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0日凌晨,寧夏銀川發生了建國后性質極其惡劣的特大蓄意襲警案。
野心勃勃的犯罪團伙精心布局,謊報虛假警情,引誘四名110巡警駛入提前埋設炸藥的偏僻土路。
隨著一聲驚天巨響,三名民警當場被炸成碎片,幸存的民警孫虎還沒從爆炸的重創里掙脫出來,又被歹徒追上連捅24刀壯烈犧牲。
案件震驚全國,被公安部列為當年一號督辦大案,隨著偵查深入,一樁團伙成員內部互相猜忌、自相殘殺的黑暗內幕浮出水面……
![]()
上世紀90年代末,西北地區社會治安壓力較大,謝建文、楊杰、楊軍、張彥彬、陸文林、郭永濤六人結成犯罪團伙,整日混跡社會,沉迷賭博欠下巨額外債。
幾人不甘心靠著打零工勉強糊口,把快速發財的目標瞄準銀行運鈔車,可運鈔車上配備著武警和槍支彈藥,他們自知手無武器很難實施搶劫。
經過多次密謀,團伙首領謝建文提出一個喪心病狂的計劃,襲警奪槍,先殺民警,搶走配槍后再實施搶劫運鈔車的計劃。
想要完成襲警計劃,炸藥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1999年3月31日深夜,謝建文帶領團伙成員潛入靈武市靈新煤礦,捆綁住值班工作人員,搶走126公斤TNT炸藥和900枚雷管。
拿到爆炸物之后,幾人反復挑選作案地點,最終選定銀川市寧夏軍區農場東側偏僻無人的土路。
這里夜間行人稀少道路狹窄,警車行駛速度緩慢,非常適合埋設炸藥,為了把警察引誘到圈套之中,幾個人分工明確。
陸文林負責撥打110謊報案情,其他人提前在路面埋下12公斤烈性炸藥,躲在附近的草叢里伺機行動。
![]()
1999年4月20日凌晨2時03分,陸文林公用電話撥通銀川市110指揮中心,刻意壓低聲音,謊稱軍區農場東側便道上出租車司機遭到搶劫被人捅傷。
當接線員進一步追問詳細信息和他的姓名時,陸文林匆忙掛斷電話,刻意留下模糊的位置信息。
接到有人遇襲的緊急報警,指揮中心絲毫沒有懷疑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陷阱,立刻調度就近的巡警李富林、張建軍、李海濱、孫虎四人,駕駛編號為警0154的面包車趕赴現場救援。
四名民警都是青年干警,當晚輪到夜間巡邏任務,接到指令后沒有片刻耽擱,立刻驅車趕往報案地點。
凌晨兩點的郊外漆黑一片,四名民警抵達指定位置后,既沒有看到受傷的出租車司機,也沒有發現可疑人員。
李富林正要撥通指揮中心電話核對準確位置,埋伏在暗處的謝建文按下起爆按鈕。
![]()
震耳欲聾的爆炸聲劃破深夜的寂靜,12公斤烈性炸藥瞬間爆發巨大威力,堅硬的路面被炸出一個寬兩米、深0.8米的大坑,整輛警車被直接掀翻,汽車零部件飛出將近兩百米開外。
劇烈的爆炸讓車內四人全部被拋出車外,李富林、張建軍、李海濱三名民警距離爆炸中心最近,強大的沖擊力將三人炸成碎片,人體組織散落于草叢和田埂之間,現場慘不忍睹。
孫虎因為坐在后排,僥幸沒有當場被炸死,但渾身重傷,意識模糊,艱難地躺在地上掙扎求生。
爆炸過后,謝建文、楊杰連忙上前查看情況,他們意外發現孫虎還有微弱呼吸。
他們害怕民警活下來指證自己,楊杰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對著重傷無力反抗的孫虎瘋狂捅刺,前后足足捅了24刀,孫虎最終失血過多壯烈犧牲。
確認四名民警全部遇害之后,這群歹徒清理了一部分現場痕跡,匆忙逃離作案地點 。
![]()
天亮后過路群眾發現翻倒的警車,立刻向警方報案,當大批刑警趕到現場時,眼前的景象慘不忍睹。
三名民警遺體殘破不全,法醫耗費很長時間才拼湊完成,四名正值壯年的民警全部犧牲。
慘案迅速上報公安部,該案被列為1999年公安部一號督辦案件,抽調刑偵專家烏國慶、張欣趕赴銀川協助破案,限期抓獲全部兇手。
![]()
案件偵破過程中,隱藏在團伙內部的殘酷內幕逐步暴露出來,團伙首領謝建文生性多疑,內心十分忌憚陸文林和郭永濤,擔心兩人意志薄弱,扛不住警方審訊全部交代出去。
他私下盤算一旦搶劫運鈔車成功,就把同伙全部滅口獨吞贓款,陸文林和郭永濤也察覺到謝建文心狠手辣,整日惴惴不安,雙方互相猜忌,團伙內部裂痕越來越深。
襲警案發五天之后,謝建文擔心陸文林謊報警情的事情暴露,決定先下手為強。
1999年4月25日,他伙同楊杰、楊軍將陸文林騙至偏僻郊外,殘忍將其殺害。
之后幾人又設計誘殺郭永濤,兩名同伙還沒有等來搶劫運鈔車,就死在了自己同伴的手里。
團伙成員自相殘殺的反常舉動給警方留下關鍵線索,通過排查炸藥來源、公用電話記錄、失蹤人員名單,結合專家繪制的嫌疑人畫像,逐一鎖定剩余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
1999年5月,謝建文、楊杰、楊軍、張彥彬全部被警方抓捕歸案,連同包庇他們的9名親友一同落網。
1999年6月28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謝建文態度冷漠,對犯下的罪行毫不在意。
主犯楊杰被問及作案動機時,只說了簡短的三個字:“窮怕了”,法院審理查明,謝建文團伙為搶奪槍支蓄意制造爆炸,殘忍殺害四名民警和兩名同伙,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
謝建文、楊杰、楊軍、張彥彬四人犯故意殺人罪、爆炸罪、搶劫爆炸物罪判處死刑。
![]()
九名包庇、參與犯罪的人員,分別被判處四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四名主犯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寧夏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999年7月20日,四名罪犯被執行死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