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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咨詢升鐘水庫水費相關問題,全文如下:
縣委書記領導您好:想咨詢一下升鐘水費該不該收取的問題。隨著改革開放以來,大多數農民都出門打工去了,家里的土地有的承包給別人,有的轉種桑樹,也有的偏的地方沒有人種。但水費一直在增收。有的強硬的或者戶口在人不在家的,根本就沒繳納,只有老實人一直在繳。就想請問這個水費究竟該不該繳。如果該繳,有什么中央文件指導沒有,按照什么指標來繳的,繳納的費用用在何處。一直沒有繳的以后怎么處理。如果不該繳,難道就任由這些人整老實人嗎?希望領導出個公示,究竟該繳還是不該繳,拿出文件來說服大家!謝謝領導。
關于升鐘水庫水費收取相關情況的回復
網友XZyDp_1778737755:
您好!您在四川省網上群眾工作平臺的留言收悉。針對您反映的升鐘水庫水費收取相關問題,我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安排專人核查梳理相關政策及工作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相關規定,使用水工程供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水費。升鐘水庫灌區自上世紀80年代建成投用以來,農業水費征收模式歷經多次規范調整,最初實行“以糧抵費”模式,后經南充市人民政府統一政策調整,折算為貨幣化征收,核定標準為32元/標準畝。長期以來,我縣農業灌溉水費由縣政府統籌分解下達征收任務,由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面向受益農戶據實歸集收取,全額上繳縣財政后按省市政策分級統籌,縣級留存部分專項用于灌區骨干渠道維修整治、水利工程設施管護、灌區日常運行保障等工作,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為進一步減輕群眾負擔,優化灌區供水服務,2025年12月17日,南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部縣灌區水費收繳工作實施方案》(南府辦函〔2025〕81號),明確從2026年起,全縣灌區灌溉水費實行財政兜底政策,不再向農戶收取灌溉水費,2021—2025年期間欠繳水費將按計劃繼續清繳。
感謝您對我縣水利灌溉、水費征管工作的關心、支持與監督!
南部縣升鐘水庫灌區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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