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不少人攻擊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甚至由此否定一切做公益的。歸納一下,這些人的理由主要有3點:
第一,是拿別人的錢去做公益。
第二,做公益的人年薪太多了。
第三,交稅就是最大的公益,國家會用稅收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項立剛就是這樣說的,說自己不捐款,努力交稅,說國家會用這錢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說實話,這三個理由,確實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不認真想一下,很容易會被帶到溝里去。
然而,現(xiàn)實中還就有很多人不會動腦子想,所以可以看到,當有人以這三個理由反對公益行業(yè)時,受到很多人的支持。
但這三個理由,其實都是站不住腳的,看不透是蠢,看透了還故意說就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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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第一點,拿別人的錢去做公益
實際上,拿別人的錢去做公益,這不僅沒有任何毛病,沒有任何問題,恰恰相反,這是公益人最大的本事,是一般人做不到的。那些嚷嚷說韓紅是拿別人的錢做公益的人,誰有韓紅的這個本事?
做公益需要有錢,韓紅一開始自己捐款做公益,但是發(fā)現(xiàn)這不是長久之計,于是注冊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募集善款,使得公益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從非公募基金會成長為公募基金會,證明有良好的信譽,受到社會認可。
因此,有很多人愿意把錢捐給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韓紅是演藝行業(yè)的,首先能從眾多藝人那里募集到很多錢。此外,韓紅一開始用自己的錢做公益,后來也一直把自己的錢捐出去,這種奉獻精神與人格魅力,感動和吸引很多普通人和企業(yè)主愿意把錢捐給她的基金會。
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去年募集善款7億元,這足以證明,很多人信任韓紅。
那些說韓紅是拿別人的錢做公益的人,有沒有這個本事?尤其是網(wǎng)上這些大V,能不能帶動自己的粉絲捐款?只怕有些大V一張嘴,就把人都給嚇跑了。
所以說,能讓別人心甘情愿把錢捐出來,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本事兒,真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夠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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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第二點,做公益的人年薪太多了
這一點,我在上一篇文章里其實已經(jīng)有過簡要分析,這里再細說一下。
對于這一點的認識,要建立在三個事實基礎(chǔ)上:1.韓紅有公益情懷,不代表員工也有;2.市場體制下人才與單位雙向選擇;3.國家有相關(guān)規(guī)定不可突破。
韓紅是不從基金會拿一分錢的,韓紅有自己的收入,足夠自己過個好日子,如果不捐款,一輩子也花不完。但是,她招聘的員工們,都是為了謀生才去應(yīng)聘工作的,對于這些人來說,那就是一份工作,需要靠這個工作養(yǎng)活自己與家人,待遇達不到預(yù)期,人家不干的。
那些說自己不要錢就可以干的人,可以聯(lián)系韓紅,雖然技術(shù)活干不了,但有些打雜的活兒還是可以干的,韓紅也經(jīng)常需要志愿者。恐怕嘴上功夫厲害,真正干時又嫌不給錢了,或者給錢少了。
就像基金會的高管,人家拿60萬,有的人嫌多了,可是,嫌多的人,誰能幫助韓紅找一個要錢少的高管呢?或者換位思考,如果自己有做高管的能力,韓紅出60萬,另一家公司出100萬,你選擇哪一家?
稍微動腦子想一想就知道,高管年薪多少,這不是韓紅說了算的,這在市場機制下,年薪數(shù)額是人才與用人單位博弈的結(jié)果。這個和普通人找工作一個樣,誰都想工資高,誰也都會掂量自己的能力,給錢合適才干,少了不干。
而對于慈善基金會的管理費,國家也是有規(guī)定的,不能超過10%。韓紅實際上已經(jīng)在盡量壓低員工薪酬了,因為韓紅基金會的管理費,才3%的水平。很明顯,如果韓紅把高管年薪再提高一些,也是不違反規(guī)定的。可是韓紅并沒有,這說明韓紅是盡量節(jié)省開支的,這是負責任的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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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第三點,交稅就是最大的公益,國家會用稅收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
實際上,這種說法是嚴重錯誤的。這樣說,是忽悠粉絲。為什么?因為交稅是法定義務(wù),不是做公益。
這里,得搞清楚三件事:
1.交稅是必須的,不交稅犯法,偷稅漏稅要罰款,要全網(wǎng)封殺,嚴重的要坐牢。但是,做公益是自愿的,是情懷,不做,誰也管不著。韓紅捐了幾千萬,有人逼著她嗎?她如果不捐,誰能說什么嗎?
2.稅收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于扶貧、助殘、賑災(zāi)等,大部分用于兜底,保障民生。但這個和普通意義上的慈善公益,是不同的。而實際上,國家在扶貧、助殘、賑災(zāi)的時候,許多資金來自于官方公益機構(gòu)。
值得一提的是,官方公益機構(gòu),比如紅十字會,也是吸收社會捐款的,而且各單位以及學生,都是自愿捐款的。還有一些地方性公益機構(gòu),會組織一日捐、助殘捐款等,單位員工也都是自愿捐款的。
這不也是拿著別人的錢做公益嗎?這些官方公益機構(gòu)也是有管理費的。
3.民間公益組織募集到的資金,很多是稅收之外的,是政府拿不到的錢。
比如藝人這個群體,人家交過個人所得稅了,又心甘情愿掏出另外的錢,而且是很大一筆錢,捐給慈善機構(gòu),這就使得整個社會可用于慈善公益活動的錢更多了。
有人說,企業(yè)、個人捐款都可以抵稅,于是懷疑捐款是為了避稅。這樣說的人不是無知,就是故意帶節(jié)奏,沒良心。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很明顯,可以抵稅肯定是有限額的,不可能全部抵稅。
比如,企業(yè)年利潤1000萬,限額是12%,也就是120萬,捐100萬,這100萬扣除不要交稅,應(yīng)稅利潤變?yōu)?00萬。而且,只是企業(yè)所得稅可以抵,增值稅不能抵。而且要搞清楚呦,企業(yè)捐100萬,是100萬不計入計稅利潤,不是直接免100萬稅款,如果企業(yè)不捐這100萬,100萬的利潤只要交稅25萬,企業(yè)還剩75萬。
再比如個人是限額30%,如果全年應(yīng)納稅所得額20萬,當年捐8萬,僅6萬可抵扣,剩余2萬無法抵稅。
總之,民間公益組織的存在,是對官方的一個有益補充,所以國家才允許其存在和發(fā)展,甚至允許一部分捐款抵稅。
所以,項立剛說拿別人的錢做公益都是騙子,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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