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李鴻章,甲午戰爭之后國人對其罵聲不絕,今人往往也罵不絕口,因為在大家印象中,李鴻章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級官員,天下官員之首,他打了敗仗,讓日本第一次取得侵華勝仗,又簽了《馬關條約》等,不罵他罵誰,因此他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不冤!
問題在于:李鴻章的官場真實位階,或者說真實官職,在當時到底算“老幾”?如果是天下官員之首,那么如此慘敗,挨罵自然不冤,但如果并非如此,甚至李鴻章算不得老幾,那么背負如此罪名自然有失歷史公允。接下來,就看看甲午戰爭時李鴻章的官職,看看到底誰更該背負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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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文華殿大學士
李鴻章最大的頭銜是文華殿大學士,正一品,是名義上的丞相,所以李鴻章又被稱為“李中堂”。
乾隆前期之前,保和殿大學士一般相當于內閣首輔,其次文華殿大學生。因為當時保和殿大學士空缺,因此李鴻章被加封文華殿大學士后,就相當于成了內閣首輔(若武英殿大學生是滿人,那么武英殿大學生反而或是首輔),故而被稱為“李中堂”。
但問題是,李鴻章成為文華殿大學士,是不是就擁有了春天呢?答案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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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家說清承明制,但兩者卻有很大不同,因為明朝內閣演變為最高行政中樞,但清朝一則沒有內閣首輔正式官職,僅有“大學士中居首者”的習慣稱呼,且沒什么真正實權;一則雍正設立軍機處后,軍機處成為中樞權力機關,保和殿或文華殿大學生不兼任軍機,那么只是榮譽頭銜罷了。
由于李鴻章從未進入軍機處,當時領班軍機禮親王世鐸(見下圖)、額勒和布領、張之萬、許庚身、孫毓汶、徐用儀。因此,李鴻章的文華殿大學士之稱,只是一個榮譽頭銜,在中樞的官職不如領班軍機禮親王世鐸、額勒和布領等,甚至不如張之萬等。
需要說明的是,慈禧時代的軍機處,決策權被慈禧收回,但一則法理上仍是權力中樞,一則仍掌握很大的權力,仍負責承旨、撰擬諭旨、綜理軍國要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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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海軍衙門會辦大臣
甲午戰爭之敗,與海軍戰敗密切相關,那么海軍是誰統管的呢?李鴻章,還是其他人呢?
1885年,清政府成立總理海軍事務衙門,全國性海軍管理機構,通稱海軍衙門或海署,醇親王奕譞任總理大臣(甲午戰爭時為慶郡王奕劻-下圖,1894年9月20日后為恭親王奕?),奕劻、李鴻章任會辦大臣。筆者看到百科“總理海軍事務衙門”還有一句很關鍵,即“李鴻章實則掌握實權”。
如果李鴻章實際掌握海軍衙門,那么海戰失敗,他自然要負絕對主要責任,但如果他不是,那么戰敗責任首先自然應該海軍衙門總理大臣負責。那么,李鴻章到底掌不掌握實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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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從海軍衙門管理人員結構看,總理大臣或是奕譞或是奕劻,李鴻章或是三把手或是二把手;從清朝首崇滿洲國策、以及執行程度來看,說李鴻章能掌握實權,顯然是貶低了清朝。
其二,海軍衙門的下級官員,全是滿洲八旗,沒有一個漢人。后來,直到1892年李鴻章出面,也只送進一個漢人,此人叫傅云龍,具體可見《近代中國的海軍》。
因此,所謂“李鴻章實則掌握實權”,顯然值得商榷。甲午海戰之敗,首先責任應在海軍衙門一把手,而不是李鴻章。北洋水師雖由李鴻章掌握,但甲午戰爭是國戰,掌管全國海軍的海軍衙門有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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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
以上談的是朝廷中樞,接下來才是李鴻章真正實權所在,即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
直隸總督是清代直隸省最高軍政長官,總管直隸(今天津,河北大部與河南、山東、遼寧小部)軍民政務,素有‘八督之首、疆臣領袖’之稱。
因此,李鴻章是地方封疆大吏,但只是地方。更重要的是,直隸這個地方,八旗勢力強大,王公貴族眾多,李鴻章一個漢人成為總督,其實受到的掣肘很多,并沒有想象中的權力。
需要注意的是,直隸總督管理遼寧小部,實指山海關外及近關邊緣地帶(如部分旗地或臨時防區),并非完整府縣,且雍正定制直隸總督后該兼轄即止。因此,甲午戰爭時的遼寧清軍潰敗,作為遼寧最高軍政長官的盛京將軍,即下圖喜塔臘·裕祿有沒有責任呢?談甲午戰敗時,又有幾人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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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北洋通商大臣,負責管理直隸、山東、奉天三省的通商事務,并兼辦外交、海防、關稅及軍事工業等職權,但還是地方性的機構。
談到這里,又有一個問題,就是清朝洋務和外交的最高長官是誰?因為李鴻章簽署了很多條約,相信有人會認為是李鴻章,但當時實際上是愛新覺羅·奕劻。1861年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來,一把手總理大臣基本都是八旗,李鴻章是在1896年進入,但排名第九,最高時是1898年排名第六,此后就不在總理衙門任職了。
因此,簽訂馬關條約,按理說應該奕劻或隨后接任的奕?,或者總理衙門二把手去,但八旗不去,反而讓李鴻章去,于是簽了“馬關條約”的李鴻章又挨了一波批評。數年之后的辛丑條約,其實一個道理,李鴻章又參與了簽約,不得不說清朝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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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大致是李鴻章的主要官職和頭銜,可以看到的一個殘酷事實,即李鴻章官職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大,比他高的除了慈禧光緒,還有軍機處、總理衙門、海軍衙門等大臣,甚至包括六部尚書部分,總之他只是疆臣之首,但在中樞并沒有什么實權、出于制約也不可能有什么實權。
既然在中樞沒有什么實權,那么甲午戰敗之責,簽訂馬關條約恥辱之責,焉能一概歸于李鴻章!如果真將責任全歸李鴻章,那么只能說做的越多,就可能錯的越多,挨罵就會越多。當然,這里不是為李鴻章開脫,而是實事求是,李鴻章有其錯誤,但不該背負所有罪責,甚至大部分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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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于:既然李鴻章只是疆臣,主要罪責不該他背,那么又該誰背?
奇怪的是,翻開晚清史,真正掌握朝廷中樞實權的八旗,沒有一個罪名有李鴻章大,幾乎全都完美“隱身”、不背負任何歷史責任了(甚至,在影視作品里都英明神武、憂國憂民),就像九一八事變大家罵張學良,但卻不知道愛新覺羅·熙洽一樣,這一點顯然是耐人尋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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