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珙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深夜接報后,立馬驅車奔赴偏遠鄉村,通過通宵釋法明理,歷時八九個小時,終于促使長期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湯某某籌款履約。這起執行攻堅案件,不僅是兌現當事人“紙上權益”的法治實踐,更是宜賓在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建設過程中,加強誠信建設的一個生動的微觀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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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宜賓將誠信建設深度融入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從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到選樹“誠實守信好人”和道德模范;從打造誠信商圈、誠信企業、誠信經營示范店,到推行守信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從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以及限制其高消費,到讓“守信受益、失信受限”變成可感可及的制度安排……宜賓的誠信建設一刻不停息、永遠在路上。
湯某某起初心存僥幸、百般推脫,直到面臨司法拘留時才幡然悔悟、籌款履約——說明個別人心中的誠信意識不強甚至還很缺失,需要靠制度和法治來喚醒。失信不是私事,它傷害債權人權益、侵蝕司法權威、污染社會風氣——對失信行為果斷“亮劍”,就是對誠信的強力守護。珙縣法院對湯某某長期規避執行的行為“零容忍”,對其主動認錯履約給予依法從寬處理,體現的正是“失信必懲戒、履責可免責、信用可修復”的法治理念,是用司法利劍為社會誠信兜底。
與此相反,從翠屏區村醫楊興全30多年堅守“童叟無欺”,到省級非遺宜賓面塑傳承人賴維君以三代承諾詮釋“守藝”真諦;從珙縣企業家黃誠建立農產品溯源體系確保質量,到興文縣僰王山鎮親民村村民夏福平以手為腳、寫出人生“誠信答卷”……這些來自基層的誠信微光,匯聚成了宜賓建設全國文明城市的精神底座。可見,誠信不僅關乎債務履行,也關乎商家明碼標價、企業按時發薪和市民言出必行等。
文明城市的高度,不是由地標建筑的海拔決定的,而是由市民的誠信行為共同支撐的。誠信與失信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體現的是城市的品格、文明和進步。法院每一次雷霆執行,企業每一次按時足額發工資,市民每一次自覺守諾,都是在為宜賓全國文明城市的這塊“金字招牌”增光添彩。
毫無疑問,法治利劍必然要持續“亮劍”每一個失信被執行人。當每一名宜賓人都將誠信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時,“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必然成為普遍共識,城市文明必然就有厚重而溫暖的底氣,宜賓全國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必然因一諾千金的底色而愈發閃亮。(毛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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