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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民政廳、海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海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
《方案》明確,補貼對象為經統一評估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且購買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服務地址在海南省內。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國家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不納入本次補貼對象范圍。
補貼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包括長期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務(即“喘息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內)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服務,以及康復護理、日間托養等服務。補貼資金通過“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電子消費券可以對補貼項目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予以抵扣,最高抵扣額度為每人每月800元。各市縣(區)已有養老服務領域財政補貼政策可銜接執行。項目實施期限為12個自然月,自2026年1月開始實施。
《方案》要求,各市縣(區)民政部門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審核、檢查、審計服務等方式,通過線上線下核查、老年人滿意度調查、部門聯合檢查等方式,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提供服務的機構。發現存在虛假服務、服務質量差、老年人滿意度低等問題,及時依法依規處理。對存在“先漲價后抵扣”、騙取套取補貼資金情況的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企業,及時取消其參加資格并追繳資金,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依規處理。
《方案》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緊密結合促消費活動,通過新聞發布會、媒體報道、互聯網傳播等多種形式,推動相關補貼政策進社區、進機構、進機關、進企業、進家庭,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針對性開展消費補貼政策培訓,組織面向民政系統工作人員、養老服務市場主體負責人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專題培訓,解讀補貼范圍、申請流程、資金撥付、監督管理等關鍵內容,確保政策執行人員精準掌握政策要求,市場主體清晰知曉申報規范,提升政策落地執行效能。要建立意見收集反饋處置機制,暢通政策咨詢、投訴建議渠道,向社會公開政策咨詢和監督熱線,及時為公眾答疑解惑,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把政策紅利轉化為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編輯:王彩玉 審核:陳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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