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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還遠,趕緊轉,肯定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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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電動車駕駛人
僅憑肉眼目測、靠經驗預判
抱著搶幾秒無所謂的僥幸心理
無視通行規則貿然轉彎
往往就發生在這過度自信里
容易發生危險
01
路口驚險瞬間:僥幸搶行釀事故
6月8日上午,早高峰車流往來頻繁,合山市人民中路市政府路口車流密集、路況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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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藍某騎著二輪電動車,沿合山市八二路延長線由西往東行駛。行至交叉路口時,藍某并未減速觀察、禮讓通行,而是直接實施左轉彎操作。
此時,駕駛人戴某正駕駛一輛小轎車,沿人民南路由南往北正常直行通過路口。兩車速度疊加、路線交匯,根本來不及避讓,一聲劇烈碰撞驟然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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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真相還原:輸在“我以為”
事故發生后,合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快速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及時疏導周邊擁堵車流,恢復道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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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完整還原了事故全過程。
面對民警的調查詢問,電動車駕駛人藍某的說法,戳中了無數路口事故的核心癥結:“我當時看到有車過來,但我看著距離還遠,以為肯定撞不到,就想著搶先轉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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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藍某明知路口需要減速禮讓,卻憑借主觀直覺判斷路況,忽視車速預判偏差,摒棄“轉彎讓直行”的基本規則,抱著僥幸心理強行搶行。看似快了一兩秒,實則賭上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03
公安機關依法對該起事故作出責任認定
駕駛人藍某駕駛電動車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駕駛人戴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未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普法
很多非機動車駕駛人覺得:“我車速慢、車子小,就算出事也不嚴重”,或是認為“機動車會主動讓我”。但無數事故證明:路口搶行,從來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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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所有出行車主劃重點,牢記核心通行規則,杜絕危險誤區:
? 1.轉彎讓直行,是道路通行鐵律
無論機動車、非機動車,行經無信號燈、無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車輛必須禮讓直行車輛先行,優先保障直行車道通行權。
? 2.肉眼預判≠安全標準
人眼對高速移動車輛的車速、車距極易產生誤判,車輛行駛速度越快,預判誤差越大。切勿憑借主觀感覺搶行、變道、轉彎。
? 3.非機動車更要主動避險
電動車車身輕便、轉向靈活,但防護能力弱、穩定性差,一旦發生碰撞,駕駛人受傷風險極高,沒有任何“容錯空間”。
公安交管部門暖心提醒
道路通行
最危險的從來不是復雜路況
而是心存僥幸的“我以為”
行經各類交叉路口
務必提前減速、仔細觀察、平穩通行
堅決杜絕搶行加塞
貿然轉彎、疏忽觀察等危險行為
請摒棄僥幸心理、嚴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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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賓鵬偉
內容來源:來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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