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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想一下,二十年都沒被發現,這得是多可怕的“默契”?
曼徹斯特那個60歲丈夫的事兒,真不是一般毀三觀。他給老婆下藥,然后招呼了12個男人來家里“組團”作案,還全程錄像,這個操作持續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啊,不是二十天,不是兩個月,是7300個日夜。受害者就躺在那張熟悉的床上,被最信任的人一次次出賣,卻渾然不知。
更讓人后背發涼的是那12個共犯,年齡從28歲到73歲都有,遍布英國各地,甚至還有遠在蘇格蘭的。這些人平時可能就是鄰居、同事、路人甲,表面上客客氣氣,背地里卻靠著藥物和暴力,干著最骯臟的勾當。他們被傳喚到法庭,口徑出奇統一:全部否認。那個丈夫更絕,明明承認了性侵,卻咬死說自己沒下藥——這不就是典型的“我犯罪了,但我沒那么壞”式狡辯嗎?
你品品,妻子被侵害了二十年,怎么可能一點異常都沒有?要么是長期被藥物控制得精神恍惚,被丈夫以“你身體不好”為由搪塞過去;要么就是每次醒來都覺得自己做了噩夢,而枕邊人恰好是她唯一的“安慰”。這種利用親密關系實施的系統性操控,比暴力本身更恐怖,它等于把一個人的全部社會關系都變成了犯罪的幫兇。
現在案子拖到了9月才開審,12個人還在嘴硬。我就想問一句:如果連二十年的錄像證據都錘不死他們,那所謂的“司法正義”在集體作惡面前,到底還有幾分力氣?那個妻子終于等到了真相,可這遲來的公道,又該怎么衡量那二十年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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