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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馬尼拉7月7日電,圍繞副總統薩拉·杜特爾特彈劾審判主持權限的法律爭議持續升級,與杜特爾特家族立場一致的資深律師以色列·托雷翁聯合另外八名執業律師,正式向菲律賓最高法院提交司法異議,直接質疑現任彈劾審判長弗朗西斯·“奇茲”·埃斯庫德羅的主持資格與法定權力,試圖從司法根源否定當前彈劾庭審的程序合法性,為整場審判帶來重大變數。
律師團隊明確指出,參議院通過新規選舉埃斯庫德羅出任審判長的操作存在根本性程序瑕疵,將直接導致整場彈劾審判程序失效,所有庭審裁定均存在憲法層面的硬傷。
訴狀重點矛頭直指今年6月3日參議院會議通過的彈劾審判程序規則修正案,律師團隊直接判定該修正案整體無效,同時對當日參會表決的12名參會議員的法定人數資格提出質疑,認為表決基數不合法,新規不具備落地效力。
結合菲律賓憲法傳統彈劾程序準則,律師方闡釋固定主持規則,明確除總統彈劾案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外,其余所有公職人員彈劾審判的法定主持主體均為參議院議長,本次另行選舉其他參議員主持庭審的操作,違背憲法固有制度設計。
律師團隊在聲明中進一步梳理法理邏輯,點明當前庭審的核心合規漏洞。
他們強調,埃斯庫德羅得以出任審判長的權力依據,完全來源于6月3日修訂的彈劾程序新規,而該新規的法律效力目前正處于最高法院待決審查階段,尚未獲得司法確認。
若最終裁定該程序修訂無效,那么埃斯庫德羅的審判長任職資格將失去合法根基,其主持庭審的全部權力都將面臨嚴重的憲法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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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開議事記錄顯示,6月3日參議院會議上,參議員胡安·米格爾·祖比里提交第430號決議,提議修訂參議院議事規則第二條,突破原有議長專屬主持權限制,允許參議院通過多數票選舉其他參議員擔任彈劾審判主持官員,該決議在當日會議中正式表決通過,成為本次庭審人事安排的直接依據。
律師團隊深度剖析此次規則修訂的程序性缺陷,指出此次修正案未遵循法定流程,未落實新規提前一日公示通知的基礎要求,程序公示環節缺失。
更關鍵的是,該修訂案由參議院以普通立法機構身份審議通過,并非由專門負責彈劾審理的彈劾法庭審議落地,主體權限錯位,屬于越權修訂庭審規則,無法約束正在審理中的彈劾案件。
訴狀明確否定參議院中途修規的法律效力,強調普通立法程序無權通過臨時修正,擅自改動已成立彈劾法庭的審判架構,尤其不能變更審判主持官員人選,干預正在審理的未結案件。
律師團隊警示,審判主持官員的憲法授權是庭審合法有效的核心基礎,一旦任職資格存在瑕疵,不僅會影響審判長職務效力,其在職權范圍內簽署的所有裁決、命令、證據認定及各類程序決定,均會因源頭違法存在失效風險,直接危及整起彈劾審判的合法性與最終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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