部緩刑。主犯莊占魁,也就是國民黨臺南市黨部副主委,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還要在3年內向公庫支付60萬元新臺幣,接受6場法治教育。剩下的10名黨工和罷免案領銜人,刑期從6個月到1年7個月不等,也都適用緩刑,各自要向公庫支付1萬到20萬元不等,還得接受法治教育。
表面看,這是一起地方黨工造假案。可把判決書翻開,真正扎眼的不是那11個名字,而是時間。
2025年1月20日晚上,春節前10天,莊占魁接到國民黨中央組發會組織部一位徐姓主任的電話。電話內容很簡單:臺南要同時推林俊憲、王定宇兩樁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各3000份,2月1日之前必須送到中央黨部。也就是說,10天,6000份,中間還夾著一個春節。
任何一個跑過基層選舉的人都懂,這個任務在正常條件下根本交不出來。春節前大家要采買、要走親戚、要拜年,你讓人上街擺攤找3000個真實連署,再換一樁又3000個,時間直接鎖死。判決書后來也寫到,劉姓等黨工明知春節將至,難以通過合法方式在10天內達成目標,仍然動用公務電腦下載黨籍系統名冊,或者直接用紙本黨員名冊,未經同意抄寫個資,再在簽名欄偽造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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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這里會問,這不就是基層自己亂來嗎。可如果把臺中案擺到一起看,說法就站不住了。
2026年3月,臺中地院判了另一樁幾乎一樣的案子。臺中市黨部為了反制大罷免,由一組總干事伍康龍和書記長陳劍鋒等人,指揮黨工抄寫國民黨黨員名冊,制作罷免綠營民代蔡其昌、何欣純的提議人名冊,合計偽造4258份。34名黨工全部被判有罪,32人拿到緩刑。起訴書還提到,伍康龍等人讓黨工用黑筆、藍筆交替抄寫,后面補件時又繼續偽造,扣除造假部分,蔡罷免案只剩640份、何罷免案只剩975份,都沒達到法定門檻。
一南一北,手法像是一個模板印出來的:中央下指標,時間卡死,地方黨工調黨員名冊,抄個資,補簽名,最后司法找上門。臺媒后來統計,全臺至少有5個縣市、75名國民黨黨工被起訴,藍營自己也說第一階段連署被搜查約談超過200人次,數十人被羈押。
這才是臺南案最難受的地方。基層當然要為自己親手抄的那一筆負責,這點不用替他們喊冤。但司法責任和政治責任是兩回事。司法追究到黨工這一層,政治責任卻沒人接。當年那個10天6000份的指標是誰定的,1月20日晚上那通電話背后的決策鏈走到哪一層,為什么全臺多個地方黨部會出現高度相似的劇本,這些問題判決書不一定會寫,但選民看得懂。
朱立倫在這條鏈里的位置很尷尬。2025年初綠營發動大罷免,藍營一開始應對被動,后來轉向全面反制,指標一層層壓到地方。等到案子陸續爆發,朱立倫已經離任,可包袱全留在黨機器里。他曾公開說反對錯偽抄假聯署,也批司法辦藍不辦綠,還說自己掌握綠營一萬多件假聯署,要求司法同樣標準辦到底。這話從戰術上說得通,可回頭看臺南130名死者、臺中4258份造假,藍營自己先把程序正當性砸掉了一截,再喊雙標,說服力就弱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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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這幾年的選舉越打越快,罷免、補選、大選連成一氣,誰都想搶聲量、搶節奏。可連署這件事偏偏慢不得。它要一筆一筆找真人,要本人同意,要核對死亡、遷出、重復,每一步都很笨,但笨才是程序。抄名冊十分鐘搞定幾千份,看起來效率高,一旦進法院,全部變成罪名。臺南11個人、臺中34個人,背后不是個別黨工手滑,而是組織把數字放到了程序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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