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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擊中”網絡情緒,流量有了。
那么,然后呢?
娛樂圈里,藝人與經紀公司,甚至在直播行業里,主播與MCN機構,都發生過許多權益糾紛。鬧到在輿論場里沸騰的,前有李明德,后有趙露思。而不管他們訴說了什么,戳中的是打工人的心酸,得到的是打工人的共情。
因此,輿論熱度很高。上熱搜、漲粉沒有落下的,登榜熱搜話題超600個,漲粉超300w。但,這次不一樣的是,對趙露思是“有限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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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呢?先說媒體和公眾對趙露思言論的評價都有哪些。
無非三類,支持、質疑與中立。
支持:批判職場的不公
就是我們提到的“共情”。
媒體方認為,趙露思所遭遇的經紀公司的強制履行合約、私自劃款、以不正當手段處理藝人健康問題等不合理對待,是職場權力不對等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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鈦媒體:趙露思與銀河酷娛的矛盾根源,源于作坊式經紀與藝人產業化訴求的割裂。
極目新聞:此次事件也的確暴露出一些娛樂圈中不為人知的“潛規則”與黑暗面,讓我們看到了經紀公司對藝人可能存在的控制和剝削。在這個名利場中,一些經紀公司利用藝人的成名夢想和弱勢地位,簽訂不平等合約,限制其發展,甚至在藝人遭遇困境時落井下石。這種缺乏道德與誠信的行為,不僅損害了藝人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娛樂圈的健康發展生態。
而公眾則帶入自身“打工人”的視角,認為她說出了普通上班族的心聲。在他們看來,趙露思作為明星,雖然在收入和社會地位上與普通人有很大差異,但她所遭遇的職場不公卻是許多普通上班族都經歷過或者可能面臨的。而“抑郁癥”“職場霸凌”等關鍵詞,更是讓事件在被聽到時就產生“本能”的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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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兒小姐: 現在打工人角度,我站趙露思
@奶茶喵喵: 我剛特意看了,他們公司除了趙露思沒有一個紅一點的,公司估計不得放她走
@極個別同志: 當初李明德大戰資本的時候,全網都站他,怎么換成女明星就不行了
質疑:是否在“賣慘”?
就是我們提到的“有限共情”。
媒體認為,趙露思作為明星,擁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豐富的資源,與普通上班族在經濟實力、社會影響力等方面都存在著巨大差距。在與經紀公司發生糾紛時,她選擇公開表達對普通上班族的擔憂,可能存在利用公眾情緒、借助輿論為自己維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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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 明星群體的社會資源和高收入客觀上使人們對其只能是有限共情。生活不易,普通人的辛酸一言難盡,紅了的趙露思衣食無憂,和經紀公司“掀桌子”之后照樣可以美美地和粉絲討論“整容犯不犯法”的問題,而生活中多少人席不暇暖、手停口停 。
瀟湘晨報:成年人的世界,“分手見格局”。這場風波能否收場于體面,不僅關乎雙方顏面,更是一場關于職場智慧與契約精神的公開課。
公眾的觀點也類似,認為趙露思在與經紀公司的糾紛中,即使失去工作,也不會像普通上班族那樣面臨生活的困境。因此,這部分公眾覺得趙露思的言論只是為了博取同情,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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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是用來實現的: 拿著3千多塊錢的工資,心疼著別人被劃走2百萬,吾輩楷模
@查克拉: 拿著這么高的報酬,這些我覺得本就是應該承受之重,每次聽到偶像多么努力多么辛苦,那些工人一天烈日之下干十幾個小時才一兩百工資,真不知道這些偶像有什么好抱怨的,給老子這么多錢,我愿意付出更大的代價
@Lucky晴茉小安:不用特意去理解她的內核。一空心人。她屬于爽子低配,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絕不吃虧且自私算計到極端的那類人。也可以理解為她是女版李明德。除了沒有底線的粉絲憐愛之外,正常腦回路看見都一定繞著走的奇葩
@無欲的剛子:趙露思怎么還急了,網友說的挺對的啊,自己想解約,要么與公司協商,該賠的賠,要么就直接走法律程序,多簡單的事,就非得鬧網上占用公共資源。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知道自己不占理,只能用輿論給公司施壓,想以低成本解約。
中立:理性看待矛盾,呼吁行業改革
持這部分觀點的媒體和公眾認為,在沒有了解事件全貌之前,不應該輕易地對趙露思或其經紀公司進行指責或支持 。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等待法律給出公正的裁決,而不是通過輿論來施加壓力。
趙露思的遭遇并非個例,娛樂圈中普遍存在的“霸王條款”、超長合約、天價違約金等問題,嚴重束縛了藝人的發展,限制了他們的自由,損害了他們的權益。而普通職場中,打工人也常常面臨著,諸如加班無補償、克扣薪資、不合理的績效制度等困境。娛樂圈以及其他行業應該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健康的職場環境,讓每一位打工人都能夠工作的舒心以及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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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霽月呀: 事件是非及能否打破行規,需司法介入和更多證據公開,呼吁建立藝人健康豁免與財務透明制度,遏制資本濫用控制權。希望這起事件成為重塑娛樂生態的新起點,讓每一個有才華的年輕人,能夠和欣賞他們的“伯樂”攜手并進,不用再燃燒自己健康去照亮他人期待。
@也神降臨:輿論裹挾法律的行為不能發生,想解約就去協商,有爭議就去法院起訴,自己帶動輿論先開撕公司,就要考慮后果。公司還說自己沒有傷害任何人呢,這次是頭一次站公司,真的太冤了。
@晚上早點睡199903:中國是法治社會,輿論壓力不會凌駕于法律之上。撒潑打滾有用的話,要合同干嘛?
現在,我們說說,為什么“有限共情”的聲音會擴大?
01
非粉的身份錯位
即便社會對職場不公有著長期的不滿,但明星與普通上班族無論在收入、社會資源上都存在巨大落差,“我們一樣”的表述,上班族認同概率較低,但這對粉絲有效。
02
維權場景不對稱
趙露思與普通打工人的維權路徑不同,普通打工人很難通過輿論為自己助力,二者“可調用資源”的差異,使共情在傳播層面就天然打了折扣。
03
對“賣慘”套路的情緒疲勞
多年來,“賣慘”的案例眾多,加之普通上班族的工作壓力只增不減,公眾對“賣慘”的情緒反應首先是質疑,質疑動機;其次是“反思”,“我比他慘多了,誰不慘”。“明星的創傷敘事”已經不再是“萬能鑰匙”。
04
法律意識的提升
保持中立、等待真相和法律結果的觀點,反映了社會整體法律意識和理性思維的提升。公眾明白僅憑一方的言論無法判斷事件的真相,只有通過法律程序,依據事實和證據進行裁決,才能得出公正的結論。這種理性的態度有助于避免輿論的盲目跟風和個人的情緒化判斷。
結語
這不是一則簡單的娛樂新聞。輿論折射出的,是對職場環境的不滿,也是對職場公平的期待,更是面對不公時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的勇氣宣言。沒錯,與其討論“她配不配”,不如追問“合同合不合法”,這不僅是為了營造一個更加健康、和諧的職場生態,也是為了行業的良性循環與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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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源:@趙露思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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