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就在馬英九過完76周歲生日之后,還沒有過去幾天,馬英九姐姐馬以南突然發出一紙聲明,這到底怎么回事?
據悉,日前申請輔助宣告的馬英九大姐馬以南,突然由律師發出聲明,強調未來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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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這次馬以南委托的永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漢中,去年曾前往領表參選國民黨主席;不過,參選黨主席必須曾經擔任中央委員或中評委,最后未完成領表程序。
馬以南提出的聲明中,主要提及三點:
一、查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合先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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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上開聲請事件,目前已委任律師具狀向該管法院聲請程序監理人,以確保馬先生所有簽署之文件等非在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識該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下而為,更免第三人賡續對外利用馬先生名義遂行各項不必要之法律行為與活動,抑且遭人欺騙而動支不必要花費等。
三、茲本人身為馬英九先生之家屬,特委任律師發表本件聲明。 在此之后,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絕不寬貸。至此前以其名義或簽名等文件,在程序監理人及法院確認詳情后,視情節輕重,一并追訴。期盼有心人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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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點的背后,其實核心意思就一個,現在的馬英九并不能自主決定事情,所以才說“期盼有心人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這個所謂的“有心人士”,馬以南雖然沒有明說,但大概率是金溥聰。
更絕的是,馬以南聲明中提到,將向法院申請“程序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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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程序監理人?簡單來說,就是“當事人的專屬守護者”。為了避免馬英九被任何一方利用或欺騙,法院指派一位獨立、專業且中立的第三方(通常由律師擔任)陪伴馬英九左右,這個人就叫做“程序監理人”。
馬以南為什么要申請“程序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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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馬英九自己說“很清醒、具備獨立行事能力”,馬以南說“他健康狀況有問題”。申請程序監理人,就是要讓法院派一個不幫家人也不幫幕僚的絕對中立者,去全面清查馬英九最近簽的每一份提告文件,到底是不是他在神智清醒下自愿簽的。
另外,在程序監理人介入調查的期間,任何一方如果想再拿新的文件給馬英九簽名,都會受到程序監理人的嚴密監督,等同于在法律上先幫馬英九筑起了一道防火墻。
現在馬以南已經針鋒相對,就是指向金溥聰,且暗示馬英九生病了,就看馬英九會不會再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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