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沁源縣委書記趙永進被查5天之后,沁源縣應急管理局一天內同時調查3名官員。分別是沁源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孫曉曄、副局長岳曉東和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一隊隊長張謙。
孫曉曄是2024年5月從沁源縣其它單位調入的應急管理局,而岳曉東和張謙二人,從以前的縣安監局,到整合成立后的應急管理局,他們一直都在本系統工作。
張謙負責的執法一隊,也是岳曉東分管的下屬單位。岳曉東除了擔任應急管理局副局長之外,還同時兼任綜合執法大隊的副大隊長,負責日常工作,也就是說,他是執法大隊實際上的負責人。執法一隊的主要職責,就包括煤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隱患整治、違法查處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3人當中,孫曉曄和岳曉東都是科級干部,屬于縣管干部,張謙則屬于縣人社局備案的局管干部,正常來講,他們3人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應該由沁源縣紀委監委調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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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次,明顯是提級辦理。從通報情況來看,對他們3人的調查,是由長治市紀委監委統一安排,而且他們3人還是異地查辦,孫曉曄交給上黨區,岳曉東交給沁縣,張謙交給壺關縣。分到3個區縣,異地調查,其意義不言而喻,顯然是避免地方保護,這也說明長治徹查的決心。
孫曉曄被查,皆在預料之中,沁源縣發生如此重大的礦難,作為煤礦安全的主管部門負責人,自然難逃其咎。恐怕沒有哪一個正科級干部的被查,能夠引如此關注。
除了擔任應管管理局局長之外,孫曉曄還同時擔任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也就是說,他們不但有監管權力,同時還有執法權,對違規生產現象都有執法權。實際上,沁源縣應急管理局,還同時加掛了一塊”縣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牌子。
留神峪煤礦,在過去5年間曾先后被處罰5次,2025年就被縣應急管理局處罰了兩次,一次是因為猴車急停隱患,一次是軌道槽口沒有保護措施,當時都是沁源縣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下達的處罰。在做出2萬元的行政處罰后,縣應急局并未跟蹤管理。而在此之前的5年時間里,留神峪還曾被處罰多次。可見,縣應急局的管理方式,似乎更多的體現在”以罰代管“。作為最直接的監管者,他們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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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75年的孫曉曄,是沁源縣當地人,18歲參軍入伍,退伍后安置進沁源縣總工會工作,最后升任副主席,2016年調到赤石橋鄉當鄉長,晉升為正科級,當了不到兩年鄉長后又擔任過鎮長和鎮黨委書記。2021年6月,孫曉曄調任沁源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
孫曉曄是2024年5月調整到縣應急管理局當局長的,至事發剛好兩年整。留神峪煤礦的管理之亂,并非一日之功,顯然是一種長期缺乏監管的積弊。趙永進不會是第一個,孫曉曄也不會是第一個,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后續還會有涉事人員被調查。
安全管理永遠不能掉以輕心,更不能有任何的僥幸心理。如果不盡責,早晚會被反噬。
這次事故告誡一些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一定要把工作做實做細,一定要有長遠目光,不要以為暫時沒事,確保眼前無憂就行,如果工作做不扎實,留有隱患,指不定哪一天就會出事,最終會讓你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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