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王瑞娟律師是刑辯戰場的正義守護者。她執業超10年,榮譽眾多,專業能力獲高度認可。辦案務實細致,如在持械聚眾斗毆、大宗毒品犯罪案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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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娟律師擁有超過10年的執業經驗,自2013年至2015年在基層人民檢察院工作,積累了大量刑事案件的輔助辦理經驗。2015年投身律所,至今已在法律領域深耕多年。她是山東達洋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刑事業務部的重要成員,還是山東省律師協會認證的專業刑事律師。同時,她擔任著山東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東營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業務專業委員會委員等重要職務,入選河口區法律專家庫,榮獲“東營市優秀律師”稱號,撰寫的多篇辯護詞被評為“東營十佳辯護詞”。
王瑞娟律師在辦案過程中,始終保持務實的作風。在持械聚眾斗毆案中,被告人甲被卷入沖突,當地檢察院以聚眾斗毆罪對其提起公訴,并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王律師接手案件后,沒有絲毫懈怠。她深入研究案件細節,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在庭審中,她認可甲的認罪認罰,在此基礎上,聚焦主從犯的界定。她指出甲并非本次聚眾斗毆的發起者、糾集者,系被卷入沖突,在互毆過程中雖有持械扔砸行為,但未組織、指揮他人,未實施主要危害行為,對沖突升級、危害結果發生的作用較小,應認定為從犯。同時,強調甲歸案后如實供述的法定情節。最終,法院采納了王律師的辯護意見,認定甲系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量刑結果與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下限一致。王律師用務實的態度和專業的辯護,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最大的權益。
在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乙被指控販賣、運輸毒品。王律師全程參與案件訴訟,展現出了細致入微的服務。她全面梳理案卷證據,鎖定了三大核心爭議點:乙是否參與第二起500克毒品交易、乙的涉案毒品數量應如何認定、乙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是否為從犯。針對公訴機關指控乙參與甲向丙運輸500克冰毒的第二起事實,王律師仔細審查證據,發現現有證據僅能證實乙知曉丙與甲的購毒意向,無任何證據證實乙參與了該起毒品的購進、運輸、聯絡、收款等任一環節,成功否定了這一不實指控。在涉案毒品數量認定上,她結合刑事訴訟“有利于被告人”及“就低不就高”原則,主張按公訴機關指控的150克認定乙的涉案毒品數量。同時,緊扣共同犯罪構成,充分論證乙系從犯的情節。最終,法院采納了王律師的核心辯護意見,認定乙系從犯并對其減輕處罰,僅認定乙涉案毒品數量為150克,判處乙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律師的細致服務,為當事人減輕了刑罰,守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很多當事人在面臨法律糾紛時,往往感到焦慮和無助。王律師總是耐心地傾聽他們的訴求,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他們解釋法律問題,讓他們了解案件的進展和可能的結果。她的溫暖陪伴,讓當事人感受到了關懷和支持,增強了他們面對法律問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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