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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抖音上有個東西火了——一款售價19.9元的“MIMI”發卡,直播間在線人數破6000,直接沖上時尚飾品熱銷榜第一。
你猜它長啥樣?
漆皮材質、粉色配色、……跟MiuMiu官方3550元的發夾簡直像雙胞胎,價差足足178倍。
但人家主播可精明了,嘴上說著“只賣正版MiMi發卡,不賣假貨”,轉手就免費送你兩個字母“uu”貼紙,還提供“幫粘服務”——你自己拼一下,不就成miumiu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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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招“我不碰紅線,你自己動手”的玩法,銷量直接破4000件。后來商品被下架、店鋪暫停營業,看起來故事結束了?
太天真。換個關鍵詞一搜,同款近似商品還在別的店鋪悄悄賣著。
更離譜的是,有些箱包商家直接提供“改裝教程”——把雙O改成香奈兒雙C,把YES掰成YSL,明碼標價教你變造商標。
這已經不僅僅是擦邊了,這是在法律的刀刃上跳舞。
創意營銷和違法侵權之間,其實就隔著一條線。踩過去的時候覺得自己很聰明,翻車的時候才發現,這條線是帶電的。
很多人覺得“我沒直接用別人商標,是消費者自己拼的”,這就不算侵權?錯。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未經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即構成侵權。而主動提供貼紙、改裝工具的商家,屬于“幫助侵權”,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更嚴重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賺錢可以,但商家一定要合法經營,別拿僥幸當本事,法律面前沒有“聰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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