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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的時候,廣州期貨交易所的多晶硅期貨合約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觸及每日8.99%的漲停熔斷線,交易被迫暫停。
這已經是今年第三次觸發熔斷,市場里的交易員們面面相覷,試圖從訂單流里找到某種需求爆發的痕跡。
但他們找不到。
全球光伏裝機數據平穩得令人昏昏欲睡,庫存數字依舊高懸在行業頭頂。
真正讓價格瞬間封板的,是正在走最終審批流程的國家標準文件,它將為晶硅組件和逆變器設定最低能效等級,用技術的語言劃定誰能繼續留在這個牌桌上,誰必須離開。
于是,資本市場做了它最擅長的事情,對尚未發生的未來進行定價。
我是完全確信的,這不是又一輪周期性觸底。
1.競爭的門檻從成本轉向合法性
長期以來,中國光伏產業的競爭邏輯被一種近乎殘酷的達爾文主義所支配。這個行業里誰能在每一瓦的生產成本上比對手低一分錢,誰就能在價格戰中多活一個季度。
這種邏輯催生了一場無休止的擴產競賽。
企業從資本市場和地方政府手中獲取資金,建設更大、更新的產能,用規模效應攤薄固定成本,然后將產品以接近甚至低于現金成本的價格投向市場,寄希望于競爭對手先倒下。
這套邏輯最極端的表現,就是業內所稱的“內卷”。
多晶硅價格跌至每公斤5美元附近,高品質單晶硅料的售價與許多生產商的現金成本線重疊,這意味著每多生產一噸硅料,企業不僅在折舊和攤銷上毫無回報,連原料和電費的支出都難以覆蓋。按照經典的經濟學理論,此時應該出現大規模減產甚至停產。
但現實卻相反。
今年六月的多晶硅產量預計超過九萬噸,那些本該退出的閑置產能在短暫停爐后又重新啟動。
原因并不復雜,停產意味著銀行抽貸、員工流失和市場份額的永久喪失。
只要虧損的幅度在可承受范圍內,繼續生產反而成了最理性的選擇。
地方上,出于稅收和就業考量,往往默許甚至鼓勵這種“死而不僵”的狀態。
市場化出清機制就這樣陷入了一個怪圈。
理論上應當被淘汰的低效產能,通過各種形式的補貼、展期貸款和隱性擔保獲得了維持運轉的資金。
它們像淤血一樣堵塞在產業的毛細血管里,讓價格信號徹底失靈。
新能效標準的出臺,用一種非市場化的方式打破了這種僵局。
這套標準的本質,是將“能否繼續生產”這個問題的答案從經濟學范疇轉移到了技術法規的范疇。它劃定了紅線,組件轉換效率低于某一數值的生產線,將被認定為落后產能,面臨關停、限產以及在政府采購中被排除的后果。
這份名單里包含了通威、隆基、晶科、天合、陽光電源、華為數字能源等業內最重量級的企業。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行業的幸存者們正在親手撰寫規則,而這份規則將精準地淘汰那些在上一輪成本戰中拖累所有人的邊緣玩家。
標準的門檻不會設得太低,讓落后產能輕易達標;也不會設得太高,傷及起草者自身的主流產品線。
它將恰好落在能夠保護龍頭企業的技術優勢、同時將中小競爭者擠出賽道的那個微妙區間。
這給投資分析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過去我們判斷一家光伏企業的價值,會打開它的成本明細表,逐項比對電耗、硅耗、人工費用,在Excel表格里做敏感性分析。
這套方法現在仍然必要,但已經遠遠不夠。
新的分析框架必須要知道,這家企業的產品線是否具備繼續存在于市場的合法性?它的技術路線是否符合即將出臺的國家標準?它的資產負債結構能否支撐它在標準執行的過渡期內完成產線升級?
