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是315消費者維權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網絡消費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于今天正式開始實施了。我們現在每天都要與各種網絡平臺打交道,網絡消費成為我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消費習慣,同時也出現了因此帶來的各種問題和糾紛,它的出臺加強了我們網絡維權的合法依據和保護力度。我整理了六條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知識點,希望對您有幫助,特別是最后一條,建議您在看完之后點贊加收藏,免得找不到。![]()
第一,收到的外賣外包裝必須有封條,消費者收到外賣食品的時候,應該檢查外賣包裝的封條是否完好無損,出現破損的可以拒收。
第二,對于收到的商品必須要拆開外包裝,檢驗產品的商家不可以把已經拆開的商品的外包裝作為理由拒絕。無理由退貨,不過拆開的時候不能影響商家的二次銷售。
第三,包裹簽收不等于驗收,商家不能以消費者簽收的包裹為由就認為是消費者對產品的認可。
第四,直播帶貨的人在帶貨過程中出現的貨物侵權行為,如假貨、劣質或假冒或等,作為直播人同樣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除非主播人在主播現場直接表示該或存在的問題。
第五,商家給的獎品、贈品或者換購商品有質量問題或者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消費者同樣可以維權,商家不能免責。
第六,這一條很重要,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夸大其詞,承諾的假一賠百、假一賠千甚至假一賠萬這樣的吹牛承諾都是算數的,消費者完全可以向商家兌現。我是王律師,關注我,每天學點法律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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