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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加州第413號法案(AB 413),又稱“日光拯救生命法案”(Daylighting to Save Lives law)開始實施后,給予加州司機一定的寬限期。如今寬限期已經結束,加州各地警方已經開始對在人行橫道附近違規停車的車輛開出罰單。
根據AB 413法案規定,禁止在人行橫道或十字路口入口側20英尺(約6米,相當于一輛標準車輛長度)范圍內停車。這一距離要求旨在確保駕駛員在接近路口時擁有足夠視野,及時發現穿越馬路的行人或騎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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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定的司機將面臨63美元的罰款。雖然金額不算高,但多次違規可能累積更高處罰,并影響駕駛記錄和保費增加。
加州安全交通研究與教育中心的數據顯示,2023年加州22%的行人死亡事故發生在十字路口。這一比例令人警醒,也成為推動法案通過的重要依據。
支持
安全第一
許多行人和騎行者對新規表示歡迎。據abc7報道,來自伯班克的居民何塞·索塞多(Jose Saucedo)說:“任何能降低車速、讓行人更安全的方法都是理想的,因為我經常在路上行走。”類似觀點在加州各大城市廣泛存在。近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和共享單車的普及,行人與車輛沖突事件頻發。
新法案被視為加州推動“愿景零”(Vision Zero)交通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戰略的目標是在特定年限內將交通死亡事故降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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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也積極響應。警方不僅在重點路段加強巡邏,還通過社區宣傳鼓勵司機養成良好習慣。官員們特別提醒,在學校附近停車時更需注意,避免占用橫道視線范圍。
反對
加劇停車難
雖然此舉的目的是保護行人,但是在加州人口分布極不平衡的情況下,一些批評者認為這個法案無疑加劇市區停車難的問題。
在人口稀疏的郊區,地廣人稀,停車位根本用不完,沒有人會把車停在路口,甚至連路邊都很少見停車,這個法案根本不需要。
而在市區,人口密集,本來停車位就緊張了,路口基本上都劃了停車位,車位供需矛盾長期存在。許多商業街區和住宅區原本就車位不足,新規限制了路口附近的臨時停車空間后,司機不得不尋找更遠的停車位,或在高峰時段繞行更久。這不僅增加了出行時間,也可能間接推高商業區的擁堵程度。一些小型商家擔心,顧客停車不便會影響客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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