這些問題與成本曲線無關,卻決定了企業的生存概率。
2.行政出清的速度與代價
產能困境并不自動等同于產能退出。
這是我在過去幾輪光伏周期中反復解析的一條經驗法則。
理論上,當產品價格長期低于平均可變成本時,理性的生產者應當停止生產,等待價格回升或永久退出。但在真實世界里,企業關閉產能的決策受到債務約束、地方就業、銀行不良率等多重因素制約。
一條投資數十億元的生產線,即使每天都在虧損現金流,只要還能從銀行獲得借新還舊的貸款,就可能在賬面上維持運轉。
銀行的邏輯同樣扭曲,一旦企業正式停產,貸款就會立刻被劃分為不良,撥備壓力將侵蝕利潤。于是借新還舊成了銀企之間的默契共謀。
這種“僵尸化”的產能就像海綿里的水,看似可以被價格戰擰干,實際上總能在各種縫隙中找到存續的空間。
新能效標準的介入,用行政力量繞過了這場消耗戰的泥潭。
它不需要等待每一個虧損企業耗盡最后一分現金流,不需要依賴銀行體系的主動風險暴露,更不需要指望地方政府在稅收和GDP沖動下主動推動企業關停。
標準一旦生效,不合規的生產線在法理上就喪失了繼續運營的依據。銀行繼續為這些企業提供貸款,將面臨監管層面的合規風險。
地方保護落后產能的行為,也會因此失去正當性。
這套機制最精妙就在于它的三種特性。
首先是即時性。市場化的產能出清是一個漸進過程,短則一兩年,長則三五年。而行政標準的執行有時間表,屆時不合規產能即刻面臨非法風險,效果立竿見影。
其次是不可逆性。在價格戰中,被淘汰的企業只是暫時退卻,一旦價格反彈仍有復產的可能——這也是為什么光伏行業的產能彈性總是超出預期的原因。
但被國家標準判定為落后產能,則是永久性的身份烙印,資本市場不會為這類企業提供再融資,行業整合者也不會產生收購興趣。
第三是精準性。標準由龍頭企業主導起草,它們有充分的能力和動機將技術門檻精確設定在能夠最大化自身利益的位置上,實現對競爭對手的精確清除。
六月期貨市場的漲停,本質上就是在交易這種閃電戰的確定性。
投資者突然意識到,困擾行業多年的產能過剩問題,可能以一種遠超市場自然出清速度的方式得到解決。政策制定者不再滿足于撮合減產、呼吁行業自律這類軟性手段,而是選擇用技術的剛性門檻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洗。
這種行政出清方式也帶來了獨特的市場結構效應,與市場化淘汰不同,政策驅動的退出往往是批量的、不可逆的,由此形成的行業競爭格局會更加穩固。
龍頭企業不僅獲得了被淘汰企業釋放的市場份額,更重要的是,它們掌握的標準制定權使其能夠持續影響未來技術門檻的走向。
這種優勢一旦確立,追趕者想要通過技術差異化實現逆襲的難度將呈指數級上升。
不過,我們在能源領域的政策設計一貫遵循一個核心原則,為中國在全球清潔能源競爭中塑造具有支配力的產業力量,同時防止國內能源轉型成本失控。
這意味著決策層既不希望看到光伏企業在無底線的價格戰中喪失造血能力,也不會容忍它們形成壟斷溢價、抬高組件價格進而拖累整個能源轉型的節奏。
新標準的目的是“有序整合”,而不是讓幸存者攫取暴利。
這種雙重的政策約束,為光伏企業的盈利能力劃出了一個隱性的區間。
下限由行政出清帶來的競爭緩和所保障,上限則被國家能源轉型的宏觀成本考量所壓制。
對于投資者而言,這代表著應當放棄對“暴利周期”的期待,轉而在這種結構性的利潤區間中尋找能夠持續創造價值的公司。
3.從組件貿易到能源治理
國內的標準清洗正在重劃行業版圖的同時,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市場的競爭形態也在發生深刻變化。這兩個進程表面上相互獨立,實際上共享著同一個內核,競爭的焦點不再單純的制造效率了,它還包含技術標準、系統集成、金融方案、本地合作在內的綜合能力對抗。
中廣核在老撾的案例就是如此。
在人口不到八百萬、工業基礎薄弱的老撾北部山區,中廣核用四百多天建成了一座百萬千瓦級的光伏電站,這是東南亞迄今規模最大的單體光伏項目。
這個項目的成功運營,完全打破了傳統光伏出海模式的框架。
傳統的核心邏輯是貿易邏輯,企業將國內生產的組件、逆變器等設備出口到海外市場,通過價格優勢獲取訂單。
這種模式在快速擴大市場份額的階段是有效的,但也帶來了無法回避的副作用,當所有人都拿著類似的產品、用同樣的低價策略競爭時,終端市場就會把中國光伏產品視為標準化的可替換商品。
