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杭州市西湖區的劉阿姨在綠燈時正常通過斑馬線,被一名闖紅燈急速駛來的外賣騎手撞倒,造成髖部骨折,術后行動受限,構成十級傷殘。然而,交警部門初稿竟認定劉阿姨“未觀察來往車輛、未確保安全通行”,負事故主要責任。外賣騎手及其平臺公司以此為由,僅愿賠償象征性的2萬元,而劉阿姨的醫療費已花去7萬余元。
面對極其不利的責任認定,劉阿姨家屬憤而求助澤良律師事務所全晟交通團隊。團隊調取路口高清監控反復逐幀分析,清晰顯示:劉阿姨過街全程為綠燈,且已觀察左側來車,外賣騎手從右側高速闖紅燈駛入斑馬線,完全無減速。團隊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機動車(含電動自行車)行經斑馬線應減速讓行,闖紅燈屬嚴重過錯,行人不應承擔主責。
澤良團隊迅速提交復核申請,附上逐幀截圖與法律依據。經上級交警部門復核,責任認定徹底修正:外賣騎手負全部責任,劉阿姨無責任。這一逆轉使賠償基礎從“主責僅獲小比例”變為“全責全額賠償”。
在后續賠償協商中,團隊鎖定外賣平臺的雇主責任險及騎手個人商業險,精心整理劉阿姨的全部醫療單據、傷殘報告、護工費憑證等,核算總損失約22萬元。面對保險公司的慣常壓價,團隊在調解中堅持“核心項目分文不讓”,同時考慮到劉阿姨年事已高、康復周期長,靈活接受分期支付方案,最終達成18.6萬元的賠償協議,首期10萬元于15日內到賬。
澤良律師事務所全晟交通團隊的核心價值在于:用證據說話,用法規破局。從行人主責到行人無責,團隊的專業復核徹底改寫了案件走向,為劉阿姨爭取到了原本遙不可及的合理賠償。
澤良交通律師,深耕福建、浙江、廣東交通法律實務,以專業守護受害者權益。如您在福建、浙江、廣東遇到交通事故難題,歡迎聯系澤良律所,獲取免費初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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