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財政部長埃克尼提·尼提坦普拉帕斯表示,如果憲法法院決定否決政府4000億泰銖的緊急借款法令,政府就需要在能源轉型措施上與私營部門開展更緊密合作。他強調,能源改革對經濟安全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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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憲法法院定于周四就該法令作出裁決前發表上述評論的。該法令授權財政部最多借入4000億泰銖,以應對與能源相關的壓力,并支持國家能源轉型。根據內閣5月5日批準的方案,其中2000億泰銖將用于緩解與中東沖突相關的生活成本壓力,其余資金將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這項法令遭到人民黨的挑戰。該黨認為,目前情況并不符合憲法對發布緊急法令所要求的“緊急且不可避免的必要性”,因此不應繞過正常立法程序。人民黨還對能源轉型支出的細節不足表示擔憂,稱這部分內容應接受更充分的議會審查。
埃克尼提表示,最終應由憲法法院作出裁決,政府的職責則是就這一措施的必要性提供完整、準確的信息。他說,泰國仍然嚴重依賴進口能源,尤其是石油,而全球油價上漲正在加大經常賬戶壓力。他還表示,地緣政治不確定性意味著供應中斷和價格波動的風險可能持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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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裁決結果對政府不利,各方都需要參與應對準備,尤其要通過公私部門聯合委員會加強合作。目前,這一機制已被用于推進能源轉型相關舉措。他補充說,若要加快轉型進程,就需要預算支持。他警告,若改革拖延,鑒于泰國在結構上依賴進口石油、經濟基礎又較為脆弱,國家將面臨更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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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圍繞相關項目的討論已經展開,包括擴大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在交通運輸領域推動減少對柴油的依賴。他還提到,政府計劃擴大以棕櫚油和甘蔗為原料的生物燃料生產,并稱這也有助于提高農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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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報道,泰國參議院審議了2026財年103.28億泰銖預算調撥法案。該法案此前已獲眾議院通過,必須在20天內作出決定。總理阿努廷·參威拉軍在審議中表示,這項法案將重新分配未使用和尚未承諾支出的資金,其中包括差旅、培訓和海外任務經費,以及無法推進或已無必要繼續實施的投資項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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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些資金將轉入中央緊急儲備,用于支持本財年最后兩個季度的緊急應對、公共服務、福利支出義務和地方經濟活動。參議院預算委員會主席素帕育·薩拉吉特對此表示擔憂,稱從投資預算中調走資金,可能削弱基礎設施建設和長期競爭力。參議院最終通過了這項法案,表決中有棄權票。法案接下來將進入正式頒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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