隨之而來的是價格持續下跌,以及與東道國產業保護力量之間不斷升級的貿易摩擦。
中廣核老撾項目走的是一條完全不同的路。
它不是把組件賣給當地開發商就結束交易,而是從零開始,扮演起能源解決方案整合者的角色。其中最關鍵的突破,是它與中國南方電網的深度協作。
老撾本土的電力消納能力極其有限,如果沒有可靠的電力外送通道,任何大規模電站都只能閑置。
但中老之間的跨境輸電通道雖然規劃多年,卻因為老撾側長期缺乏配套的電源支撐而遲遲無法落地。電源方和電網方之間存在著典型的“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困境,電網需要看到電源的確定性才能啟動投資,電源則需要確定的外送通道才能保證營收。
中廣核的解法是打破這種循環等待。
他們與南方電網進行了漫長的對接協商,最終實現了電站與輸電線路在建設周期和運營安排上的精確同步。兩條看似獨立的工程線被整合進同一個時序框架,電站發出的每一度電都能通過這條跨境通道進入中國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進行交易。
這意味著整個項目的定價機制和結算體系都對接了中國成熟的電力市場規則,從根本上規避了傳統出海項目面臨的匯率風險和東道國購電方的信用風險。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部分。
真正讓中廣核打開局面的,是它將這個清潔能源項目轉化為了一套包含產業發展、社區共建和本地人才培育在內的系統性方案。他們向老撾政府推銷的是“以電促產”的模式,穩定的清潔電力供應可以吸引高載能產業落戶,帶動就業和稅收,而產業發展反過來又為電力項目創造本地消納需求。
他們派出團隊扎根村莊,挨家挨戶統計勞動力的年齡、學歷和技能信息,進行人崗匹配,而不是按照傳統的征地補償思路處理社區關系。
他們還邀請老撾官員到中國參觀光伏產業園,讓東道國決策者親眼看到清潔能源如何支撐起一個產業鏈條。
這些做法積累下來的東西,比一份購電協議的價值要更大。它建立的是信任資本,是本地關系網絡,是對東道國政治經濟生態的深度理解。這些東西無法被競爭對手用更低的價格在短期內復制,它們是在時間和持續投入中慢慢沉淀下來的結構性優勢。
這種打法與國內新能效標準背后的產業政策思路高度呼應。
標準制定權的爭奪在國內市場劃定了一條技術合法性的分界線,而海外市場正在上演一場更高維度的規則制定權競爭。
誰能定義什么才是“好的光伏項目”,誰就能在未來的國際市場中獲得溢價定價權,不僅僅是組件效率的高低,更包括項目對當地產業發展的拉動、對社區可持續發展的貢獻、與現有電力系統的兼容性。
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進一步加劇了這種競爭分化,自今年四月起,光伏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徹底取消。這意味著那些依靠退稅款作為對外議價空間、以低于成本價格在海外傾銷的企業,失去了最后的政策紅利。
短期的陣痛不可避免,部分高度依賴退稅利潤、又缺乏海外本土化能力的貿易商將被清理出局。但從結構上看,這一政策與國內的能效標準形成了內外共振,共同推動行業從粗放擴張轉向精細化競爭。
能夠在退稅取消后依然在海外市場盈利的企業,一定是那些已經建立起本地化服務網絡、具備品牌溢價能力、能夠提供超越組件本身附加價值的玩家。
老撾模式目前仍然是個案,但它揭示的趨勢值得高度重視。
中國光伏的出海形態正在分化,一條路繼續在傳統貿易的軌道上滑行,在價格戰和反傾銷調查的夾擊中艱難尋找微薄利潤;另一條路則試圖重構價值鏈,將光伏電站從一種標準化商品的買賣,升級為一套包含電力規劃、產業協同、社區發展和金融服務在內的能源治理解決方案。
后者對企業的組織能力、跨文化溝通能力和長期資本投入能力提出了極高的要求,但一旦跑通,所形成的護城河將遠比成本優勢更加持久。
作者 | 七七愛吹牛
審校 | 童任
配圖/封面來源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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