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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公告,將二氟乙咪酯等16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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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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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納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管制的物質,就是法律意義上的毒品,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買賣、運輸、使用、儲存和進出口。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6月17日上午,公安部禁毒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關于將二氟乙咪酯等16種物質列入 <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 的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禁毒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我國始終對毒品保持“零容忍”。近年來,國家禁毒辦持續開展毒品濫用監測預警,科學研究、論證評估,依法、及時將發現濫用危害的成癮性物質納入國家規定管制,積極有效應對濫用物質帶來的現實危害和潛在威脅。本次增列的替來他明、二氟乙咪酯等16種物質,是2025年以來監測發現的濫用較為嚴重、流失風險較大的品種。其中,地下加工廠非法制造的替來他明被大量添加到“上頭電子煙”中吸食濫用,濫用群體主要為青少年,成癮性強,社會危害極大,必須列管以防范遏制濫用危害。考慮到我國已批準鹽酸替來他明作為獸用麻醉制劑上市,本次列管將其排除在外。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鹽酸替來他明按獸用處方藥管理,嚴格執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禁止在網上銷售,嚴禁以獸用名義取得后供人使用。
內容來源:禁毒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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