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個老鄉給我說過,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跑了三次村里的干部,每次都說:“去吧。”過了兩個月都沒有任何消息,于是他就撥打了12345。最后的結果是工單被轉到了鄉鎮,而鄉鎮再把問題反饋給了村里,村干部寫了份情況說明,并表示正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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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就沒有下文了。看完之后回復他說:不要打電話給他了,下一次找他的時候把這四句話告訴他,比打一百個電話還要有效果。
01 你提出的投訴總是得不到答復
有件很扎心的事情要告訴大家。12345就是一個中間環節。你說完之后就把它記下來、發出一個工單,但是最后還是由村里的工作人員來解決。村干部寫了份回執,并且表示已經辦理好了,在上面看的時候發現是結案了。你的問題仍然存在,但是系統顯示已經處理完畢。
問題是什么地方出了問題呢?你的說法很含糊不清。你只說村干部不辦事,但是沒有提到具體的事情、什么時候以及按照什么樣的程序來辦理。隨便找個借口就可以蒙混過關了。
02 回復時間以及截止日期請注明
找到村里的干部之后,第一句話就是:“我的要求請你幫我記下來,并且給我一個答復。”
這并不是要為難他,而是按照規定來做的。村民提出合理的訴求時,村干部要進行登記,并且給出答復時間。把這件事情弄清楚之后,事情就會被記錄在案了。超過期限沒有辦理的話就是他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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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損失就是嘴上說說就算了,并沒有留任何證據。
02 臺賬要我來查看
補貼發放情況、集體資金使用用途等信息都是可以查詢到的。就和他說的一樣:村務公開是法律規定的要求,我想要查看公示臺上的內容。
如果他說不清楚的話就說明有問題。一般情況下,村里的干部一聽到要查賬就會很緊張。因為他的心里明白,賬本上記錄的數據是不能仔細查看的。
對了,我想起了一件事,許多鄉親們并不是不愿意去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這樣的權利。
03 不解決的話去找鄉鎮政府
這句話說出來的時候,重量就不同了。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可以要求村委會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這并不是你向別人投訴的事情,而是上級對于下級的一種監督,并且帶有強制性。
村干部害怕的是什么呢?擔心會被記入考核記錄中。提到鄉鎮政府的時候,他就會明白這件事情并不是開玩笑的。
但是你要去鄉鎮的話,并不是真的要去,而是為了讓對方明白這條路你是知道的。
04 “我已經錄好了。”
最后一句話是最簡單的。就說:“我今天的發言已經錄音了,如果有問題的話可以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他說出這句話之后,他的說話就變得很謹慎了。錄音本身沒有問題,這是為了保護自己而采取的一種方式。有錄音在手,以后無論走到哪里,手中都有一份證據。
扯得太遠了,還是回到正題上來吧。農村維權的核心就是一句話:證。有了證據的話,就沒有人敢害怕了。沒有證據的話就算了吧。
三農雷哥說兩句話:
我寫的并不是要讓大家去和某個人對抗。就是說很多老實的人吃虧就在于他們太好說話了。你不吵也不鬧,但是你要讓對方明白我不是隨便敷衍你的。12345是可以撥打的,但是不要把它的使用當作唯一途徑。有效的辦法就是自己手中要有東西、有政策依據、有書面材料、有錄音。有了這四樣東西,在外面辦事的時候腰桿也會挺得很直。認為合理的就可以收藏起來,轉發給身邊的誠實的人看。關注三農雷哥,之后還有很多關于農村實用的內容與大家分享。
各位網友們大家好,你是否遇到過辦事不認真、敷衍了事的情況呢?那么之后又是怎么處理的呢?你怎么看?
免責說明1. 本篇文章全部內容,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等官方發布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進行解讀,僅屬于個人面向基層群眾開展民生知識科普的看法,絕不可以作為煽動信訪滋事、違規越級反映問題的操作指引。2. 文章內容不存在虛假夸大、捏造不實信息、制造群眾與基層組織矛盾導向等情形,文中提及的訴求途徑均為法律允許、流程正規的公民維權渠道,僅可供村民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參考借鑒。3. 各鄉鎮、行政村的政務辦理細則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略有區別,各類矛盾、訴求的處置方式與辦理步驟,一律以屬地相關職能部門現行正規規范為準。4. 本文純粹為公益性基層知識普及內容,不存在商業推廣、流量引流、商品售賣等盈利性質行為,請勿隨意曲解文中內容,亦不得擅自轉載、濫用本文相關表述從事違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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